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設備檢定和校準有什麼區別哪些設備要檢定,哪些設備要校準
校準和檢定的主要區別如下:
1�校準不具法制性,是企業自願溯源的行為。檢定具有法制性,是屬法制計量管理范疇的執法行為。
2�校準主要用以確定測量器具的示值誤差。檢定是對測量器具的計量特性和技術要求的全面評定。
3�校準的依據是校準規范、校準方法,可作統一規定也可自行制定。檢定的依據必須是檢定規程。
4�校準不判斷測量器具合格與否,但需要時,可確定測量器具的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預期的要求。檢定要對所檢的測量器具作出合格與否的結論。
5�校準結果通常是出具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檢定結果合格的出具檢定證書,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通知書。
從國際上多數國家看,檢定是屬於法制計量范疇,其對象主要是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而大量的非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為確保其准確可靠,為使其測量結果具有溯源性,一般通過校準進行管理。
2. 儀器儀表哪些需要校驗
只要是有刻度讀數的,都需要進行校準或檢定。有許多儀器儀表必須進行強制檢定(半年一次)
3. 民用航空通信導航監視設備飛行校驗管理規則(2016)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民用航空飛行校驗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民用航空通信導航監視工作規則》,制定本規則。
本規則所稱民用航空通信導航監視設備飛行校驗(以下簡稱「飛行校驗」)是指為保證飛行安全,使用裝有專門校驗設備的飛行校驗飛機,按照飛行校驗的有關標准、規范,檢查、校準和評估各種通信、導航、監視設備的空間信號質量、容限及系統功能,並依據檢查、校準和評估結果出具飛行校驗報告的過程。第二條本規則適用於民用航空通信導航監視設備的飛行校驗,校驗對象為地面通信導航監視設備。
新技術應用中涉及通信導航監視設備驗證的飛行校驗及軍民合用機場中涉及民用航空的通信導航監視設備的飛行校驗工作參照本規則實施。第三條校驗對象在投產使用前應當進行飛行校驗。第四條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負責飛行校驗工作的統一管理。
民航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地區管理局)負責監督本轄區的飛行校驗工作。
飛行校驗工作由民航局飛行校驗機構(以下簡稱校驗機構)和校驗對象的運行管理單位具體實施。第二章飛行校驗的基本要求第一節飛行校驗的種類和優先次序第五條飛行校驗分為投產校驗、監視性校驗、定期校驗、特殊校驗四類。第六條投產校驗是指校驗對象新建、遷建或更新後,為獲取校驗對象全部技術參數和信息而進行的飛行校驗。第七條監視性校驗是指投產校驗後的符合性飛行校驗,或者民航局、地區管理局認為其他必要的情況下,對運行中的校驗對象進行的不定期飛行校驗。第八條定期校驗是指為確定校驗對象是否符合技術標准和滿足持續運行要求,按照規定的校驗周期對運行中的校驗對象所進行的飛行校驗。第九條特殊校驗是指在出現下列特殊情況之一時,對校驗對象受影響部分進行有針對性的飛行校驗:
(一)飛行事故調查需要時;
(二)設備大修、重大調整或重大功能升級,包括設備的工作頻率、天線系統、場地保護區域、電磁環境等因素發生改變,或者設備主要參數發生變化、導航完好性監視信號基準發生改變以及其它可能導致系統運行風險增大並無法通過地面測試調整進行有效控制時;
(三)停用超過90天的設備重新投入使用時;
(四)設備維護人員、管制人員、飛行人員等發現設備或信號有不正常現象,不能提供正常導航服務時;
(五)校驗對象的運行管理單位認為有必要實施飛行校驗時;
(六)其他需要特殊校驗的情況。第十條飛行校驗應當按照飛行校驗種類的優先次序安排。一般情況下,飛行校驗種類的優先次序由高至低依次為特殊校驗,定期校驗,投產校驗,監視性校驗。第二節飛行校驗項目第十一條投產校驗、定期校驗項目應當按照有關民用航空通信導航監視設備飛行校驗標准執行。第十二條監視性校驗中的符合性飛行檢查項目應當按照有關民用航空通信導航監視設備飛行校驗標准執行。其他監視性校驗項目由飛行校驗機構根據民航局或者地區管理局的要求制定。第十三條對於本規則第九條第一、二、四、五、六項所列的情況,校驗機構和校驗對象的運行管理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特殊校驗方案,確定校驗項目,或直接執行等同於投產校驗的項目,以確保校驗對象的安全運行。
