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譚明明事件經過回顧,永城瑪莎拉蒂事件全過程
2020年11月6日,河南永城瑪莎拉蒂事件『貳』 瑪莎拉蒂案塵埃落地,譚明明開始服刑,她的兩位同夥身份是什麼
虛榮告訴人們什麼是榮譽;良心告訴人們什麼是公正。——蘭多
自古以來伸張正義,懲惡揚善就是法律存在的意義,在三六九等的封建社會,有人試圖權錢交易、暗箱操作,將公平置身事外;在公正法治、自由平等的現代社會,法網密布、全民監督、透明審判,作惡者想要逍遙法外,怕是難於登天。
正如轟動全國的「7.3夜」大案,這起案件距今已有一年之久,但它的影響力絲毫未減。那個夜晚的血色案件為何而起?作惡者結局如何?
一、醉酒飛駕、肇事逃逸
2019年7月3日下午,一個名叫譚明明的富三代邀約朋友舉杯共飲,開著瑪莎拉蒂的她極為拉風,醉酒前的她行駛在永城市東城區,按照她的計劃,這又是紙醉金迷的一天。
公道自在人心,正義永不缺席。這是一個公正法治的和諧社會,人們的精神追求早已從封建時期脫離出來,想要息事寧人幾乎是無稽之談,法律不再是達官貴人維護個人利益的武器,而是懲惡揚善、伸張正義的法寶,盡管譚明明家境殷實,照樣要為自身行為付出代價。
案件落下帷幕,給無視交通規則的車友猶如當頭一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國家近些年愈發重視出行安全,交通部門也在加大醉駕、酒駕的懲處力度,心存僥幸者必定會玩火自焚。
開車不勸酒,才是真朋友,朋友之間的觥籌交錯是為了加深感情、共享人生,而非放飛自我、自尋死路,莫讓醇厚之酒成為殺人之水。
今日之中國已非昔日之中國,國家在高速發展的同時,更加註重人們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認知,這種認知建立在公正法治、文明和諧的基礎上,誰敢以身試法,必將受到嚴懲,這是大國給以的底氣,也是一個民族賜予的信仰。
『叄』 永城車主譚明明醉駕案,死傷者身份被曝光,具體細節反常嗎
2019年7月3日晚,河南永城一則瑪莎拉蒂車主醉駕,撞上正在等紅綠燈的寶馬車,造成2死4傷的新聞引爆網路。豪車、炫富、富二代等,一連串的關鍵詞給人無盡的遐想。盡管不知道什麼原因,此事一直沒有上熱搜,實際上太多的人一直在關注後續處理的點點滴滴,網路背後依然有太多的人自己在熱搜。
其實,就每一個新聞熱點事件而言,任何想通過外圍的方式試圖來消解輿情,影響案件,幾乎難有作用,反之更容易引起公眾的反感。比如「20年後打老師」事件,盡管一些網路水軍吵得厲害,認為打人者有理,可法院最終還是判其有罪。像譚明明醉駕類似的惡性案件,已經曝光在眾目睽睽之下,不可能再有人為操作的空間。當然,目前誰也無法確定此案中後續一些細節存在的紕漏,是巧合還是人為。總之,一切只有照章辦事,以法律為准繩公正處理此案,公眾才會信服,無需考慮多餘的枝節,您說呢?
