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汽車服務 > 汽車售價偏低稅務機關如何定價

汽車售價偏低稅務機關如何定價

發布時間:2022-05-09 16:04:00

1. 車輛購置稅的計稅價格如何確定,什麼情況下用最低計稅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4號):「第六條車輛購置稅的計稅價格根據不同情況,按照下列規定確定:(一)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二)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三)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
(1)對於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於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使用最低計稅價格計稅。(直接使用最低計稅價格)
(2)若是納稅人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申報計稅價格高於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那麼,(一)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含增值稅稅款;(二)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計稅。使用該價格的憑證為:統一發票(發票聯和報稅聯)或者其他有效憑證、《海關進口關稅專用繳款書》、《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或者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不使用最低計稅價格)
(3)對於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的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參照使用最低計稅價格)
(4)國家稅務總局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無最低計稅價格參照,只有在有效價格證明明顯偏低的情況下,主管局才進行核定,否則使用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計稅)
(5)進口舊車、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受損的車輛、庫存超過3年的車輛、行駛8萬公里以上的試驗車輛、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納稅人無法提供車輛有效價格證明的,主管稅務機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號第九條要求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使用有效價格證明,不使用最低計稅價格)
(6)免稅條件消失的車輛,自初次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滿10年的,計稅價格以免稅車輛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基準,每滿1年扣減10%;未滿1年的,計稅價格為免稅車輛的原計稅價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計稅價格為0。(按原計稅價格計算後計稅)

2. 急急!一般納稅人4S店汽車銷售收入發票價低於實際售價,賬務處理要怎樣做謝謝了

從你的表述上看,你銷售汽車開具發票時,發票開具的金額低於實際售價,這是非常明顯的發票違章行為。如果是這樣,你可能要受到相應處罰。
當然,這是將實情講出來,如果你在賬務處理時,不體現實際情況,即把發票開具金額就視同為實際售價,並以發票開具金額入賬,那在賬面上也看不出來人的違規行為。
但是,你要注意,你的發票開具金額是否低於「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如果低於這個價格,那稅務機關將可能以「銷售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要求你補稅。
另外,你收取的車款如果是以銀行存款形式,那你的銀行存款對賬單將留下你隱匿收入的證據。
所以,一定要小心操作,勿留隱患。

3. 汽車購置稅是按裸車還是指導價算的

這個並不一定,車輛購置稅的計算方式依照「最低計稅價格」為基準。通俗點說,其實購置稅的具體價格不是以指導價為基數來進行計算,而是以裸車的購車價(即購車發票上的價格)為准。當發票的價格低於最低計稅價格時,才會最低計稅價格進行徵收。

法律依據是《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五款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3)汽車售價偏低稅務機關如何定價擴展閱讀:

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最低計稅價格是指國家稅務總局依據機動車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提供的車輛價格信息,參照市場平均交易價格核定的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

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

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規定:

(一)車輛價格證明

1、境內購置車輛,提供銷售者開具給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所支付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的憑證,包括統一發票(發票聯和報稅聯)或者其他有效憑證。

2、進口自用車輛,提供《海關進口關稅專用繳款書》、《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或者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二)辦法第九條第五項規定,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主管稅務機關認為明顯偏低的,核定計稅價格的方法如下:

核定計稅價格=車輛銷售企業車輛進價(進貨合同或者發票註明的價格)×(1+成本利潤率)

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確定。

國家稅務總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

4. 銷售貨物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常理由的,如何確定銷售額

銷售貨物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常理由的,可以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也可以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納稅人有條例第七條所稱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或者有本細則第四條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屬於應征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4)汽車售價偏低稅務機關如何定價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按照銷售額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計算收取的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第六條銷售額為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銷售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5. 在什麼情況下,稅務機關可以核定企業產品消費稅的計稅價格法律對核定許可權有哪些規定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請問在什麼情況下,稅務機關可以核定企業產品消費稅的計稅價格?