對於本規則第九條第二項所列的情況,重新投入使用的儀表著陸系統應在特殊校驗後90天內增加一次監視性校驗。
對於本規則第九條第三項所列的情況,非設備、非場地原因造成設備停用少於 270天的應當執行等同於定期校驗的項目,超過 270 天(含)的應當執行等同於投產校驗的項目。其他原因造成設備停用的應當執行等同於投產校驗的項目。第三節校驗對象和周期第十四條校驗對象包括通信設備、導航設備和監視設備。
通信設備包括甚高頻地空通信系統。
導航設備包括航向信標、下滑信標、全向信標、測距儀、無方向信標、指點信標、衛星導航地面設備。
監視設備包括一次監視雷達、二次監視雷達、多點相關定位系統、自動相關監視系統、空中交通管制自動化系統。第十五條通信和監視設備投產使用後不進行定期校驗,必要時進行特殊校驗或監視性校驗。
導航設備投產使用後應當按照規定的校驗周期進行飛行校驗。
4. 實驗室哪些儀器設備需要檢定或校準
計量發規定的強檢儀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門對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准器具,以及用於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的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由國務院制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實行強制檢定。
校準:組織應確定需實施的監視和測量以及所需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為產品符合確定的要求提供證據(ISO)。校準是根據企業需求,著重是客戶的建議。
5. 工廠中哪些設備需要校驗
這些基本上都有需要校驗。因為如果要是尋求高精度的話,尤其是模具精度不夠高,就必須得消炎,如果長時間不消炎,精度降低。生產的產品也會達不到質量。
6. 民用航空通信導航監視設備飛行校驗管理規則(2021)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規范民用航空通信導航監視設備飛行校驗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則。第二條本規則適用於對地面通信導航監視設備的飛行校驗。
新技術應用中涉及通信導航監視設備的飛行驗證和飛行測試工作參照本規則實施。第三條本規則所稱飛行校驗,是指為了保證飛行安全,使用裝有專門校驗設備的飛行校驗航空器,按照飛行校驗的有關標准、規范,檢查、校準和分析通信、導航、監視設備(以下統稱校驗對象)的空間信號質量、容限及系統功能,並根據檢查、校準和分析結果出具飛行校驗報告的活動。
本規則所稱通信設備,是指甚高頻地空通信系統。
本規則所稱導航設備,包括航向信標、下滑信標、全向信標、測距儀、無方向信標、指點信標、衛星導航增強系統地面設備。導航設備分為運輸航空導航設備和通用航空導航設備。通用航空導航設備分為N1、N2、N3、N4四級。
本規則所稱監視設備,包括一次監視雷達、二次監視雷達、多點相關定位系統、自動相關監視系統地面站、空中交通管制自動化系統。第四條飛行校驗應當以充分驗證校驗對象性能指標為基本原則。第五條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負責飛行校驗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中國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民航地區管理局)負責本轄區飛行校驗工作的監督管理。
飛行校驗工作由飛行校驗機構(以下簡稱校驗機構)和校驗對象的運行管理單位具體實施。第二章飛行校驗的基本要求第一節飛行校驗的種類和優先次序第六條飛行校驗分為投產校驗、監視性校驗、定期校驗、特殊校驗四類。
本規則所稱投產校驗,是指校驗對象新建、遷建或者更新後,為了獲取校驗對象全部技術參數和信息而進行的飛行校驗。
本規則所稱監視性校驗,是指投產校驗後的符合性飛行校驗。
本規則所稱定期校驗,是指為了確定校驗對象是否符合技術標准和滿足持續運行要求,按照規定的校驗周期對運行中的校驗對象所進行的飛行校驗。
