『壹』 建國以來,我國城市土地制度的歷史。
我國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性質,屬於社會主義土地制度的自我完善與發展。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目的,絕不是要改變城市土地的國有性質,而是要結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消除傳統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種種弊端,建立起一套既有利於鞏固和維護城市土地國有制、又有利於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型的城市土地使用制度。
1.改革以前的城市土地使用制度
新中國剛成立的一段時間內,國家對城市土地曾實行有償使用,無論是全民所有制用地單位,還是集體所有制用地單位,都必須向國家繳納租金。但是,由於1954年以後,我國建立了高度集中統一的計劃管理模式,國有企業在財政體制上實行了統收統支,所以,土地有償使用制也相應地被取消。1954年2月24日,財政習字第15號文件明確規定,「國營企業經市人民政府批准佔用的土地,不論是撥給公產或出資購買,均應作為該企業的資產,不必再向政府繳納租金或使用費;機關、部隊、學校經政府批准佔用的土地,亦不繳納租金或使用費」。對此,當時的政務院在其批復中是這樣解釋的:「國營企業、國家機關、團體、學校、軍隊使用的國有土地不再徵收租金。因為,收取使用費或租金,並非真正增加國家收入,而是不必要地提高企業的生產成本和擴大國家預算,並將增加不少事務手續。」從此,全民所有制單位用地一律採取無償劃撥的方式。盡管集體用地單位和個人用地仍收取使用費,但因數額較低,基本上也是無償的。直至改革開放以前,我國城市土地的使用基本上沿用這種單一的無償劃撥方式。
城市土地的無償行政劃撥是指由用地單位提出用地申請,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用地單位繳納土地補償費、勞動力安置費等費用之後,將該幅土地無償交付其使用的行為。這一制度的特徵是:
(1)劃撥手段的行政性。土地的劃撥首先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再由同級土地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2)使用的無限期性。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
(3)土地使用的無償性。使用劃撥土地的單位既不用繳納租金,也不承擔稅賦。
(4)土地使用權的無流動性。土地經劃撥使用後,土地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發生分離,但土地使用權禁止買賣和流轉,也就是說,禁止土地使用權的交易行為。
從程序上看,城市土地劃撥程序主要包括這樣幾個環節:
(1)申請。用地單位持經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初步設計、年度基建計劃等有關文件,向擬劃撥土地所在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2)審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在收到用地申請之後,對建設用地進行審核,劃定用地范圍,組織商定用地補償、勞動力安置或者拆遷安置方案。
(3)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按規定許可權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經批准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給用地批准書。
(4)劃撥。由用地所在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根據批准用地文件所確定的用地面積和范圍,到實地劃撥用地。
(5)登記。項目完工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查實際用地,經認可後辦理土地登記手續,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從以上內容來看,城市土地劃撥的無償主要體現在土地所有權收益方面,但並不是完全沒有成本,即土地使用者無須向土地所有者——國家支付土地使用代價,但必須支付有關的成本費用(主要包括補償費、安置費、拆遷費等)。所有權收益本質上是地租,與用地成本不同,兩者不可以混淆。對於這一點,直至今日,在實際工作中仍有不少人是認識不清的。