『肆』 被撞永城寶馬740車主背景
被撞永城寶馬740車主背景
2020年11月6日,河南永城法拉利事情一審判決,譚明明犯以危險方法傷害公共安全罪,判刑有期徒刑,奪走民事權利終生;劉松濤判刑刑期三年,判緩三年;張小渠判刑刑期三年,判緩三年。依據有關媒介發表的信息內容,3名受害人的家人和3名被告人已就刑事附帶民事一部分達到調解。
此外,安全事故生還者寶馬五系駕駛員張某依然去醫院進行醫治。
(圖片出處:河南高院)
【譚明明事情歷經回望】
案子產生
2019年7月3日22時42分,河南永城市東城區東環路與永順街交叉路口,一輛型號為豫NE**55的法拉利小汽車追尾事故碰撞了一輛在街口等候交通信號燈的一輛寶馬五系(型號為豫N0**2L),造成 寶馬五系起火點燃,車里兩人身亡,1人負傷;肇事者瑪莎拉蒂車內三人負傷。
永城法拉利事情整個過程並沒有法拉利追尾事故寶馬五系逐漸,真真正正引起這一事情的轉折點是譚明明安全駕駛法拉利在東城區地稅局巷與街邊的一輛皖FE**69牌大眾車、及其幾輛車小汽車產生碰擦,被人民群眾阻攔接著肇事逃逸,最後才撞上等交通信號燈的寶馬五系。
事情造成 寶馬汽車內葛某、賈某現場身亡,生還者張某二度燒傷(40%),受傷一級;肇事車內駕駛人員譚某肝挫裂傷、胸骨柄骨裂,劉松濤肺挫裂傷、側骨骨裂,張小渠腹腔積水。
案子初次開庭審判
2020年1月16日8時30分,「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在永城市人民檢察院案件審理。因為事情引發了非常大的社會輿論,譚明明家運營毛皮買賣很多年,家世不錯。除此之外,開庭審理中有受害人家人的附加是民事訴訟委託人強調,劉松濤在國外留學,爸爸開有好幾家百貨超市,家世也很優異,因此由商丘市初級法院在永城市大家人民法院開展案件審理。
(照片來自《法制日報》微信公眾平台)
公訴行政機關以傷害公共安全罪提起訴訟法拉利三人
被告人譚明明在醉酒駕車產生道路交通事故後不管不顧勸說,再次開車撞擊行車並產生巨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明知道譚明明酒駕並產生安全事故仍唆使其肇事逃逸,以至產生更為嚴重的不良影響,三被告人的個人行為均組成以危險方法傷害公共安全罪。在共犯中,譚明明系首犯,劉松濤、張小渠系從犯。
案發時,譚明明(22歲、待業)、劉松濤(25歲、澳洲留學人員)和張小渠(二十一歲、市屬企業員工)共喝三種酒:1瓶紅葡萄酒(劉松濤從家中帶的),3瓶水酒(張小渠餐前買的)、11瓶葡萄酒(在燒烤店點的)。系統檢測,譚、劉、張血夜中的酒精濃度各自為167.66mg/100ml、231.10mg/100ml、170.36mg/ml。撞上寶馬汽車時,法拉利的時速為120~135km/h。
(照片源於互聯網,從左到右分別是劉松濤、譚明明、張小渠)
被告三人心態
譚明明:譚明明復庭表明投案自首,痛哭流涕向受害人親屬致歉並跪下,表明抱歉爸爸媽媽,向社會發展致歉。
張小渠:不投案自首。
劉松濤:聽從法院裁定。
受害人親屬心態
不同意協商,規定被判三名被告人死罪。
開庭審理的聚焦點
譚明明在接納警察了解的情況下稱:自身曾叫過代駕司機,可是等候一段時間都沒來,最終才自身開車。產生連壞碰擦安全事故後,車被攔下,她曾驚慌問該怎麼辦,張小渠連說「譚明明快逃」。開庭審理中,譚明明說,她聽見劉松濤也講了話,但因張小渠的響聲遮住了劉松濤的響聲,劉松濤說些什麼她沒聽清,含意也是讓走。
劉松濤說:不清楚自身有沒有說讓譚明明快步走,由於自已那時候早已斷片兒,「想不起來了」。
張小渠說:自身怎麼上的車,車里發生什麼事都不清楚,假如自身有目的,不太可能讓譚明明走。但是,其曾口供稱,第一次連壞刮蹭被攔停後,譚明明曾問一下自己該怎麼辦,自身還問劉松濤該怎麼辦。她還表明,自身曾見到譚明明往返轉動擋位。
