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公司是一个汽车运输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对挂靠车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帐务如何处理、如何报税
开具你公司的发票,你不做收入处理。那你申报的收入和你开票的收入如何对平?
开具了你公司的发票给运输委托方,必然是公司的收入。你要拿挂靠的成本费用入账,那么必须是你公司的抬头的发票,还要你付出的钱能对的上。以上方法当然都是违法的。因为业务不真实。
Ⅱ 快递物流会计怎么做内账
一、物流业务管理职能部门的费用处理
物流业务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物流业务的承揽工作和客户服务工作。其中,承揽工作主要包括物流业务的询价、方案设计、投标、合同签订等,客户服务工作主要包括维护客户关系、处理客户投诉等。
物流业务的承揽工作实质上就是物流业务的前期开发工作。物流业务的前期开发工作会发生相应的资源耗费,如办公场所相关费用、人员薪金相关费用、物流方案设计费用、承揽过程的业务费用等。从理论上说,如果物流业务投标成功,则表明物流业务前期开发成功,从而相关费用应该计入物流业务的成本中。
但是,根据谨慎性原则以及《企业会计制度》有关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原则,无论物流业务前期开发成功与否,其所发生的费用都应在发生时一次性计入期间费用。并且,物流业务的前期开发费用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间接费用,很难界定不同的物流业务究竟应承担多少前期开发费用,难以选择合适的分配标准将这些间接费用分配于不同的物流业务。物流业务前期开发费用的间接费用属性也反映了将其作为期间费用处理的现实可行性。
如果物流业务前期开发工作产生的费用适宜于作为期间费用处理的话,将其作为管理费用归集还是作为营业费用归集是另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企业会计制度》将有关研发费用列入管理费用,但笔者认为将物流企业物流业务的前期开发费用列为营业费用则更为合适。
《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根据营业费用这一概念的界定,物流企业物流业务的前期开发费用符合营业费用的本质属性。物流业务管理职能部门所承担的物流业务的承揽工作,也就是物流企业的市场营销工作,其发生的费用与一般工商企业的营业费用属性相同。
物流业务的客户服务工作实质上是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延续,是物流业务的“售后服务”,所以开展客户服务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也应作为营业费用处理。
Ⅲ 运输行业的会计怎么做账的
物流公司和生产型企业做会计基本一样,就是少两个核算科目“制造费用”、“生产成本”,期末还需要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比如说,运输车辆的路桥、油费、运输部工资跟运输有关的费用就是运输成本。
物流运费的会计分录:
不涉及税务时,运费的会计分录:
1.去进货 自己支付运费的分录?
2.去进货 对方支付运费的分录?
3.去快递公司提货,支付给会计公司的运费? 这分录又是怎么做?
回答:
1、自己支付的进货运费,计入采购货物成本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等
2、进货,对方支付运费,分两种情况;一是对方付运费,跟本企业无关,不做会计分录;二是对方代垫运费,实际还是本企业付运费,会计分录:
若货款未付,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含对方代垫的运费)
若支付贷款,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含对方代垫的运费)
3、支付给快递公司的运费,计入货物成本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等。
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交通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包括从事远洋、沿海、内
河、公路运输企业,海河港口,仓储企业,外轮代理企业,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
轮渡、地铁等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
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
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
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
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
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
报表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
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
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
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
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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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号│编号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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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产表
1 │101 │ 现金
2 │102 │ 银行存款
3 │109 │ 其他货币资金
4 │111 │ 短期投资
5 │112 │ 应收票据
6 │113 │ 应收账款
7 │114 │ 坏账准备
8 │115 │ 预付账款
9 │119 │ 其他应收款
10 │121 │ 材料采购
11 │124 │ 材料
12 │125 │ 燃料
13 │126 │ 轮胎
14 │129 │ 低值易耗品
15 │131 │ 材料成本差异
16 │133 │ 委托加工材料
17 │139 │ 待摊费用