顯而易見,直接造成城市土地劃撥使用的一個觀點就是,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收支都是由國家統一管理的,是國家財政收支的一部分,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向其徵收土地使用租金,也「並非真正增加國家收入」,反而增加不必要的環節和手續。這種觀點顯然帶有當時濃重的計劃色彩。
從理論上講,土地的無償劃撥使用,使得土地收益得不到顯化。土地收益盡管客觀存在,但它被包含在企業的總收益中,並沒有相對獨立的表現形式。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國有企事業單位被看作是國家整個「大生產企業」中的一個部分或組成單位,沒有獨立的經濟利益,其全部收支均由國家統一支配。土地的所有者是國家,企業對土地的開發利用投資也被列入國家的投資計劃,屬於國家投資計劃的一部分,投資者也是國家,自然土地收益的享有者只能是國家。加上企業資產本身屬於國有資產,企業的總收益屬於國家,從產權方面看,並沒有其他的產權主體,所以土地收益也就被包含在企業的總收益中,統歸國家所有。
然而,實踐證明,這種土地無償使用制度對於土地資源配置是不利的。從形成劃撥使用的初衷來看,抹殺國家與企業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利益差異本身就是不現實的。
2.城市土地有償使用制度的建立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城市土地行政劃撥使用制度的弊端日益暴露:
(1)國家所有權虛化。由於城市土地的無限期使用,用地者成為真正的「土地所有者」,本該歸國家所有的所有權收益,被用地者無償佔有。
(2)土地資源配置效率低下。土地的無償、無限期、無流動性使用,使得城市土地資源短缺和浪費現象並存,嚴重影響了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城市土地利用呈粗放擴張形態。
(3)高估企業經營效益。土地使用的無償性,使得盡管土地的使用效益是客觀存在的,但土地使用權並不被計入成本,大大降低了生產經營的賬面成本,從而「誇大」了企業的經營效益,同時也造成企業間的不公平。
(4)抑制了市場價值規律作用的發揮。用地的無償性和無流動性,使得土地資源的稀缺性無法通過市場價值規律的作用表現出來,從而無法達到「地盡其力」的資源配置目的,並造成市場體系和價格體系的不完整,嚴重製約了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
(5)孳生土地交易黑市。盡管法律規定通過行政劃撥取得的土地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讓,但由於供需的嚴重失衡,事實上總存在一個被扭曲、非公開的土地交易市場。
(6)嚴重影響城市建設投入產出的良性循環。政府在城市土地劃撥和使用中無收益,造成城市建設投入資金回收困難,從而無法形成城市建設投入產出的良性循環。在財政拮據的情況下,這也是造成政府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忽視或壓縮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原因。
行政無償劃撥用地制度日漸明顯的負面作用,使得人們逐漸意識到土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而改革的方向,自然是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無償、無限期和無流動的特點,向著有償、有限期、有流動性的使用權改革方向進行。
最早的有償用地是隨著引進外資而出現的。1979年,國務院頒布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其中規定:「中國合營者的投資可包括為合營企業經營期間提供的場地使用權。如果場地使用權未作為中國合營者投資的一部分,合營企業應向中國政府繳納使用費。」1980年,國務院又頒布了《中外合營企業建設用地暫行規定》,規定「中外合營企業用地,不論新徵用土地,還是利用原有企業的場地,應計收場地使用費。」場地使用費一般包括土地使用費和場地開發費兩部分,前者一般按年計收,後者可一次性計收。盡管從場地使用費的費用水平來看,還不足以體現全部的所有權權益(兩項費用之和遠遠低於後來實行的土地出讓金水平。例如,當時北京為1~150元/年•平方米,上海為0.5~100元/年•平方米,天津為0.5~70元/年•平方米,廣州為0.3~70元/年•平方米),但是,它畢竟標志著我國城市土地有償使用的開始。此後,為了將這一做法推廣到其他類型的建設用地,1983年,國家決定在撫順市首先進行土地使用費徵收試點。隨後,深圳、大連、重慶、西安、柳州等十幾個城市都開征了城市土地使用費,並制定了具體的實施辦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形式的正式出現是在1987年下半年,當時深圳市率先試行了這一辦法,使土地供應改變了以往只能依靠行政劃撥的做法,引入市場機制,從而正式拉開了城市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同年11月,國家又批准了上海、天津、廣州和海南試行土地使用權的有償出讓和轉讓。不久,上海、深圳分別出台了《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這些地方法規的制定和實施,標志著我國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取得了重大的進展,其影響意義是深遠的。
