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國現行的國防法規體系區分為四個層次
我國國防法規按立法許可權區分為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四個層次。
依次排序如下:
1、法律。法律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
2、法規。法規是由國務院和中央軍委制定的;
3、規章。由軍委各總部、各軍兵種、各軍區制定的為軍事規章,由國務院有關部委與軍委有關總部聯合制定的為軍事行政規章;
4、地方性法規。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貫徹執行國家國防法規的實施辦法等。
國家的國防法規按調整領域劃分為以下十六個門類:
1、國防基本法類;
2、國防組織法類;
3、兵役法類;
4、軍事管理法類;
5、軍事刑法類;
6、軍事訴訟法類;
7、國防經濟法類;
8、國防科技工業法類;
9、國防動員法類;
10、國防教育法類;
11、軍人權益保護法類;
12、軍事設施保護法類;
13、特區駐軍法類;
14、緊急狀態法類;
15、戰爭法類;
16、對外軍事關系法類。
國防法是國家國防政策的法律體現,是指導國防活動的行為准則,又是國家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基本上可以與國家的法律制度相適應,基本上可以滿足國防和武裝力量建設的需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第三條 國防是國家生存與發展的安全保障。
國家加強武裝力量建設和邊防、海防、空防建設,發展國防科研生產,普及全民國防教育,完善動員體制,實現國防現代化。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奉行防禦性國防政策,獨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設和鞏固國防,實行積極防禦,堅持全民國防。
國家堅持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協調、平衡、兼容發展,依法開展國防活動,加快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實現富國和強軍相統一。
⑵ 我國國防法規有多少項
我國的國防法規體系,按立法許可權區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法律。法律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現行的國防方面的法律共有15件,其中國防法律11件,關於法律問題的決定4件。如修改兵役法的決定,設立全民國防教育日的決定等,與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個層次是法規。法規是由國務院和中央軍委制定的。由中央軍委制定的為軍事法規,現有126件;由國務院制定或國務院與中央軍委聯合制定的為軍事行政法規,現有39件。共165件。第三個層次是規章。由軍委各總部、各軍兵種、各軍區制定的為軍事規章,由國務院有關部委與軍委有關總部聯合制定的為軍事行政規章。現有規章2500多件。第四個層次是地方性法規。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貫徹執行國家國防法規的實施辦法、實施細則、補充規定等。
我國的國防法規按調整領域劃分為十六個門類:一是國防基本法類,二是國防組織法類,三是兵役法類,四是軍事管理法類,五是軍事刑法類,六是軍事訴訟法類,七是國防經濟法類,八是國防科技工業法類,九是國防動員法類,十是國防教育法類,十一是軍人權益保護法類,十二是軍事設施保護法類,十三是特區駐軍法類,十四是緊急狀態法類,十五是戰爭法類,十六是對外軍事關系法類。
現在,我國的國防法規基本上可以與國家的法律制度相適應,基本上可以滿足國防和武裝力量建設的需要。我講基本上,這就意味著我國的國防法規體系還有不健全的方面,主要表現是,有些重要的法律還沒有出台,已經頒布的國防法規,內容還不夠完備,有些規定操作性不強,國防法制建設的任務仍然很繁重。但總的來說,已經有法可依,國防和武裝力量建設已開始走上法制化的軌道。
⑶ 中國的國防法規一共劃分了幾個門類
我國的國防法規的體系可以由十六個門類構成:
一是國防基本法類,
二是國防組織法類,
三是兵役法類,
四是軍事管理法類,
五是軍事刑法類,
六是軍事訴訟法類,
七是國防經濟法類,
八是國防科技工業法類,
九是國防動員法類,
十是國防教育法類,
十一是軍人權益保護法類,
十二是軍事設施保護法類,
十三是特區駐軍法類,
十四是緊急狀態法類,
十五是戰爭法類,
十六是對外軍事關系法類。
⑷ 法律屬於國防法規體系當中的第幾個層次
法律屬於國防法規體系當中的第一個層次。
國家國防法規按立法許可權區分為以下四個層次:
1、法律。法律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
2、法規。法規是由國務院和中央軍委制定的;
3、規章。由軍委各總部、各軍兵種、各軍區制定的為軍事規章,由國務院有關部委與軍委有關總部聯合制定的為軍事行政規章;
4、地方性法規。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貫徹執行國家國防法規的實施辦法等。
國家的國防法規按調整領域劃分為以下十六個門類:
1、國防基本法類;
2、國防組織法類;
3、兵役法類;
4、軍事管理法類;
5、軍事刑法類;
6、軍事訴訟法類;
7、國防經濟法類;
8、國防科技工業法類;
9、國防動員法類;
10、國防教育法類;
11、軍人權益保護法類;
12、軍事設施保護法類;
13、特區駐軍法類;
14、緊急狀態法類;
15、戰爭法類;
16、對外軍事關系法類。
國防法是國家國防政策的法律體現,是指導國防活動的行為准則,又是國家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基本上可以與國家的法律制度相適應,基本上可以滿足國防和武裝力量建設的需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第三條 國防是國家生存與發展的安全保障。
國家加強武裝力量建設和邊防、海防、空防建設,發展國防科研生產,普及全民國防教育,完善動員體制,實現國防現代化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奉行防禦性國防政策,獨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設和鞏固國防,實行積極防禦,堅持全民國防。
國家堅持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協調、平衡、兼容發展,依法開展國防活動,加快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實現富國和強軍相統一。
⑸ 我國頒布的國防法規有哪些
法律分析: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第一條 為了建設和鞏固國防,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保衛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所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動,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是國家生存與發展的安全保障。國家加強武裝力量建設,加強邊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領域防衛建設,發展國防科研生產,普及全民國防教育,完善國防動員體系,實現國防現代化。