18 │151 │ 长期投资
19 │161 │ 固定资产
20 │165 │ 累计折旧
21 │166 │ 固定资产清理
22 │169 │ 在建工程
23 │171 │ 无形资产
24 │181 │ 递延资产
25 │191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二、负债类
26 │201 │ 短期借款
27 │202 │ 应付票据
28 │203 │ 应付账款
29 │204 │ 预收账款
30 │209 │ 其他应付款
31 │211 │ 应付工资
32 │214 │ 应付福利费
33 │221 │ 应交税金
34 │223 │ 应付利润
35 │229 │ 其他应交款
36 │231 │ 预提费用
37 │241 │ 长期借款
38 │251 │ 应付债券
39 │261 │ 长期应付款
│ │三、所有者权益类
40 │301 │ 实收资本
41 │311 │ 资本公积
42 │313 │ 盈余公积
43 │321 │ 本年利润
44 │322 │ 利润分配
│ │四、成本类
45 │401 │ 辅助营运费用
46 │411 │ 营运间接费用
47 │421 │ 船舶固定费用
48 │424 │ 船舶维护费用
49 │427 │ 集装箱固定费用
│ │五、损益表
50 │501 │ 运输收入
51 │502 │ 运输支出
52 │511 │ 装卸收入
53 │512 │ 装卸支出
54 │521 │ 堆存收入
55 │522 │ 堆存支出
56 │531 │ 代理业务收入
57 │532 │ 代理业务支出
58 │541 │ 港务管理收入
59 │542 │ 港务管理支出
60 │551 │ 其他业务收入
61 │552 │ 其他业务支出
62 │561 │ 营运税金及附加
63 │571 │ 管理费用
64 │572 │ 财务费用
65 │581 │ 投资收益
66 │591 │ 营业外收入
67 │592 │ 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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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增、减或合并:
1.统一核算的专业公司或有独立核算的附属企业的企业,可以增设“拨付所属资金”科目;
附属企业可以相应增设“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2.有调剂外汇业务的企业,可以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3.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增设“备用金”科目。
4.有外购商品的企业,可以增设“外购商品”科目。
5.国家拨给特种储备资金的企业,可以增设“特种储备物资”科目和“特种储备基金”科
目。
6.经常收取保证金的企业,可以增设“存入保证金”科目。
7.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
目,增设“在途材料”科目。
8.根据需要,企业可以不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在“材料”、“轮胎”、“低值
易耗品”等科目内分别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核算。
9.低值易耗品较少的企业,可以将其并入“材料”科目核算。
10.预收、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将预收、预
付账款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11.材料在成本中所占比重很大的企业,可以将“材料”科目分为“辅助材料”、“修理用
备件”等科目。
12.企业如发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可以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13.对其他业务中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经常性业务,企业可以参照相应行业会计制度,
增设有关资产、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科目,单独核算。
14.还有其他未包括在会计科目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其他负债的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
增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Ⅳ 物流(交通运输业)会计做帐流程
物流(交通运输业)会计做帐流程,主要是成本核算,其成本主要有:
1、油
2、维修
3、车辆应交的各种税费、保险等。
4、人员工资等
5、运输途中的费用
要:针对物流企业流程,将有关会计分录整理如下: 一、实收资本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各股东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设置一下明细科目:运输收入/装卸收入/堆存收入/代理业务收 ...
针对物流企业流程,将有关会计分录整理如下:
一、实收资本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各股东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设置一下明细科目:运输收入/装卸收入/堆存收入/代理业务收入。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根据需要可设置三级科目,货运收入/其他收入)
另外,总站对分站之间可以设置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科目,以反映总站与分站各项营业收入的解交和结算情况。 收到分站交来运输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
根据分站编制的营业收入日报定期汇总确认营业收入
借: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 预收账款---**
完成运输任务,结算多退少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核算客运服务/包装物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技术转让/车辆修理/材料销售等其他收入并按其设置二级科目。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月末将本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本帐户无余额。 物流企业的几项具体业务的税务分析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还存在其他相关业务的运作,对于这些业务的运作,当然也就涉及到税收问题,在这里我们仅将其中的几项纳税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涉税事项拿出来进行讨论。