城市國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得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的重視與支持。1988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了《憲法》的有關條款,規定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同年12月,《土地管理法》得到修改,明確規定國家將依法試行城市土地的有償使用制度。1990年,國務院發布了《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為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進一步深入進行提供了法律依據。隨後的幾年裡,城市土地有償使用制度的推行逐漸擴展到全國各個城市,成為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
伴隨著城市土地有償使用形式的出現和推廣,作為城市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有機組成部分的城市土地稅收和收費制度也得以發展起來。
改革開放以前,我國幾乎沒有以土地、用地行為、土地收益為對象的稅種,20世紀80年代以後,隨著用地制度改革和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進行,逐漸開征了耕地佔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等稅種,初步形成了適合我國特點的土地稅收體系。同時,各地城市政府出於籌集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和增加財政收入的需要,對土地建設、開發、使用、交易等的收費項目也逐漸增多,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城市土地收費體系。
3.城市土地市場規范與強化宏觀調控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由沿海擴及內地,由增量土地延及原來的存量土地。1990—1991年,杭州、重慶、撫順、樂山等城市進行試點,探索對原來的存量土地即行政劃撥用地制度的改革,重點放在如何使之根據市場需要合理流動方面。1992年,這項工作在全國全面展開。隨之,中國出現了「土地熱」和「開發區熱」,土地開發過度、出現供過於求,地皮炒賣盛行。隨著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這些過量供應的土地後來又被閑置。1997年,黨中央、國務院要求把土地清理工作作為土地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城市土地的開發過度,不僅擾亂了地產市場的正常發育,而且佔用了大量農田,危及我國農業生產。
1998年8月,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問世,並於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它從內容上突出了切實保護耕地這一主題,加強了對土地使用的宏觀管理。2001年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明確指出:商業性房地產開發用地和其他土地供應計劃公布後同一地塊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須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依法以招標、拍賣方式提供。自此,經營性國有土地招標拍賣供地作為一種市場配置方式被正式確立。