案發以前,譚明明早已劣跡斑斑,譚明明的駕駛證從2017年6月到事發,解決過18次 交通違章 ,包括闖紅燈違章、超速行駛、逆向行駛等。其駕車的法拉利,從2017年4月到事發,有68次交通違章。
因此 審理探討的,主要是法拉利其他兩個人劉松濤、張小渠是不是在駕駛人員譚明明酒駕產生安全事故後,唆使肇事逃逸,造成 接著撞上寶馬五系導致比較嚴重死傷。
譚明明三人環境及寶馬車主環境(僅為網民曝料,沒經核查)
有粉絲曝出了譚明明家的情況,譚明明祖父從二十多年前就開始擔任皮料買賣,由小作坊發展趨勢到製革廠,如今查看能夠了解該企業是「永城市海勝毛皮市場銷售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2000萬元。次之便是業務范圍為毛皮生產和市場銷售,在本地的確十分富有。
除此之外周家的製革廠或是本地最高的公司,光稅利就會有6000多萬元,並且其產業鏈一直在擴大,雖被數次檢舉環境污染比較嚴重,但最終沒有下文。譚明明案發後,製革廠早已停工停產。
車里另一位女士張小渠被曝出,二十一歲的她就在永城市屬公司工作中,其爸爸曾是國土局土地評估交易中心副局長。
男旅客劉松濤25歲,是一名留學人員,其爸爸媽媽是超市連鎖店匯客隆的老闆。
寶馬汽車上的駕駛員張某是一般群眾,其親屬為救護他早已賣掉家中的土地資源房地產。
逝者葛某44歲,於商丘市人力社保局就職,有傳是副局,也是有傳稱是二級組織學生就業服務站的責任人。
逝者賈某42歲,是商丘市本地一所技工學校的校領導。
那天晚上,兩位逝者是到本地市委市政府匯報工作,由於時間早已太遲,因此 張某善心送她們回家了。
案子一審判決
依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的人民法院重要新聞:河南商丘市初級人民檢察院於2020年11月6日,在永城市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以危險方法傷害信息安全一案公布判決。以危險方法傷害公共安全罪,各自被判被告人譚明明有期徒刑,奪走民事權利終生;被告人劉松濤刑期三年,判緩三年;被告人張小渠刑期三年,判緩三年。
法官對審理結果開展講解,並回應了群眾所關心的好多個難題,《車主指南》網選取了精彩片段。
1、此案為何判定為以危險方法傷害公共安全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法院《關於醉酒駕車犯罪法律適用問題的意見》要求,「喝醉的人違法犯罪,理應負刑事處罰。」「侵權人明知道酒後駕駛違反規定、醉酒駕車會傷害信息安全,卻忽視法律法規醉酒駕車,特別是面臨肇事者後再次開車撞擊,導致巨大死傷,表明侵權人客觀上對不斷出現的損害結果持縱容心態,具備傷害交通安全的有意。
對該類醉酒駕車導致巨大人員傷亡的,應依規以以危險方法傷害公共安全罪判罪。」此案是一起由醉酒駕車引起的重特大惡性事件,被告人譚明明醉酒駕車產生道路交通事故後不管不顧勸說,再次開車撞擊逃出,在城區內汽車行使中碰撞已經等候行駛數據信號的寶馬轎車,致搭車人葛某某某、賈某某某現場身亡,駕駛人員王某某受傷;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對譚明明酒後駕駛不予以勸說,在出現安全事故後又唆使譚明明開車肇事逃逸,以至產生嚴重危害。
被告人主觀性上對不斷出現的損害不良影響持縱容心態,客觀性上引起了重特大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均已組成以危險方法傷害公共安全罪。
2、請介紹一下對三被告人定刑的考慮要素