一、挂*经营的税务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人们的经营方式和经营手段也越来越多。如采用供车形式经营,部分小汽车出租公司、汽车运输公司等单位(以下简称公司)将本单位的运输车辆作价后给本单位的司机或社会人员(以下统称司机),分期向司机收取车辆的价款和管理费,收清车辆价款后虽然车辆的所有权转归司机所有,但车辆牌照、营运证、线路牌等仍属公司所有,并仍由公司统一承担缴纳各项税、费的义务和其他法律责任。对于这类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78号)明确,公司将运输车辆作价后给司机这种行为的本身不在于卖车,而是公司内部经营责任制的改革措施,公司与司机的关系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因此公司的供车行为,并不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而属于出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供车行为按租赁业务征税。 如果个人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购买或租赁集装箱运输卡车(以下称集卡车),挂*在租赁公司名下,利用拥有(包括购买、或租赁,下同)的集卡车以租赁公司名义从事集装箱运输业务,租赁公司及其在外县、市的分支机构为拥有集卡车者开具运输收入发票,并按开具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应当如何征收营业税?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292号)明确,要根据当事人所从事的经营业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拥有集卡车者属于租赁公司的内部职工,其从事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以租赁公司为纳税人,拥有集卡车者不是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纳税人。如果租赁公司在外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则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由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如果不符合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则由租赁公司在租赁公司机构所在地缴纳。至于租赁公司向拥有集卡车者收取的管理费,属于内部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出租运输工具的征税问题 对于提供运输工具的租赁收入的征税问题也存在具体规定,如果是一些位于中国境内并注册登记的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出租给境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取得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营业税?这里就存在一个政策变化问题,税制改革前,根据原营业税制规定,来源于境外的营业收入免征营业税。但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此项免税规定已经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租给境外单位使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26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出租给境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船舶出租的劳务发生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三、对于跨地区运输业务的征税问题 运输业务没有地域的限制,但是,税收却存在地域的规定和限制。对于单位和个人将运输经营权承包租赁给他人,应如何确定纳税人和纳税地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78号)明确: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将运输经营权承包租赁给他人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里的"机构所在地"包含以下涵义:(一)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为税务登记所在地。(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为其驻地;个人为其居住地。根据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一切从事交通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向其单位驻地或个人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车辆通行费以及拍卖机动车牌照和公交线路运营权的征税问题 对于车辆通行费的征税问题,分两种情况分别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39号)明确:其一,自2000年10月22日起,凡交通、建设部门贷款或按照国家规定有偿集资修建路桥、隧道、渡口、船闸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船舶过闸费,收费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资金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缴纳营业税。此前,已征的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的税款不再补征。其二、凡国内外经济组织设立公路或城市道路经营企业收取车辆通行费,统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交通或建设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收费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缴纳各项税收。 至于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国税函[1995]156号文件明确,由于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这两种行为均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因而不征收营业税。
