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坐車什麼東西不能帶
在乘坐列車是,易燃易爆品、危險品或國家明令禁止的物品是禁止攜帶的。
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 第五十二條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內:
1、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
2、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葯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3、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4、能夠損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
5、規格或重量超過本規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物品。
(1)汽車上不能帶哪些東西擴展閱讀:
列車查出的危險品,由值乘的公安人員妥善保管,移交最近前方停車站公安派出所處理;車站不設公安派出所的,由列車長編制客運記錄,移交車站處理。對發令紙、鞭炮類的危險品,立即浸水處理。攜帶危險品進站上車,造成事故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發現旅客攜帶禁止攜帶物品會讓旅客在車內或下車站,對超過免費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補收四類包裹運費。對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動物,按該件全部重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
Ⅱ 汽車上有些物品是不能放的,都有哪些呢
汽車里不能長時間放的東西有很多,我舉三個最容易犯的錯誤,碳酸飲料、打火機、香水。
3、打火機也不能放的原因還是因為易燃易爆,因為一般打火機的主要成分是液態丁烷。高濃度的丁烷,在常溫下,20攝氏度就會爆炸。而夏天室外溫度在30攝氏度以上,車輛經過暴曬後,車內溫度會高達六七十攝氏度,所以打火機極易引發爆炸事故!(注意:如果是因烈日暴曬導致打火機自爆,屬於人為原因損壞車輛,保險公司不予賠付。)
最後我想說,礦泉水一般也最好不要長時間放在車里,尤其是夏天,溫度非常高,而礦泉水瓶的原材料主要是聚酯(PET)、聚乙烯(PE)、聚丙烯(PP)。加入相應的有機溶劑後,將這些材料高溫加熱,然後通過塑料模具進行吹塑、擠出或注射成型,成為塑料容器。這就使得陽光直射,會引起釋放乙烯單體的化學反應,人的體內長期吸放乙烯,會引起身體不適,例如頭暈、全身不適、乏力、注意力不能集中,個別還會有胃腸功能紊亂的現象。所以盡管車里長期放礦泉水不會損害你的車,不會爆炸,也不會馬上要了你的命,但長期下來,對健康的損害也是我們所不能忽視的。
Ⅲ 坐汽車不能帶什麼
乘坐長途汽車禁帶物品包括:
1、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如氣槍、獵槍、發令槍、警棍、軍用或警用匕首、刺刀、樣品槍、道具槍等各類仿製品;
2、爆炸物品類,如炸葯、爆破劑、禮花彈、煙花、爆竹等;
3、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等;
4、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氫氣、氧氣、丁烷等瓶裝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汽油、煤油、乙醇(酒精)、油漆等。
乘坐火車禁止攜帶物品包括:
1、槍支、彈葯、警械、管制刀具、自行車、民用爆炸物品(鞭炮、發令紙、雷管、炸葯)、劇毒物品、強磁物品、放射性物品,
2、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如香蕉水、汽油、煤油等),
3、寵物、活禽及榴槤等有異味的物品。
(3)汽車上不能帶哪些東西擴展閱讀
攜帶危險品進站上車,造成不良後果,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攜帶者,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三十一條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被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帶有起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除了上述管制刀具外,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等,也禁止帶上火車。
如果出現違規攜帶,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處以200元以下罰款或10日以下拘留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九江:春節回家坐汽車 哪些東西不能帶?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醫生帶針管被沒收 這些物品嚴禁上火車
Ⅳ 乘坐客車不能攜帶什麼物品
汽車禁止及限量攜帶的物品:
汽車禁帶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政府限制運輸的物品,凡是危險品,如雷管、炸葯、鞭炮、汽油、煤油、電石、液化氣體等爆炸、易燃、自燃物品和殺傷性劇毒物品。
國家限制運輸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動物以及損壞或污染車輛等物品(如雞、鴨、狗、豬、猴、貓、蛇),都不能帶入車內和船內。