新土地法頒布和實施以來,中央政府歷經數年調控,逐步開始形成了較為完整的政策體系。2003年,國家正式提出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而且首先是從運用土地政策參與房地產市場、穩定住房價格作為重點的宏觀調控而展開的。數年調控歷程中的各種措施,逐步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土地政策調控體系。2003年6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收緊了地產信貸,被認為是加強土地市場宏觀調控的肇端。該文至今仍有深遠影響。同年7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暫停審批各類開發區的緊急通知》,提出「一律暫停審批新設立和擴建各類開發區」,土地調控全面啟動。當月,國務院辦公廳又發出《關於清理整頓各類開發區加強建設用地管理的通知》,全面清查和整頓規范各類開發區,並加強開發區建設用地的集中統一管理。11月,國務院發出《關於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的緊急通知》,加大治理整頓力度,糾正地方政府等待觀望的態度,調控由開發區建設用地向整個土地市場延伸。
2004年的土地政策進一步加強了土地宏觀調控的力度。2004年3月18日,國土資源部和監察部聯合發出《關於繼續開展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經營性用地招拍掛出讓制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批地用地行為。要求各地在2004年8月31日前將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完畢,即影響深遠的「8•31大限」。同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嚴格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實施「三個暫停」。5月,國土資源部發出《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緊急通知精神進一步嚴格土地管理的通知》。這兩個政策實質上暫停了半年農地轉用審批。2004年10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該文件系統提出了嚴格執法,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實施管理,完善征地補償和安置制度,健全土地節約利用和收益分配機制,建立完善耕地保護和土地管理的責任制度,明確土地管理的權力和責任等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各項措施。該文件被認為是新一輪土地宏觀調控的標志性文件。
2005年,土地政策以總體調控為基礎,在「穩定房價」、從嚴控制建設用地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備受各界關注的「國八條」、「新國八條」、「七部委意見」等文件中,土地政策都是重頭戲。2006年,是調控政策從總量到結構轉變和深化的一年。5月,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住房供應結構、稅收、信貸、土地、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建設等六項措施,稱為「國六條」,開啟了2006年的房地產調控。當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九部委聯合制定的《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出台了涉及稅收、信貸、土地等政策、對「國六條」作了細化,即「九部委意見」。7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建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土地督察制度正式建立,全國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的土地審批利用全部納入嚴格監管。8月,國務院發出《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這是繼2004年《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出台後,中央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調控政策上的又一次重大調整。11月,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等部委發布了《關於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政策等問題的通知》,規定從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徵收標准在原有基礎上提高1倍,同時調整地方分成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管理方式。地方分成的70%部分,一律全額繳入省級國庫。12月,國土資源部出台《關於發布實施〈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的通知》,正式向低地價、零地價出讓工業用地說「不」。