五、对于联运业务营业税处理 对于物流企业从事的联运业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明确: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索道运营的征税处理 对设在旅游景点为旅客观光提供服务的索道运营营业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索道运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6号)规定,根据现行营业税条例及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在旅游景点为旅客观光提供的索道运营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应按交通运输业适用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运输成本的管理的管理与核算 运输成本项目
1/直接人工:支付给营运车辆司机和助手的工资,包括司机和助手随车参与本车保养和修理作业期间的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性奖金,以及按工资总额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直接材料:燃料/轮胎
3/其它直接费用:保养修理费/折旧费/养路费其它费用(车管非行车事故损失车辆牌照和检验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洗车费过桥费轮渡费司机途中餐费行车杂费等)
4/营运间接费用:基层单位为组织与管理营运过程所发生的,应有各类成本负担的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修理费/保险费设计制图飞/实验检验费等。
Ⅳ 物流公司账务处理主要有那些科目
一.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基本常见的三类:仓储、运输、装卸搬运,日常中记账时候要有二级科目去细分,比如,主营业务收入-运输费。
收入里,会想到一个印花税的问题,印花税的计提是根据合同的不含税数额计提,一定是不含税的数额计提,不是含税的数额计提。
像物流行业利润低,它还属于是服务业,有时候月成本大于月收入也正常,没什么奇怪的。
主营业务成本:
成本的构成:汽车费(轮胎、过路、油费、折旧)+人员工资+外包等第三方成本+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成本。会计账上的成本只是一个总数,具体的要看成本附表,每个公司内部都有成本明细模板的。
对应收入的项目发生的费用大部分计入成本,也可以细致。举个栗子,仓库的租金、水电费,可以直接细化归属的主营业务成本-仓储费中。还有有些业务你一家公司做不了,就需要同行业其他的公司一起完成,这就是外包,外包的时候,你要考虑发票的类别专票和普票,不是说专票就一定好,也不是说普票就不好。
这里补充:运输途中的加油费是否可以进项抵扣?完全可以,只要是专票都必须可以,当然你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
过路费的进项计提方式:高速公路,金额除以(1+3%)*3%,一级二级公路,金额除以(1+5%)*5%。卧槽,物流行业这个玩意儿太多了,我觉得如果当地税务同意作为进项的话,咱们还是做进项吧,但是你还要考虑增值税税负、所得税税负的问题。如果,我们的税负太低了,就不要做进项了。
二、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实际接触物流行业的账,是很杂的,往来账金额有高的,有低的,有回不来的,有回的及时信誉好的。基本上,有点规模的物流行业,应收基本300家以上,应付大概能有150家?那这应收的300多家我从应收的角度可以如何去管理?我可以把我的基本户,作为日常的缴税、工资、社保、备用金、和必须走基本户的这些使用。
一般户我可以设置两个,1、是回款快的,我的重点客户,信誉好的。2、回款慢的,或者干完这单,找不到人的,人就消失的。我放一个,以一个月或者两个月为限,划拨基本户。(我个人认为银行账户的合理使用是内部管控的一个工具。)
当然了,这是个思路,实操中还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只是,我们要是这些往来没有一个银行账户规划的使用,这样会很乱,比如今天对方把钱汇到我基本户了,明天他汇到一般户了,后天该汇到基本户的那个人失踪了,跑路了。很乱。(当然啦,你还要银行流水、贷款指标、其它因素这些考虑。)
三、固定资产
车辆购置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折旧期限不出意外的话是4年,残值率通用标准5%。这里补充:车辆购置税一定计入成本,但是有个车船税的玩意儿,它是要计提到税金及附加里的。购车的进项税肯定是允许抵扣的。公司户头的车啊,不是个人的啊。保险费这些就计入管理费用-车辆使用费中吧。
其它的,叉车,物流行业最常用的工具,这个按3年或者5年计提折旧的都有,有点混乱,说它是运输起重设备类5年也好,把它弄3年里面也可以。
还有一些常用的设备如码垛机这些,很多适应行业的先进设备,你都需要了解,举个栗子,我买了这个固定资产,我每月的折旧是否小于对于我每月的收益,这些都需要考虑。还有现值和可变现净值的概念,说白了就是大型设备,我今天买了,从明天起我就要算入它一天的使用费用了,我用了2年,这个设备帮我公司干了什么,2年后,我把它卖了,我能赚多少?
这个你就要会固定资产清理了。这个在这个行业零零碎碎,常清理。
其它的不说了,反正5000元以下的办公设备也好,工具也罢,我都计入费用。2017的税法也有条说了,5000元的标准,就别在3000元,2000元议论了。或者计入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五五摊销法、一次摊销法。
四、存库商品
库存商品在这个行业里是个挺好的科目,真的,里面也是卧虎藏龙的,水挺深。常见的,比如工作服、轮胎、绳子、材料、反正这些经常用杂七杂八的东西,这里入账时,数量多,按常理一次内部使用消化不了的,就可以计入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的科目了,根据实际领用情况,是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还是主营业务成本就可以了。这里可以尽情的玩一次摊销了,没必要55很麻烦(在库、在用、摊销了),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也是属于存货的!