汽車限量攜帶下列物品:氣體打火機5個,安全火柴20小盒。不超過20亳升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不超過100毫升的酒精、冷燙精。不超過600毫升的摩絲、發膠、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4)汽車上不能帶哪些東西擴展閱讀
《汽車旅客運輸規則》中規定
第十八條乘車旅客須遵守下列規定
1、自覺維護乘車秩序,服從站務及駕、乘人員安排,愛護公共設施,保持清潔衛生,講究文明禮貌。
2、一切旅客都應無例外地按受車站值勤人員對危險品的檢查。
3、七歲以下兒童乘車應有成人旅客攜帶。
第二十八條旅客持符合規定的客票,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車次檢票乘車,直達班車、普快班車、普客班車在始發站對號入座。
第二十九條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日期、車次乘車時,可在該班車開車二小時前辦理簽證改乘,改乘以一次為限。開車前二小時內不辦理簽證改乘,可作退票處理,按規定核收退票費。
第三十一條旅客要求越站乘車,事先申明並經駕、乘人員同意,補收加乘區段票款。如不事先申明,其越乘區段按無票乘車處理。
Ⅳ 汽車站安檢不能帶什麼東西52度的白酒能帶嗎
白酒可以帶。
汽車禁止及限量攜帶的物品:
汽車禁帶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政府限制運輸的物品,凡是危險品,如雷管、炸葯、鞭炮、汽油、煤油、電石、液化氣體等爆炸、易燃、自燃物品和殺傷性劇毒物品。
國家限制運輸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動物以及損壞或污染車輛等物品(如雞、鴨、狗、豬、猴、貓、蛇),都不能帶入車內和船內。
汽車限量攜帶下列物品:氣體打火機5個,安全火柴20小盒。不超過20亳升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不超過100毫升的酒精、冷燙精。不超過600毫升的摩絲、發膠、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5)汽車上不能帶哪些東西擴展閱讀:
乘坐飛機禁止及限量攜帶物品:
飛機禁帶物品:槍支(含各種模擬玩具槍、槍型打火機膠其它各種類型的帶有攻擊型的武器)彈葯、軍械、警械、管制刀具、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蝕性物品、危險溶液及國家規定的其它禁運物品。
香水、發膠、打火機之類的生活用品,這類物品因含有易燃物質實行限量攜帶。發膠、衣領凈、摩絲、發亮劑、殺蟲劑、空氣清新劑分別限帶1瓶,香水限帶500毫升,這幾種限帶的生活用品累計不得超過1000毫升或1公斤。包裝完好的白酒限帶2公斤,氣體打火機5個,安全火柴5小盒。
搭乘民航班機的旅客不得攜帶任何刀具。手術刀、屠刀、雕刻刀等專業刀具,文藝單位表演用的刀、矛、劍、戟等,以及斧、鑿、錘、錐、加重或有尖釘的手杖、鐵頭登山杖可作為行李托運。
民航部門允許旅客可以隨身攜帶的生活用刀刃長不超過4厘米,水果刀、剪刀、女士的修眉刀、男士的剃須刀片等生活用刀,以及裝飾用佩刀都必需放在托運行李中,或者交機場安檢部門暫存。
Ⅵ 長途汽車 安檢規定哪些東西不能帶上車
長途汽車安檢,禁止攜帶的物品:
汽油、酒精(含高度白酒)、油漆、泡沫填充劑、香蕉水、含有酒精的花露水、松香水、打火機、含有易燃成分乙酸乙酯的洗甲水、發膠摩絲、管制刀具、鞭炮、模擬槍、射釘槍、菜刀、氫氣球等。
目前汽車總站所屬各車站,對於移動充電寶也有了相應的管理措施。即各種充電寶應隨身攜帶,不要放入托運行李中。如果是隨身攜帶,即使發生意外也可以及時處理。
一旦發現違禁物品,車站都會立刻沒收或代為暫存。對於異常旅客,將會採取核對身份證件以及進行二次安檢的措施。。硬闖車站的,甚至還會被車站防暴隊及駐站民警聯手「擒獲」。
Ⅶ 什麼東西不能帶上長途汽車
乘坐長途汽車禁帶物品包括:
1、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如氣槍、獵槍、發令槍、警棍、軍用或警用匕首、刺刀、樣品槍、道具槍等各類仿製品;
2、爆炸物品類,如炸葯、爆破劑、禮花彈、煙花、爆竹等;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等;
3、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氫氣、氧氣、丁烷等瓶裝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汽油、煤油、乙醇(酒精)、油漆等。
(7)汽車上不能帶哪些東西擴展閱讀
不能帶上車的物品:
1、寵物
寵物不能帶上火車,但可辦理托運。但春運期間寵物是不能辦理托運的。航空公司能夠接受託運的小動物是指家庭馴養的小狗、小貓等,野生動物或易於傷人的動物不在內。寵物也不能帶入汽車車廂。
2、刀具
鐵路部門規定,管制刀具不能帶上火車。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剪刀、錘子等利器、鈍器,一律托運,不得隨身攜帶。任何刀具都不允許和隨身行李帶上飛機。少量折疊的小型刀具建議辦理托運。
包裝完好保證安全,並不影響其他旅客乘車的情況下,菜刀等刀具可以帶上汽車,但管制刀具除外。
3、油漆
油漆屬於易燃物品,不能帶上火車,也不能托運。因油漆是易燃易爆物品,坐飛機和汽車同樣不可以帶。
4、白酒
白酒不屬於違禁物品,坐汽車可以攜帶,但是超過一定數量應托運,各個汽車站的規定不相同。封存完好的瓶裝白酒可以帶上火車,數量不能超過一箱(6瓶裝),數量多需托運。坐飛機不可以隨身攜帶酒類,必須托運,且重量不能超過5公斤,酒精度不能超過70度,原包裝要完好。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九江:春節回家坐汽車 哪些東西不能帶?
