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有大型企業標准
我國對企業規模的分類標准主要依據行業特性和經濟規模指標,以界定大型、中型和小型企業。這些標准涉及多個行業,包括工業、建築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郵政業以及住宿餐飲業。以下是各行業的具體劃分標准:
- 工業:從業人員數達到20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0萬元及以上,定義為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則在相應指標上有所下降,如從業人員數300-2000人,銷售額3000-30000萬元等。
- 建築業:大型企業的從業人員數需達到3000人,銷售額30000萬元,資產總額同樣在40000萬元以上。中型企業的標准相對較低,如從業人員數600-3000人,銷售額3000-30000萬元。
- 批發和零售業:大型企業的人數門檻和銷售額門檻有所不同,如批發業200人以上,零售業500人以上,銷售額分別達到30000萬元和15000萬元。
- 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數3000人以上的為大型企業,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上。
- 郵政業:大型企業擁有1000人以上員工,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上。
- 住宿餐飲業:大型企業從業人員需達到800人以上,銷售額15000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