此案過失致人重傷,嚴重後果,怎樣對三被告人判罪定刑,是此案審理的關鍵,也是各界人士普遍重視的難題。依據刑事訴訟法要求,犯以危險方法傷害公共安全罪,能夠被判十年左右刑期、有期徒刑或是死罪。
此案中,三被告人一同飲酒後,被告人譚明明開車拉著劉松濤、張小渠離去,產生道路交通事故後,車子難以行駛,被碰車主和周邊人民群眾勸說時,劉松濤、張小渠唆使譚明明開車肇事逃逸,譚明明不管不顧周邊人民群眾勸說,再次開車肇事逃逸,快速碰撞受害人乘駕車子,釀出血案。
譚明明是刑事犯罪的立即主導者,系首犯,依規本應懲處,由於其開車時處在喝醉情況,主觀性上不期待、都不積極主動追求完美傷害結果的產生,歸屬於間接性過失犯罪,其主觀性惡變、人身安全危險因素與有意開車撞人與故意傷害交通安全的立即過失犯罪各有不同。
譚明明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身的罪刑,系挑明,且積極主動賠付遇害方財產損失,有悔過主要表現,可依規酌情考慮從寬懲罰。綜合性考量之上劇情,參照近些年相近實例裁判員狀況,決策對譚明明被判有期徒刑,奪走民事權利終生。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系從犯,違法犯罪劇情比較輕,積極主動賠付遇害方財產損失,有悔過主要表現,可依照法律規定對其可用判緩。
被追尾咚一聲但車沒壞
車被追尾撞了撞了一下,假如車輛沒有毀壞,另一方就無需承擔賠付責任,但這些狀況後才車輛下車時道個歉或是必須的。實際上 追尾盡管廣泛是車後承擔全部責任,可是也存有後才車輛無責的狀況:
1、前車轉向或是溜車造成 追尾
正前方車輛在街口調頭,但並沒有一次性調頭結束,而轉向提前准備第二次調頭的情況下,被直行車車輛追尾或是產生碰擦,依據道路交通法要求拐彎車輛讓直行車車輛,調頭的車輛應當擔起這起安全事故的所有 責任,恰當作法應該是未調頭結束的車輛,理應先等直行車車輛根據後再轉向。假如正前方駕駛員操作失誤掛掉N檔造成 溜車的,也應由前車承擔。
2、前車壓線行車
行車中途,正前方車輛發生壓線行車,造成 後才車輛追尾的安全事故,不管前車是原廠壓著虛線或斜線的,或是鄰近行車道壓線變更車道的,此追尾安全事故都應當由前車承擔。故意變道也是很容易造成追尾安全事故產生,因此也是故意變道者承擔全部責任。
3、前車駕車斗氣
堅信許多車主都遇見駕車斗氣的,比如,一輛一切正常駕駛的車輛,而正前方有一個喜愛斗氣的車友在安全駕駛車輛,應急剎車踏板或是應急變更車道來叫囂後才車輛,假如期內發生了追尾,那麼後才一切正常安全駕駛的車輛是沒有責任,責任應由叫囂的一方承擔。
此外的一些追尾的安全事故責任,是必須依據具體情況區劃的。
1、晚間駕駛前車沒有打開後尾燈,後車追尾後,由後車承擔關鍵責任,前車承擔主次責任。
2、前車在城市道路上未按照規定間距放置警示標識,產生追尾安全事故,那麼後車承擔關鍵責任,前車承擔主次責任。
總體來說,追尾安全事故經常發生,但諸位買車人或是留意要維持車距判斷,此外在車輛安裝行車記錄器也是十分需要的,可做為責任判斷的強有力直接證據,緊急狀況時還可以讓旅客用手機錄像紀錄。 被撞永城寶馬740車主背景 被追尾咚一聲但車沒壞 @2019
『伍』 瑪莎拉蒂撞寶馬案的譚明明,她的出身是怎樣的
震驚社會的瑪莎拉蒂撞寶馬的案件中,由於事件的惡劣性質,受到了廣泛的關注。網路上盛傳譚明明父親為永城市華誠皮毛銷售有限公司的老闆。據永城市警方調查,瑪莎拉蒂女司機身份譚明明,23歲、無業遊民,某職業技術院校畢業,家境十分富裕。當時整個事件造成了很大的轟動,整個撞車事故是怎們樣的呢?讓我們一起看一下。在2019年7月3日,河南永城女子譚明明和一位男性朋友以及女性朋友醉駕瑪莎拉蒂追尾寶馬汽車。在當天凌晨,譚明明開車撞到了路邊停靠的寶馬車,車上2名人活活被燒死,4人受害。據了解,當晚22點42分一輛寶馬7系正在等紅綠燈,被突如其來的瑪莎拉蒂撞出數十米遠,瞬間引爆燃燒。這輛被撞毀寶馬7系車價值300萬,雖說沒有瑪莎拉蒂價格昂貴,但也算是寶馬系列頂級豪車。