專業解答

根據我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的規定,當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時候,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計稅價格。

關於核定許可權,《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條例第十條所稱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的核定許可權規定如下:(1)卷煙、白酒和小汽車的計稅價格由國家稅務總局核定,送財政部備案;(2)其他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由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核定;(3)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由海關核定。

6. 稅務機關是否該擁有對「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交易的核定權

您好,這個價格是不是屬於明顯偏低是由稅務局來界定的。
一般會參考市場上同類型的產品價格,如果您產品的售價明顯低於市場價格或行業利潤率又沒有正當理由的,就算價格明顯偏低了。具體規定如下:
我國現行增值稅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有視同銷售行為而無銷售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下列順序核定其計稅銷售額: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用以上兩種方法均不能確定其銷售額的情況下,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下列順序核定其計稅銷售額。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當貨物屬於應征消費稅貨物時,其組成計稅價格中還應加計消費稅額。則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當該項應稅消費品為委託加工方式的,則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納稅人進口貨物時,應納增值稅的計稅價格也須按一定的計算公式所組成。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到岸價格(CIF)+關稅+消費稅

7. 國家稅務總局對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是怎麼規定的

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是指國家稅務總局依據機動車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提供的車輛價格信息,參照市場平均交易價格核定的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核定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的通知
國稅函[2011]5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和《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5號)規定,稅務總局對全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進行了重新核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127969種車輛的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已重新核定,自2011年10月10日起執行。
二、稅務總局核定的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信息(以下簡稱車價信息)將通過車輛購置稅征管系統自動下發。下發完成後,新的車價信息會在文件規定的生效時間自動生效並更新原有車價信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應保證本局內網與稅務總局正常連通,確保車輛購置稅征管系統資料庫伺服器、MQ中間件正常運行,以便車價信息自動下發的正常完成。
三、為了防止系統自動下發不成功影響車價信息的更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應在收到本通知以後,安排人員檢查新的車價信息是否接收成功。本次核定的車價信息版本號為第29版。
四、如果接收不成功,仍可按照過去的做法通過文件與資料庫腳本形式更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可通過稅務總局金稅工程運行維護網(網址:http://130.9.1.248)「應用支持/軟體庫/車購稅/數據」目錄下載新的車價信息包。
五、車價信息更新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聯系國家稅務總局呼叫中心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系統技術支持(服務電話:4008112266-1-3-2)。對於重大問題,應按照稅務信息系統運行維護體系的重大事項報告流程及時上報國家稅務總局(電子稅務管理中心)。

8. 車輛購置稅應該徵收多少

車輛購置稅應該徵收不含增值稅價款的10%

2018年5月11日入手,國產車,1.8T,發票不含稅價格211900元,應該納2119元的購置稅。

擴展閱讀:

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按照以下情形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含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

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三)納稅人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於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計稅價格為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

(四)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

(五)國家稅務總局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六)進口舊車、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受損的車輛、庫存超過3年的車輛、行駛8萬公里以上的試驗車輛、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納稅人無法提供車輛有效價格證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七)免稅條件消失的車輛,自初次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滿10年的,計稅價格以免稅車輛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基準,每滿1年扣減10%;未滿1年的,計稅價格為免稅車輛的原計稅價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計稅價格為0。

9. 公司出售二手車,稅務局要求以稅務系統內評估價格開票並交稅,與合同價不符合理么

根據稅法規定,稅務機關對於認為轉讓價格不合理的可以核定價格,因此首先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次,看你的問題,你們之間是關聯公司之間的資產轉移,應該按照公允價值進行交易,公允價值是指與非關聯公司之間交易的價格,因此,你們一律按照凈值進行交易不符合稅法規定,除非你能有證據證明交易凈值就是公允價值。第三按照稅務局系統內部價格開票繳稅你們一個開票繳稅,一個抵扣進項,大概率不會吃虧。第四不按照這個價格也可以,但是開票方得按照稅務機關核定的價格征稅,而受票方只能按照發票開具金額抵扣,可能形成損失。

閱讀全文

與汽車售價偏低稅務機關如何定價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惠州有哪些汽車經銷商 瀏覽:541
工業電費怎麼測算 瀏覽:976
什麼是汽車空調清洗 瀏覽:700
汽車訂票app哪個靠譜 瀏覽:966
賓士固定鉤怎麼換 瀏覽:922
酒泉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有哪些 瀏覽:957
諸暨全合成汽車潤滑油多少錢 瀏覽:9
荊州工業區哪裡可以擺攤最新消息 瀏覽:823
賓士e選配以後要等多久 瀏覽:581
長株潭汽車站附近有哪些住宿 瀏覽:141
珠三角屬於哪個工業基地 瀏覽:793
深圳到河南雙河汽車經過哪些地方 瀏覽:909
汽車劃痕修復劑哪個牌子好 瀏覽:574
工業鍋爐用水計算公式有哪些 瀏覽:188
豐田哪裡可以學汽車維修 瀏覽:562
工業甲醇有什麼級別 瀏覽:8
汽車雨刮器開關如何拆開 瀏覽:851
中衛哪裡賣汽車電瓶 瀏覽:29
賓士怎麼打擋 瀏覽:921
汽車多久不開需要發動一下 瀏覽: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