有資料顯示,2003年以來,國家發布的涉及土地宏觀調控政策的文件有50多個,形成了由宏觀到微觀、由原則到具體操作層面較為完整的政策體系。
『貳』 原唐山市豐潤區三廠車管所那片土地原來是什麼
工業用地。曾經是一家規模較大的化工廠的廠區。這家化工廠生產的主要產品是烷基苯和各種有機化合物,但由於工藝、設備等因素,長期存在環境污染問題。在化工廠關閉後亂森,該土地曾經長期荒廢,環境污染問題嚴重,成為當地環保和城市更新的重點治理對象。後來做清,為了改善土地環境,提升城市品質純陪前,當地政府對該土地進行了清理整治,修建了三廠車管所等公共設施,使之成為了一個現代化的城市社區。
『叄』 工業用地為什麼不能進行分割轉讓
工業用地上的產業用房只能按整棟的方式辦理一個房產證,使用者不能進行產權分割,無法進行轉讓和再開發。
目前的工業用地出讓、使用政策規定,工業用地上的產業用房只能按整棟的方式辦理一個房產證,使用者不能進行產權分割,無法進行轉讓和再開發。
在這種傳統制度約束下,眾多工業用地上的產權房只能出讓使用權或租給其他企業,而且經常出現四五個企業共同在一個產權證下擁有使用權的情況。
其次,這也符合家族式企業升級轉型的需要,有不少工業用地是一個家庭的幾個兄弟合夥買下的,不可分割的規定限制了他們各自的發展;
這些業態有不少介於傳統工業製造和商業之間,需要更加靈活的產業空間。
隨著企業轉型,高新技術企業已經不需要太大面積的工廠廠房了,分割後可為其攤薄廠房使用、購買成本,同時也減輕了產權所有者的轉讓壓力。
購買分割產權的企業擁有產權證後也方便出租或急需轉讓,能夠獲得穩定的產權。
由於此前的產權模式實施了很多年,短時間內調整規則難度很大,相關部門進行確權等工作的工作量會突然增加很多,還需要對涉及政策進行調整。
(3)工業用地有機更新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當把技術、經濟上有直接依賴關系的工業組成聯合企業時,如鋼鐵、石油化工、紡織、木材加工等聯合企業,則需要很大用地。
可見影響工業用地大小的因素很多,規劃中必須根據城市發展戰略對不同類型的工業用地進行充分的調查分析,為未來的城市支柱產業留有足夠的空間和彈性。
但同時也要注意工業發展應節約用地,充分利用和發揮城市土地市場和規劃管理的作用,有效地控制城市工業用地的浪費現象。
形式2
地形要求工業用地的自然坡度要和工業生產工藝、運輸方式和排水坡度相適應。
利用重力運輸的水泥廠、選礦廠應設於山坡地,對安全距離要求很高的廠宜布置在山坳或丘陵地帶,有鐵路運輸時則應滿足線路鋪設要求。
形式3
(3)水源要求安排工業項目時注意工業與農業用水的協調平衡。
由於冷卻、工藝、原料、鍋爐、沖洗以及空調的需要,如火力發電、造紙、紡織、化纖等,用水量很大的工業類型用地,應布置在供水量充沛可靠的地方,並注意與水源高差的問題。
水源條件對工業用地的選址往往起決定作用。
有些工業對水質有特殊的要求,如食品工業對水的味道和氣味、造紙廠對水的透明度和顏色、紡織工業對水溫、絲織工業對水的鐵質等的要求,規劃布局時必須予以充分注意。
形式4
能源要求安排工業區必須有可靠的能源供應,否則無法引入相應工業投資項目。
大量用電的煉鋁、鐵合金、電爐煉鋼、有機合成與電解企業用地要盡可能靠近電源布置,爭取採用發電廠直接輸電,以減少架設高壓線、升降電壓帶來的電能損失。
染料廠、膠合板廠、氨廠、鹼廠、印染廠、人造纖維廠、糖廠、造紙廠以及某些機械廠,在生產過程中,由於加熱、乾燥、動力等需大量蒸汽及熱水,對這類工業的用地應盡可能靠近熱電站布置。]
『肆』 火字的由來故事20字
勇敢而又極富同情心的普羅米修斯為了我們人類能過上更幸福的生活,不惜觸犯天規,把火帶到人間,這世上才有了火。這只是傳說而已。其實,火是由原始人發現的,很久很久以前,人們大都以生肉、生的植物為食,從不知道火是什麼東西。
一次雷雨過後,人們到著過火的地方去尋找食物,發現被火燒死的野羊吃進來味道非常鮮美,就想把未熄滅的火種帶回山洞,但由於他們不知道怎樣保護火種,火很快就熄滅了。人們要想再吃燒熟的野味,就得等下次再有雷電產生火種的時候。
不過,有一個原始在用兩根木頭製造工具時,發現兩塊木頭磨擦後,發出了濃濃的煙,並燃著了周圍的乾草。他高興極了,連忙把這種方法保存了下來。從此以後,每當火種熄滅時,原始人便用兩根木頭磨擦,製造火種,人們慢慢地也就開始吃熟食了。
以後,點火工具又不斷得到創新。有了火石打火,隨後聰明的人類又發明了火柴,進而又發明了電子打火,人們用火越來越方便了
『伍』 《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40)(草案)》解讀
《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40)(草案)》解讀從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獲悉,《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40)(草案)》已形成,即日起正式啟動為期1個月的社會公示。草案顯示,上海至2040年人口調控目標為2500萬人左右。