本規則所稱特殊校驗,是指校驗對象出現本規則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形時,對其受影響部分進行的有針對性校驗。第七條通信設備和監視設備在投產使用前應當按照規定實施投產校驗,投產使用後不進行監視性校驗和定期校驗,必要時進行特殊校驗,本規則第六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導航設備在投產使用前應當按照規定實施投產校驗,投產使用後應當進行監視性校驗和定期校驗,必要時進行特殊校驗,本規則第六章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八條出現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應當對校驗對象受影響部分進行有針對性的特殊校驗:
(一)飛行事故調查需要確認設備是否持續滿足運行安全要求的;
(二)設備大修、重大調整或者重大功能升級,包括設備的工作頻率、天線系統、場地保護區域、電磁環境等因素發生改變,或者設備主要參數發生變化、導航完好性監視信號基準發生改變以及其他可能導致系統運行風險增大並無法通過地面測試調整進行有效控制的;
(三)導航設備停機超過3個日歷月後重新投入使用的;
(四)設備維護人員、管制人員、飛行人員等發現設備或者信號有不正常現象,不能提供正常服務的;
(五)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區管理局因安全原因要求對校驗對象進行特殊校驗的;
(六)校驗對象的運行管理單位認為有必要進行特殊校驗的;
(七)其他需要特殊校驗的情形。第九條飛行校驗應當按照飛行校驗種類的優先次序安排。飛行校驗種類的優先次序由高至低依次為特殊校驗、定期校驗、監視性校驗、投產校驗。第二節飛行校驗項目和校驗時間第十條對於本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至第七項所列的情形,校驗機構和校驗對象的運行管理單位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特殊校驗方案,確定校驗項目,以確保校驗對象的安全運行。
對於本規則第八條第三項所列的情形,非設備、非場地原因造成設備停機少於6個日歷月的,應當執行等同於定期校驗的項目;超過6個日歷月(含)的,應當執行等同於投產校驗的項目。其他原因造成設備停機的,應當執行等同於投產校驗的項目。
投產校驗、監視性校驗、定期校驗的校驗項目另行規定。
7. 熱處理爐必須到計量局進行校準嗎
是的。但校正的不是熱處理爐,而是你的測溫裝置,如熱電偶。
因為如果是研究部門或大專院校的試驗室,測溫數據不準確,結果也不會正確的。
因此,為保證結論不會出現誤差,研究或鑒定單位的熱處理爐,其測量數據所用的測量儀器,都必須有國家計量局校準合格後,方可使用。
8. 工廠什麼樣的測量設備需要校準新買的測量設備要校準嗎
一般是計量器具才需要校準的,機靈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者間接測出被測對象量值的裝置,儀器儀表,量具和用於統一量值的標准物質。
新買的計量器具,為了保證量值准確可靠,建議你到有資質的計量機構進行校準,如果沒有太高的要求就不用
9. 那些設備需要校準驗證報告
壓力機。在拉力機理校準的設備有天平啊、移液器啊一些在實驗中計量使用的,它的准確度能夠影響最終試驗結果.所以要校準驗證報告,不過檢定和校準都是要錢的,而且比較貴。
10. 實驗室哪些儀器設備需要檢定或校準
玻璃器皿:各種玻璃度量器具。
基礎設備:ph,電導率,溫度計,天平等。
終端檢測設備:分光光度計,原子吸收,原子熒光,離子色譜,氣相色譜,液相色譜,icp等。
各種各樣,只要有測量功能的都是需要檢定的。
被加熱的儀器外壁不能有水,加熱前擦乾,以免容器炸裂;加熱時玻璃儀器的底部不能觸及酒精燈的燈心,以免容器破裂。燒的很熱的容器不能立即用冷水沖洗,也不能立即放在桌面上,應放在石棉網上。
(10)航空工業都有哪些設備需要校準擴展閱讀:
加熱時試管內的液體不得超過試管容積的1/3,反應時試管內的液體不超過試管容積的1/2。
使用燒瓶或錐形瓶時容積不得超過其容積的1/2,蒸發溶液時溶液的量不應超過蒸發皿容積的2/3;酒精燈內的酒精不得超過其容積的2/3,也不得少於其容積的1/4。
常用的意外事故的處理方法:
A:使用酒精燈時,不慎而引起酒精燃燒,應立即用濕抹布。
B:酸液不慎灑在桌上或皮膚上應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
C:鹼溶液不慎灑在桌上應用醋酸沖洗,不慎灑在皮膚上應用硼酸溶液沖洗。
D:若濃硫酸不慎灑在皮膚上千萬不能先用大量水沖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