举个例子,买了100个绳子,运输部用了10个,直接借:主营业务成本10,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绳子,就行了。科目余额汇总表余额是在贷方就行了。
五、从资产负债表结构上,小型物流公司常会涉及的也就这些了,负债也不会涉及太多,顶多在应付账款的基础上多个其他应付款,应付票据,短期借款。短期借款银行利率4.35%左右。
那就闲聊一个话题,交通违章,这个应该算如主营业务成本里去还是营业外支出离去?我觉得这个两个都行,但是如果需要算单车利润的话,就算营业外支出去吧,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去做吧。(我知道交通违章不属于日常经营活动的发生,部分人要求进营业外支出,但是也有算入成本的。)
但是如果计入营业外支出,违章是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增加的。它和罚款、滞纳金这些两码事。
公司赔偿款:这个会有,就是运输中造成损坏,根据合同赔偿,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赔偿款。对于合同的赔偿和交通罚款一样,属于民事责任,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增加。
六、期间费用
通常标准的用词:职工薪酬、劳务费、咨询顾问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佣金和手续费、资产折旧摊销费、财产损耗、盘亏及毁损损失、办公费、董事会费、租赁费、诉讼费、差旅费、保险费、运输仓储费、修理费、包装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利息收支、汇兑差额、现金折扣。
(5)汽车运输物流帐如何做扩展阅读:
根据物流公司以某项服务功能为主要特征,并向物流服务其他功能延伸的不同状况,划分:运输型物流公司、仓储型物流公司和综合服务型物流公司。
运输型物流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a) 以从事货物运输业务为主,包括货物快递服务或运输代理服务,具备一定规模;
b) 可以提供门到门运输、门到站运输、站到门运输、站到站运输服务和其他物流服务;
c) 企业自有一定数量的运输设备;
d) 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运输货场进行状态查询、监控。
仓储型物流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a) 以从事仓储业务为主,为客户提供货物储存、保管、中转等仓储服务,具备一定规模;
b) 企业能为客户提供配送服务以及商品经销、流通加工等其他服务;
c) 企业自有一定规模的仓储设施、设备,自有或租用必要的货运车辆;
d) 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货物进行状态查询、监控。
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a) 从事多种物流服务业务,可以为客户提供运输、货运代理、仓储、配送等多种物流服务,具备一定规模;
b) 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制定整合物流资源的运作方案,为客户提供契约性的综合物流服务;
c) 按照业务要求,企业自有或租用必要的运输设备、仓储设施及设备;
d) 企业具有一定运营范围的货物集散、分拨网络;
e) 企业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提供客户服务;
f) 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物流服务全过程进行状态查询和监控。
Ⅵ 物流公司的会计主要有哪些账务处理
物流公司的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运输费用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收入
2、支付运输费时:
借:营业费用-运杂费(燃料费)
贷:库存现金
3、计提各项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管理费用-印花税
所得税费用-所得税
贷:应缴税费
4、包车如果是与提供物流劳务服务有关,那就计入销售费用。
5、 如果不是的话,计入管理费用,明细科目可以参考设置为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
物流公司中支付包车费的(运货物用)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物流公司中支付包车费的(上下班用)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交通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物流公司中支付包车费的(跑业务用)会计分录:
借:营业费用--交通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物流企业会计核算流程:
1、确认收入,做应收账款或现金或银行存款。
2、确认成本,无非就是工资、燃油、过路费之类。
3、联运费用,也是成本的一部分,但是可以在申报税金时抵减主营业务收入。
Ⅶ 我公司是运输公司,运费直接给了司机怎么做账
1、该承运车是公司的资产,司机是公司员工。
这种情况,运费按收入入账,司机按发工资处理(包括司机途中产生的费用报销)。
2、该车是挂靠的,该运费做公司收入,该车及司机做为承包经营,支付给司机的款项做为支付劳务费用。
3、该车有另外的公司实体,运费做为自己业务收入,支付给司机的做为联运成本。
(7)汽车运输物流帐如何做扩展阅读:
1、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税款=(劳务报酬收入-费用扣除额)*税率。根据题中情况,相关的费用扣除额和适用税率为800元和20%。
2、劳务报酬项目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交纳。
3、帐务处理问题。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并不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不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劳务费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注意,不是工资标准,如计税工资标准等)内,据实扣除。
Ⅷ 如何制作物流帐
一、物流公司属于物流行业。
二、物流成本核算贯穿于企业整个物流活动的全过程。由于企业的物流活动包括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等多个环节,决定了企业物流成本核算必然包括以下内容:
1、仓储成本核算。
2、运输成本核算。
3、配送成本核算。
4、物流包装成本核算。
5、装卸搬运成本核算。
6、流通加工成本核算。
7、物流信息成本核算。
8、其他物流成本核算。
三、月末结转
1、结转各项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期间费用的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3、成本支出的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
4、税金的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所得税
希望对你有帮助!
Ⅸ 汽车运输公司的会计科目和账务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属于服务业,开服务业发票,发生业务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计入营业务成本,如相关人员工资,车辆加油费及与本次收入相关的汽车修理及税费等。
Ⅹ 运输业中怎样做账
借:主营业务成本——汽油/轮胎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因为运输的进项发票税率一般为17%,但销项税为11%.所以在计算税额的时候要注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