後排座上的兩名男子當場死亡,其中死者葛某某,44歲,商丘市某區勞動人社局職工。死者賈某某,45歲,商丘市某區勞動人社局職工。駕駛瑪莎拉蒂車的犯罪嫌疑人譚某某肝挫裂傷、胸骨柄骨折,劉某肺挫裂傷、側骨骨折,張某腹腔積液,目前3人均已蘇醒,無生命危險,在永城市某醫院重症監護室繼續監護治療。
『陸』 永城寶馬740車主背景有哪些
「豪車」「炫富」等情節,「富二代」「違法經營」等標簽,很難不讓人把他們和錢權兩個字聯繫到一起。
2019年7月3日,河南永城一女子醉駕瑪莎拉蒂撞寶馬,致2死4傷持續引發關注。這一惡劣事件激起的輿論波瀾層層擴散、愈演愈烈。目前的網傳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其一,肇事女司機今年23歲,剛從職校畢業。車輛違章查詢信息顯示,今年6月5日至7月3日期間,僅短短一月,其駕駛車輛5次違章,均發生在牌照發放地,累計扣24分,總罰款1000元。
通過實地探訪發現,23歲譚某父親為永城市華誠皮毛銷售有限公司老闆譚成士,該公司的其中一處廠區就在當地村委會的正對面,當地居民稱此處為「華誠皮毛廠」。此處工廠原為破舊窯廠,譚某父親主動回購並進行改造。
據查譚成士僅成立一家公司(永城市華誠皮毛銷售有限公司),該公司法人為代永昌,公司於2014年7月成立,公司經營范圍為皮毛加工、銷售。該公司經營風險為1條,2018年7月被列入經營異常企業,9月從名單中移除。
『柒』 開寶馬七系的人都算有錢嗎
開寶馬七系的人,如果車子是他自己的,確實應該算有錢人,只是寶馬七系這個價位的車子只有極少數人才能夠買得起。
『捌』 開寶馬740的都是什麼人
車主一:小賣部老闆食堂老闆開的是寶馬730Li,但這位不是普通的食堂老闆,而是在這一帶承包了一所小學和一所初中食堂的老闆。客戶群穩定,除了730,還有一輛保時捷Macan,自身條件很好,自然買得起豪車。車主二:網吧老闆這位
開寶馬740的都是什麼人 車主一:小賣部老闆
食堂老闆開的是寶馬730Li,但這位不是普通的食堂老闆,而是在這一帶承包了一所小學和一所初中食堂的老闆。客戶群穩定,除了730,還有一輛保時捷Macan,自身條件很好,自然買得起豪車。
車主二:網吧老闆
這位網吧老闆開的是寶馬750。主人性格很好。他比我們大28歲左右,快30歲了。以前我們去他網吧的時候,經常給我們一些果盤、飲料或者網費,我們總是調侃:我們做生意都是賠錢的。但他不在乎。網吧旁邊有一家KTV。但是由於疫情的原因,最近生意不是很紅火。
車主三:4S店老闆
老闆還開著寶馬730Li,旗下有大眾和雪佛蘭兩家店。我買車的時候,那天下雨了,所以老闆特意開著他的730帶我們去附近的公交站。非常有趣。做維修的時候我問他:為什麼不開大眾和雪佛蘭?他回答:我也有一輛卡瑪洛和途銳,滿足不同的駕駛需求。或許這就是土豪的汽車理念。
所以所有開寶馬7系的檔次都有。不要因為別人衣衫襤褸或者開不起眼的店就戴有色眼鏡看人。
開別人的車酒駕撞死人自己也死了
其實這個問題涉及到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死者能否讓另一個人承擔賠償責任。二是借來的車車主能否要求死者支付修理費。
我先給你舉個例子。2019年3月,一輛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汽車司機獲救後死亡。行人住院花了3萬多元。在交警隊的責任認定書中,該車駕駛員承擔了事故的全部責任。這輛車只買了交通保險。
保險公司對強制保險范圍內的傷者進行了賠償,包括醫療費、其他誤工費、陪護費,所有費用加起來不到2萬元。