發布會上,對於公眾關注的人口調控問題,規劃草案顯示,至2040年上海人口調控目標為2500萬人左右。同時,根據全球城市開放發展的特點,在常住人口基礎上,以實際服務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半年以下暫住人口、跨市域通勤人口、短期遊客等)的合理需求,預留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的保障能力。根據上海市統計局的數據,截至2015年末上海市常住人口總數為2415萬人。
規劃草案對上海規劃建設用地總規模提出了“負增長”要求。規劃提出,至2040年,上海市規劃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3200平方公里,其中還包括戰略留白空間200平方公里。
上海的發展也將與周邊區域實現融合發展。根據規劃草案,未來將構建上海與蘇州、無錫、南通、寧波、嘉興、舟山等地區協同發展的上海大都市圈,形成90分鍾交通出行圈,突出同城效應。
到2040年,上海全市平均通勤時間將不超過40分鍾。
根據昨日起公示的《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40)(草案)》(下稱《上海2040》),常住人口規模在2500萬左右。而截至2015年末上海市常住人口總數為2415萬人。
其中對上海規劃建設用地總規模提出了“負增長”要求,至2040年,上海市規劃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3200平方公里,其中還包括戰略留白空間200平方公里。
另外,至2040年,市域森林覆蓋率25%以上、對10萬人以上新市鎮軌道交通站點的覆蓋率100%。
滬將構建“主城區-新城-新市鎮-鄉村”的城鄉體系,將有9個主城副中心、5個新城中心和2個核心鎮中心。浦東新增金橋、張江主城副中心。
“八射八聯”軌交網路
《上海2040》提出構建“八射八聯”軌道交通市域線網路,形成8條主城區聯系新城、核心鎮和中心鎮的射線,新城與中心城之間的公共交通出行比重提升至80%,樞紐之間的軌道出行時間縮短至40分鍾。
上海將基本實現對10萬人以上的新市鎮軌道交通站點的全覆蓋,主城區軌道交通站點600米覆蓋面積、人口、崗位比例分別達到50%、60%、65%以上,新城城區分別達到40%、50%、50%以上。
根據規劃,上海將加密北部、東部地區的軌道交通網路,在中環附近預留城市軌道環線,增強沿黃浦江等主要客運走廊的軌道交通服務功能,確保張江、金橋等城市副中心均有至少2條軌道交通線路直接服務。通過射線加強新城與主城區、重要交通樞紐之間長距離、大中運量的聯系,新城與主城區之間軌道交通出行時間控制在30-40分鍾;新城、新市鎮內部及以中低運量的局域線、常規公交為主要依託,實現30-40分鍾公交可達。
根據《上海2040》,上海將規劃建設機場聯絡線並控制軌道快線,加強浦東樞紐和虹橋樞紐的快速聯系。完善常規公交線網,全面構建地面公交專用道系統,建立水上公共交通及旅遊觀光交通網路。提高公共交通管理運營水平,城區干線公交線路平均運營速度不低於20公里/小時,營造安全舒適的運行環境。
《上海2040》提出將增加公交和非機動車專用路權分配,建立公交專用道和非機動車通道網路。逐步恢復禁行道路的非機動車通行權,提高慢行網路的連續性和功能性,完善安全通達的騎行網路和舒適便捷的步行活動區域。同時,通過制定分區靜態交通政策,適當滿足新城、新市鎮的停車供應,嚴格控制主城區停車供應,繼續加強車輛擁有和使用管理,主城區個體機動化交通出行比重降低到18%以下。
建更多自行車+停車設施
上海市規土局副局長徐毅松表示,未來將繼續實施公交優先戰略,通過發展多元化的公共交通模式,在既有市域軌道交通和常規公交系統基礎上,構建由區域城際鐵路、軌道快線、城市軌道、中低運量軌道、中運量及常規公交和多元輔助公交等構成的多模式公共交通系統,達到3個1000公里,即市域鐵路(干線鐵路、城際鐵路),地鐵(輕軌)以及中運量系統(現代有軌電車、膠輪系統等)各1000公里。提供因地制宜的公共交通服務,全市公共交通佔全方式出行比重達到40%,全市平均通勤時間不大於40分鍾。
《上海2040》還提出致力於依託軌道交通站點、公交樞紐等空間,綜合設置社區行政管理、文體教育、康體醫療、福利關懷、商業服務等各類公共服務設施,以激發社區空間活力。同時,將圍繞軌道交通站點,做好“最後一公里”慢行接駁通道的建設,提供更多的可供租賃的自行車,建設更多的“B+R”(自行車加停車)設施,縮短居民出行時間,至2040年,將生活性平均出行距離控制在2.5公里以內。對社區內的次幹路、支路規劃設計將遵循慢行優先的路權分配原則,採取分隔、保護和引導措施,保障慢行交通的安全性。
強化亞太航空樞紐地位
《上海2040》還提出要從“海陸空”各個方面提升上海對外交通能力,強化亞太航空門戶樞紐地位:
提升航空樞紐能級。拓展浦東國際機場的設施規模,著力提升浦東、虹橋機場保障能力,至2040年上海航空樞紐設計年客運吞吐能力1.6億-1.8億人次,旅客中轉率、國際客流比例提高至20%~25%和40%以上;貨郵運量1000萬噸左右。
推動國際海港樞紐功能升級。至2040年上海港集裝箱吞吐量保持在4500萬TEU左右;拓展國際郵輪航線,年客運吞吐量達到500萬人次左右。鞏固提升國際海港樞紐地位,支撐長江經濟帶、海上絲綢之路發展,提高港口國際、國內中轉能力,上海港國際貨物中轉比例達15% 以上。
優化完善港口功能布局。上海港形成以洋山深水港區、外高橋港區為核心,杭州灣、崇明三島等港區為補充的格局,其中洋山深水港區是上海國際航運中心集裝箱深水樞紐港區、國際遠洋集裝箱班輪的主靠港。突出江海聯運,加快高等級航道和配套港區建設發展,至2040年水水中轉比例達到60%以上。
增強鐵路樞紐輻射服務能力。強化上海鐵路樞紐作為國家鐵路網主樞紐的地位,實現鐵路占對外客運比重達到65%左右。優化京滬(滬漢蓉)、滬昆等既有鐵路通道服務容量和品質,加快推進滬通鐵路、滬乍杭鐵路、滬杭城際鐵路等規劃鐵路,規劃新增滬蘇湖鐵路,研究控制北沿江鐵路和滬甬鐵路。
繼續優化完善客貨樞紐布局。在保留虹橋站、上海站、上海南站的基礎上,結合強化浦東國際機場對外銜接的功能需求,新增國家沿海通道上的上海東站,拓展浦東對外交通格局。
更具活力的繁榮創新之城
“未來,決定一座城市競爭力的,不是有多大的產量產值,而是你有多強的創新能力。”庄少勤說,未來的上海,應該便利各類高質量人才集聚在此工作、生活、創業,激發他們的創造力,從而激發城市不斷形成有機生長的旺盛生命力和持續競爭力。
“上海2040”提出,向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進軍,加快建設上海張江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引領創新經濟發展,進一步強化全球金融、貿易功能,提升全球經濟輻射力。進一步突出“文化興市、藝術建城”理念,塑造國際文化大都市品牌和城市整體形象,建設世界著名旅遊目的地城市,擴大國際文化影響力。發揮上海製造業優勢,將承載國家戰略功能、具有一定規模的高端製造業基地予以長期鎖定,用於保障高端製造業發展,產業基地內用於高端製造業發展的工業用地面積不少於150平方公里。做強城市核心功能,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逐步推動城市非核心功能向郊區以及更大區域范圍疏解。
同時,建設更開放的國際樞紐門戶,完善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形成國際(含國家級)樞紐-區域樞紐-城市樞紐的樞紐體系,建設浦東樞紐、虹橋樞紐和洋山深水港區國際級樞紐,進一步鞏固提升上海亞太地區門戶樞紐的地位,加強對區域的輻射和服務能力。形成“一張網、多模式、全覆蓋、高集約”的軌道交通網路,強化新城與主城區、兩場之間、新城與重點鎮之間的快速聯系,至2040年,基本實現10萬人以上新市鎮軌道交通站點全覆蓋。完善城市物流格局,形成以沿海、沿江、沿灣為主、滬寧、滬杭為輔的物流通道布局。
另外,在滿足生態安全、資源安全、運行安全的基礎之上,打造與創新經濟和創新發展相適應、促進生活和工作方式轉變的智慧互聯、文化教育、科研創造、健康休閑、社會關懷等空間和基礎設施,全面滿足人口結構優化的不同需求,吸引更多的高質量人才工作、生活、創業,從而激發城市不斷形成有機生長的旺盛生命力和持續競爭力。
更富魅力的幸福人文之城
一座讓人有幸福感的城市,必須是宜居的。
為此,“上海2040”,著力打造15分鍾生活圈,營造幸福宜居社區。堅持以居住為主、以市民消費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構建可負擔、可持續的住房供應體系,新增住房將重點向新城和中心鎮傾斜,適應人口結構變化和城市發展需要,進一步完善“四位一體”、租售並舉的住房保障體系,提高租賃性住房在住房供應總量中的比例;提供人才公寓、國際化社區等滿足市民多層次、多樣化的住房需求;結合城市有機更新,推進老舊住宅的可持續使用。
住下來,還要生活方便。規劃提出完善公平共享、彈性包容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至2040年,社區公共服務設施15分鍾步行可達覆蓋率將達到100%;加強社區文化、教育、醫療衛生、體育休閑等設施的建設,提供覆蓋全年齡段的公共服務保障;打造一個24小時運營的城市,保證市民能夠享受更長時間的公共服務、交通出行和夜健身環境。建設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設和改造一批適老性住宅,提高社區適老性設施建設標准,實現全市新增住宅適老性達標率達到100%,加強養老設施建設,構建無障礙的公共活動網路,建立終身學習成長的服務體系,形成有安全感和歸屬感的社區空間。
