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交警查違章罰款的錢去哪裡了
根據媒體報道,截至2017年6月底,全國機動車保有量達3.04億輛,其中汽車2.05億輛。按照每輛車每年1000元的罰款來算,一年就是2050億元罰款。當然了這一數據不一定準確,咱們就是估算一下,畢竟真實數據咱也查不到。那麼這么多的錢都用到哪裡去了呢?
二、錢的去處
1、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我們交的罰款會首先進入地方財政部門,然後會根據實際情況用於地方的公路、橋梁、車站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以及交通運輸機關產業的投資等方面。另外,對交通維修車輛的保養、違章車輛的保管等等都需要從中支出。
2、財政收入
毫不誇張的說,目前交通罰款已經成為了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成為財政收入的這些錢一部分會用於交通部門的運營經費,比如:給交警發工資、單位行政支出等等。
3、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籌集用於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社會專項基金。
救助基金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條規定的一項新制度。這項制度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制度的補充,旨在保證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強險制度和侵權人得到賠償時,可以通過救助基金的救助,獲得及時搶救或者適當補償。
⑵ 交警隊這些查獲的車輛最後怎麼處理的
一般只有報廢解體和拍賣兩處理方式,報廢的主要是存放時間長,比較破舊的車,而且是在交警的停車場里停放時間長,在進行清理時才處理,不會說用3年以上,也不會直接拿去報廢,這是處理法規決定的,需要停放至無法使用才報廢,而拍賣的,需要是證件齊全車輛,如果黑車,還是會在存放一段時間後報廢,拍賣的車輛通常都是法院因為經濟糾紛或沒收個人財產扣留的車輛,非法的黑車只會報廢解體,不會拍賣,一樓可能對法律這方面不大懂吧
有兩種處理方法,一種是車子屬於報廢車上路行駛的,都是送到定點的報廢中心去解體。二是超過半年車主不來處理的話,交警會在公安交通網下達一份限期處理通知書,你可以到那去查詢,一般是限定一個月,如果依舊不來處理的話,交警有限處理該車。其中就包含拍賣。但是基本都是直接拉去報廢解體的。
⑶ 交通事故車輛被交警拖放在哪裡我的車子停在環城西路邊上被交警拖到那裡去了
交通事故車輛被交警拖放在指定的停車場,交警扣車的時候會有扣車單,上面有車輛停放地點的記錄。. 如果沒有,就找辦案的交警隊及交警去查問。. 正常的交通事故中,肇事車輛被扣押,駕駛員只需要等待交警事故責任書出來,然後幾天內就可以取車了。
⑷ 每年交警大隊中的扣留車都到哪裡去了
在地區的交通拯救大隊的車場放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
(二)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嫌疑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
(三)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條)
(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條)
(五)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
(六)機動車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准嫌疑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
(七)未申領《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八)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
(九)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車輛。(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條)
相關法規
安全法第92條、第95條、第96條規定了被扣留機動車的情形。實踐中經常發生該機動車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內沒有提供被扣留機動車的合法證明、沒有補辦相應手續,或者不來接受處理,並且經公告3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
為此,實施條例規定: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內沒有提供被扣留機動車的合法證明,沒有補辦相應手續,或者不前來接受處理,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並且經公告3個月仍不前來接受處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該機動車送交有資格的拍賣機構拍賣,所得價款上繳國庫。
非法拼裝的機動車予以拆除;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予以報廢;機動車涉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違章事故車
1、對無牌證、達到報廢標准、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等車輛,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鑒定外,不得使用。檢驗、鑒定完成後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對棄車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十日後仍不領取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⑸ 交通事故車輛被交警拖放在哪裡
交通事故車輛被交警拖放在指定的停車場,交警扣車的時候會有扣車單,上面有車輛停放地點的記錄。如果沒有,就找辦案的交警隊及交警去查問。
正常的交通事故中,肇事車輛被扣押,駕駛員只需要等待交警事故責任書出來,然後幾天內就可以取車了。如果肇事逃逸車輛被扣押,找不到車主,車輛會被依法處理,包括報廢。之所以扣車,主要是是責任認定,責任認定後方便後續的賠償問題。
具體規定如下: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5)交警查扣汽車最後去哪裡了擴展閱讀: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詳解:
一、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
先立即報警,如果設備受損的標明事故車輛位置,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交通警察到達現場後製作事故認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
對當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一)當事人對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二)當事人不同意由交警調解的
(三)當事人拒絕簽字的
如果不適用調解的,在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情況後交付當事人。
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當場進行調解的處理情況:
(一)如果調解達成協議的持事故認定書,向保險公司索賠。
(二)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調解達成協議不履行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再向保險公司索賠。
二、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
自行撤離現場,然後在填寫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內容的協議書或者文字記錄,共同簽名;自行協商賠償數額及賠償方式。
如果經協商未達成協議就立即報警。
(一)如果達成協議不履行: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實行賠償後,持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交通事故車輛處罰
⑹ 交警隊扣車停車場在哪
交警扣車的時候會有扣車單,上面有車輛停放地點的記錄,如果沒有,就找辦案的交警隊及交警去查問。
正常的交通事故中,肇事車輛被扣押,駕駛員只需要等待交警事故責任書出來,然後幾天內就可以取車了。如果肇事逃逸車輛被扣押,找不到車主,車輛會被依法處理,包括報廢。之所以扣車,主要是是責任認定,責任認定後方便後續的賠償問題。
具體規定是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先立即報警,如果設備受損的標明事故車輛位置,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交通警察到達現場後製作事故認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對當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情況由:
1、當事人對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2、當事人不同意由交警調解的;
3、當事人拒絕簽字的如果不適用調解的,在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情況後交付當事人。
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當場進行調解的處理情況:
1、如果調解達成協議的持事故認定書,向保險公司索賠。
2、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調解達成協議不履行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再向保險公司索賠。
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自行撤離現場,然後在填寫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內容的協議書或者文字記錄,共同簽名;自行協商賠償數額及賠償方式。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 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符的;
(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嫌疑的;
(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
(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⑺ 我車被交警扣了我不要了可以嗎,扔哪裡不要了他們會怎樣處理
不建議這樣處理
1、因為違章不處理始終都在你的名下掛著,對你使用其它車輛及業務都有很大影響。
2、違章罰款不及時去交,過期了會產生滯納金,很嚴重
3、車輛拖到停車場還有停車費,等過了規定時間,交警有權自行處理。到時車也找不到了。
希望慎重處理,不要意氣用事。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請採納!!!
⑻ 車過了年檢被交警扣了怎麼處理
汽車年審過期上路,民警可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給予駕駛人200元罰款並記3分的處罰,還要暫扣車輛。年審過期汽車被交警扣押後,應當及時接受處罰,及時辦理年審,補辦相應手續。盡快到交警隊遞交補檢書面申請,並盡快到車輛檢查所年審車輛。
⑼ 車被交警扣了怎麼查詢車在哪裡
出現交通事故後車被交警拖走了,查車輛位置:
1、找拖走車的交警所在單位詢問。
2、交通隊事故科詢問。
3、拖車公司去詢問。
4、附近的大點的修車公司停車場看看,詢問。
⑽ 交警查扣的汽車,最後到底去了哪裡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規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第九十八條的規定被扣留的機動車,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內沒有提供被扣留機動車的合法證明,沒有補辦相應手續,或者不前來接受處理,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並且經公告3個月仍不前來接受處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該機動車送交有資格的拍賣機構拍賣,所得價款上繳國庫;非法拼裝的機動車予以拆除;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予以報廢;機動車涉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交警查扣的汽車,違章處理之後的予以退還,不來處理的,或者有其它情況不能退還的,按上述規定處理。
希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