在醫院治療期間,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了1萬元。
這些交通事故傷者損失近萬元,至今未追回。最後,傷者放棄了剩餘的追索權。
交通事故中有很多案例,但事實上,他們最終並沒有得到所有的賠償。當時建議傷者通過法律途徑獲得自己的賠償。但傷者權衡考慮後終於放棄了。
通過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到,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很多人可能要得到賠償,但是在實際的交通事故處理中,有些人可能並沒有完全得到應有的賠償,這是目前交通事故處理中非常真實的一些現象。
死者家屬要求其父母支付200萬。我認為這個想法是可能的,但不切實際。在實際案件中,如果已經造成死亡,作為死者的另一方家屬,一般會放棄對死者的追償權,通過其他途徑獲得一定的賠償。
畢竟我們在處理交通事故的時候,對方已經死亡,很多家庭成員遇到類似情況一般都會放棄追償權。也許有些律師會介紹,他們可以通過其他渠道獲得一些賠償。但是實際操作起來非常困難,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最終的結果可能和預期的不一樣。我個人的建議是最好放棄這個想法。
讓父母修車的問題。實際情況下,車主是不會讓死者父母修車的。目前,車主最重要的問題是,是否應該為這兩個死者支付一些費用。由於本次交通事故中的借車行為,作為原車主,我們應當考慮我們在本次交通事故中的借車行為是否存在過錯。
如有過錯,將在交通事故中承擔部分賠償責任。而這部分負債也是一個非常驚人的數額。
關於保險公司的賠償。當事人存在酒駕行為,作為保險公司,也有必要在強制保險范圍內賠付另一位死者。因為根據保險法,交強險賠付後可以追償,但如果被追償人已經死亡,保險公司只能放棄追償權。
保險公司不能因為追回的死亡賠償另一個死者。這將剝奪另一個人獲得賠償的權利。保險公司不僅在正常業務中以盈利為目標,還承擔了更多的社會責任。
如果保險公司未在商業保險范圍內履行明顯披露義務,很可能承擔更多的賠償責任。這可能需要專業律師來解答。
我的建議。個人認為這是虛構的問題,現實生活中不可能發生。當然,我主要指的是索賠權,這是不可能的。
但是這種情況很有可能在我們身邊發生。我們應該從中吸取的教訓是,當你把車借給別人時,你必須認真考慮。如果對方有因飲酒、吸毒等問題導致的交通事故。作為車主,在交通事故中要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喝酒的問題已經是老生常談了。駕車者在駕駛機動車時不應飲酒。司機喝酒造成的後果非常嚴重。一是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第二,保險公司會拒絕賠付。
以上是我個人對這件事的看法。如有不妥,希望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謝謝你。
開寶馬740的都是什麼人 @2019
『玖』 買寶馬740的都是什麼階層的人呢
買寶馬740的都是些什麼人,我們得先看看這個車多少錢,寶馬740,100萬起,這么說,買寶馬740的,可謂非富即貴了。你一個打工的,年收入8萬、10萬,湊這個熱鬧幹嘛?單是買車,讓你不吃不喝乾10多年。之後養車貴得讓你恨不得把車賣掉!
理論上,一個月收入兩萬左右,養寶馬740是完全沒問題的,但問題的關鍵是,拿月薪的人,開著寶馬740,怎麼都覺得不配啊!好歹混個老闆當當,在考慮寶馬740吧!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