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安全風險類型有哪些
安全風險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網路安全風險
網路安全風險是指由於網路攻擊、數據泄露或系統漏洞等導致的潛在威脅。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和技術的不斷發展,網路安全問題日益突出。網路釣魚、惡意軟體、勒索病毒等攻擊手段層出不窮,容易造成個人信息泄露、資產損失等嚴重後果。此外,企業網路系統的安全漏洞還可能造成商業秘密泄露、業務中斷等風險。
二、操作安全風險
操作安全風險是指由於人為操作不當或疏忽導致的風險。這類風險常常發生在生產、交通等關鍵領域。例如,工業生產線上的操作人員操作失誤可能導致安全事故;駕駛員的疏忽可能導致交通事故等。因此,對操作人員的培訓和規范操作十分重要。
三、財務風險
財務風險主要涉及企業經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資金問題。這包括資金鏈斷裂、投資風險、財務風險預警不及時等。一旦企業面臨財務風險,可能會導致企業運營困難甚至破產。因此,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風險評估體系至關重要。
四、法律風險
法律風險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可能面臨的法律糾紛和合規風險。這包括合同風險、知識產權風險、勞動法風險等。隨著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企業需要密切關注相關法規變化,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因法律風險造成的損失。
安全風險類型涵蓋了網路安全風險、操作安全風險、財務風險以及法律風險等多個方面。這些風險在不同領域和行業中都存在,因此需要加強風險管理意識,建立健全的風險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以應對可能出現的風險事件。
B. 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防範化解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和規范安全生產風險的辨識管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以下簡稱安全風險)的辨識管控和報告以及相關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具體行業目錄由省應急管理部門會同省有關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第三條企業是安全風險辨識管控的責任主體,應當將安全風險辨識管控納入企業主要負責人(含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下同)安全生產職責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管理制度,加強安全風險辨識管控。
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全面負責,組織落實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和報告工作。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企業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監督管理體系和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包括工業園區、產業園區等)管理機構等,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按照授權依法履行對企業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和報告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企業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和報告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省應急管理部門會同省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指導全省企業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和報告工作,建設全省統一的安全風險網上報告系統。第二章安全風險辨識管控第六條按照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後果的嚴重程度,安全風險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安全風險、較大安全風險、一般安全風險和低安全風險四個級別。較大安全風險和重大安全風險統稱為較大以上安全風險。
省應急管理部門會同省有關部門制定、公布較大以上安全風險目錄(以下簡稱安全風險目錄),並適時調整。制定和調整安全風險目錄應當充分聽取企業意見,並組織開展評估論證。第七條企業應當制定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制度,確定符合本單位安全生產實際的辨識方法和程序,明確分級管控職責分工及其責任制考核獎懲辦法。
企業開展安全風險辨識,每年不少於一次。第八條企業應當組織管理、技術、崗位操作等相關人員,對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作業環境、人員行為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全面、系統辨識。
企業應當對以下方面重點進行風險辨識:
(一)生產工藝流程;
(二)主要設備設施及其安全防護;
(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
(四)有限(受限)空間以及有限(受限)空間作業;
(五)爆破、吊裝、危險場所動火作業、大型檢維修等危險作業;
(六)其他容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點。
符合安全風險目錄所列情形的,企業應當將其確定為較大以上安全風險。
企業應當將一、二級重大危險源或者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可能造成十人以上人員死亡的較大以上安全風險,確定為重大安全風險。第九條企業對未列入安全風險目錄的其他安全風險,經評估確定為較大以上安全風險的,可以一並納入較大以上安全風險進行管理。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應當及時組織開展針對性的安全風險辨識,確定或者調整安全風險等級,更新安全風險管控清單:
(一)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設備設施、主要生產物料發生改變的;
(二)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
(三)行業領域內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典型生產安全事故,對安全風險有新認知的;
(四)本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
(五)安全風險目錄修訂調整涉及本企業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對安全風險辨識管控有新要求的。第十一條企業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應當根據安全風險特點,從組織、技術、管理、應急等方面逐項制定管控措施,按照不同安全風險等級實施分級管控,將安全風險管控責任逐一落實到企業、車間、班組和崗位。
C. 目前製造公司涉及的危險作業主要包括
目前製造公司涉及的危險作業主要包括介紹如下:
公司危險作業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動火作業、高處作業、吊裝作業、斷路作業及臨時用電作業等。答案A。
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高處作業要求承載時建築物或支承處應承住吊籃的載荷,理論上來說高處作業有一定的風險。
5、斷路作業
在企業生產區域內的交通道路上進行施工及吊裝吊運物體等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6、破土作業
是指在生產現場和發、變、配電站內進行的深度大於0.3m的挖掘、打樁、鑽探、挖掘、錨固等作業,可能對地下隱蔽設施產生影響。
7、吊裝作業
是指吊車或者起升機構對設備的安裝、就位的統稱,在檢修或維修過程中利用各種吊裝機具將設備、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發生位置變化。
8、盲板抽堵作業
指在設備搶修或檢修過程中,設備、管道內存有物料及一定溫度、壓力情況時的盲板抽堵,或設備、管道內物料經吹掃、置換、清洗後的盲板抽堵。
危險作業注意事項
1、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安全交底制度,每道拖工工序作業前,都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向全體施工人員講解施工作業中的危險點和應該採取的安全措施,以及作業中的注意事項並簽字,各留一份。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正確戴安全帽必須注意兩點:一是安全帽由帽襯和帽殼兩部分組成,帽襯與帽殼不能緊貼。二是必須系好下顎帶。
3、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準將繩打結使用,也不準將掛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接在連接環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