Ⅷ 坐長途汽車不能帶什麼
乘坐公共汽車和長途汽車禁止攜帶的物品有以下六類:
一、鞭炮
鞭炮需要專門的持有相關許可的車運輸,公共汽車和長途汽車上嚴禁攜帶。
二、油類
油類有易燃易爆的危險,公共汽車和長途汽車上嚴禁攜帶;如:煤油,汽油,或是其他的易燃的油類等。
三、寵物
禁止攜帶寵物去上公共汽車和長途汽車,一方面是給其他的乘客不安全的感覺,而且也會影響其他人的休息。
四、易燃品
易燃類物品危險性大,禁止攜帶到公共汽車和長途汽車上。如:火柴、硫磺等。
五、易爆品
對易爆類物品危險性同樣很大,禁止攜帶到公共汽車上和長途汽車。如,打火機、雷管等。
六、酒類
酒類(尤其是高度酒)可能在發生碰撞時燃燒甚至爆炸嚴禁攜帶到公共汽車和長途汽車上
Ⅸ 坐長途汽車不能帶什麼東西洗衣液能帶嗎
坐長途汽車可以帶洗衣液,根據《汽車旅客運輸規則》,坐長途汽車不能帶的東西如下:
《汽車旅客運輸規則》中規定:
第三十九條為保障旅客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衛生,不能攜帶下列物品乘車:
1、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2、有可能損壞、污染車輛和有礙其他旅客安全的物品;
3、動物(本規則第四十條規定的除外);
4、有刺激性異味的物品;
5、屍體、屍骨;
6、法律和政府規定的禁運物品。
第四十條在保證安全、衛生的條件下,乘坐城鄉公共汽車和普通客班車的每一旅客可攜帶少數的雛禽或小型成禽成畜乘車,但須裝入容器。具體准帶數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規定。
第四十一條軍人、民兵和公安人員隨身佩帶的槍枝及配備的適量子彈,經出示持槍證,可以攜帶乘車。
(9)汽車上不能帶哪些東西擴展閱讀
《汽車旅客運輸規則》中規定:
第七十四條因車站或運方責任造成的托運行包滅失、損壞的,按照全部損失全部賠償,部分損失部分賠償的原則,由責任方按下列規定賠償。
1、非保價行包每千克最高賠償額一般不超過10元,如失主持有證明物品內容和價格的憑證,可按國家定價或比照當地國營商店同類商品價格賠償。
2、損壞物品能修復者,按修理費加送修運費賠償;不能修復,但尚能使用者,按損失程度所減低的價值賠償。
3、保價行包滅失,按托運時申明的價格賠償。部分滅失,按聲明價格賠償滅失部分。
4、滅失行包的運雜費要全額退還。
第七十五條因車站責任造成寄存物品損壞、滅失的,按每千克最多不超過20元的金額賠償。
第七十六條因車站或運方責任,造成旅客人身傷害的,由責任方賠償處理。
第七十七條車站和運方之間違反合同規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按原合同約定賠償、支付違約金。
第七十八條旅客無票或持無效客票、不符合規定的客票乘車,除補收始發站至到達站全程客票價款外,並處以100%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