人的幸福感還來自於文化的滋養。“上海2040”著眼於保護城市文化戰略資源,逐級分類劃定歷史文化保護線、自然文化景觀保護線、公共文化服務保護線等三類文化保護控制線。其中,歷史文化保護線和自然文化景觀保護線中的保護范圍作為文化保護紅線,實施最嚴格的文化保護政策。加強總體城市設計,形成“擁江面海、枕湖依島、河網交織、水田共生”的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國際化大都市和江南水鄉風貌特色。
另外,結合城市有機更新,構建高品質公共空間網路。建設高效可達、網路化、多樣化的公共空間,增加廣場、公園等獨立佔地的公共開放空間,同時積極開放學校校區(尤其是大學校區)、科技園區、各級行政辦公園區等的附屬公共開放空間。提高社區公共空間規模和密度,保證每個社區生活圈的公共開放空間(400平方米以上的公園和廣場)的5分鍾步行可達率達90%以上。推進“通江達海”的藍網綠道建設,建成226條水綠交融的河道空間,形成總長度逾2000公里的慢行休閑網路,承載市民健身、休閑等功能。提升公共空間文化藝術內涵,美化城市“第五立面”,加強對雕塑、色彩、照明、廣告等景觀要素的整體規劃。
更可持續發展的韌性生態之城
一座城市要帶給人幸福感,無疑也應該是環境和諧、生態優美、安全可靠的。
在“上海2040”中,提出提升城市抵禦自然災害能力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全市碳排放總量與人均碳排放於2025年達到峰值,至2040年碳排放總量較峰值減少15%左右。加強“海綿城市”建設,提高水系連通性,市域河面率提高至10.5%左右,提高城市防汛除澇能力;增強地面沉降監測與防治能力。緩解城市熱島效應和極端氣候影響。
規劃提出構建“雙環、九廊、十區”多層次、成網路、功能復合的市域生態空間體系,建設崇明世界級生態島。至204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25%以上,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5平方米以上。在生態空間格局上,郊區以10 片生態保育區和9 條生態廊道等生態戰略保障空間為基底,推進生態林屏障建設,保護濱江沿海生態岸線和灘塗,推進國家公園以及郊野公園建設;中心城周邊地區以外環綠帶、近郊綠環和16條生態間隔帶為錨固,防止主城區進一步蔓延;中心城內加快實施10片楔形綠地,結合重要轉型地區新增若干100公頃以上大型公園,加強13條濱河綠帶建設。將市域生態網路空間和重要的現狀生態要素劃入生態保護控制線。
按照“上海2040”的規劃,未來上海將顯著改善環境質量。力爭2040年PM2.5濃度控制在20微克/立方米左右,高度聚焦水環境改善,2030年前實現水功能區全面達標。加強對土壤污染的監測、修復和控制。循環利用固體廢棄物,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的目標。
此外,構建城市防災減災體系,保障城市安全運行。提高城市水資源、能源供給安全,完善區域、市域供水格局;增加上海北部外來電源接受通道,完善市外來電供應格局,推進分布式能源建設。強化防災減災救援空間保障,提升社區安全韌性水平。至2040年,中心城人均避難場所面積達到2.0-3.0平方米,中心城以外達到3.0-4.5平方米,滿足市域范圍內醫療急救平均反應時間小於8分鍾。提升城市信息安全水平,建立全球先進的城市信息基礎設施體系。
《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40)》草案公示《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40)》草案已經編制完成,為讓公眾充分了解草案內容,進一步征詢公眾意見,現進行草案公示,特公告如下:
一、公示時間:8月22日至9月21日止。
二、公示地點:
1、上海城市規劃展示館一樓大廳,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100號。
公示期間每日16:00-20:00(19:30停止入場、周一閉館),市民可憑有效身份證件換票入場。
2、各區展示點(詳見“上海2040”官方網站公示)
3、政府網站
“中國上海”政府門戶網站:www.shanghai.gov.cn
“上海2040”官方網站:www.supdri.com/2040
“上海2040”官方微信公眾號:shanghai2040
三、公眾參與意見收集途徑
1、“上海2040”官方網站:www.supdri.com/2040
2、“上海2040”官方微信公眾號:shanghai2040
3、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4、熱線電話:63193413、62470681(工作日9:00-17:00)
5、郵寄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99號,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郵政編碼:200003。
熱忱期待廣大市民積極參與,提出您的寶貴意見和建議。
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