⑹ 我國主要的國防法規有哪五個
我國頒布的國防法規及國防政策
一、國防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革命烈士褒揚條例》《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保衛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所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動。
(6)國防科技工業法類有哪些法律擴展閱讀
國家加強武裝力量建設和邊防、海防、空防建設,發展國防科研生產,普及全民國防教育,完善動員體制,實現國防現代化。國家獨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設和鞏固國防,實行積極防禦戰略,堅持全民自衛原則。
國家在集中力量進行經濟建設的同時,加強國防建設,促進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國家對國防活動實行統一的領導。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當依法履行國防義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二、國防政策
國家制定的指導國防建設和國防斗爭的行動准則。國家政策的組成部分。
包括對國防的體制、目標、方針、重點、原則、途徑等的規定。通常可分為總政策和具體政策。總政策是為了全面指導國防活動而制定的;具體政策則是為了指導某一方面的國防活動而制定的,如國防科技政策、國防工業和軍品生產政策、軍品進出口政策、軍工技術轉讓政策、國防教育政策、國防外交政策,以及國防斗爭方面的一系列特定政策等。它以國家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服從和服務於國家發展戰略和安全戰略。由國家依據其憲法、國防法規和本國的軍事、政治、經濟、外交、地理及國際安全環境等制定。國防政策突出強調國家利益及其安全防務的整體性和國防建設的系統協調性,更加強調國防事業的社會性和國防戰略的總體性,強調國防威力的綜合性和國防手段的多元性等。
國防政策是由國家最高權力機構根據本國國防環境和安全利益需要制定的,體現國家特別是統治階級在國家防務上的意志和主張,具有時代的、階級的和國家的特殊屬性。在古代,中國歷代中央政府從安邦治國平天下的大局出發,實行過休養生息、富國強兵的國防政策,寓軍於民、耕戰結合的國防政策,聯結盟友、共同御敵的國防政策,睦鄰友好、反對侵略的國防政策等。在現代,最具代表性的國防政策有防禦型的國防政策和擴張型的
⑺ 國防科技工業安全保密六條規定的內容是
法律分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各軍工集團公司。 為嚴肅保密紀律,遏制泄密事件發生,現印發《 國防科技工業安全保密「六條規定」》 ,請嚴格遵照執行。各省(區、市)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各軍工集團公司要將「六條規定」傳達到每一個在職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和部門(單位)內部工勤人員,制定執行「六條規定」的具體措施,並定期對本部門、本單位執行「六條規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法律依據:《國防科技工業安全保密「六條規定」》
一、禁止私自在機關、單位登陸互聯網;
二、禁止在家用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
三、禁止涉密網與互聯網連接或在連接互聯網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
四、禁止私自留存涉密計算機、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或涉密文件資料;
五、禁止在涉密計算機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叉又使用移動存儲介質;
六、禁止擅自對外披露單位涉密信息和內部信息。對執行「六條規定」好的,要給予表揚。對違反「六條規定」,不夠立案標準的,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已夠立案標準的,移送司法機關嚴肅查處。凡違反「六條規定」,發生重大泄密事件的單位,兩年內不受理保密技防投資申請,在系統內進行通報批評,並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考核建議,同時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⑻ 列舉三部關於國防的法律
《國防法》,《兵役法》,《國防教育法》,《徵兵工作條例》。
國防法規作為國防活動的基本法規規范,其主要任務是調整和規范國家在國防領域仲的各種關系,把國防建設納入到法律化軌道,確保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總目標的實現。
國防法規的制定是統治階級把用戶有關國防建設的意志以及國家的意志,通過具體的規范性文件體現出來的立法活動。
(8)國防科技工業法類有哪些法律擴展閱讀:
國防建設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
1、武裝力量建設。
2、戰場建設,人力物力的多種動員准備。
3、邊防、海防,空防和人防建設,戰略物資的儲備,國防工業建設和國防科學技術研究。
4、對人民群眾和學生進行國防教育和軍事訓練,發展國防體育事業,建立,健全國防法規體系。
5、軍事理論研究,發展軍事科學,制定並完善符合實際的戰略戰術原則。
6、後備力量的建設,以及與國防相關的鐵路、公路、水運、民航、郵電、能源、水利、造林、氣象、衛生、航天等方面的建設。
⑼ 主要的國防法規有哪些呢
主要的國防法規有哪些?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軍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空法》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是為了建設和鞏固國防,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1997年3月14日修訂通過,自1997年3月14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二條 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保衛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所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動,適用本法。
⑽ 我國國防安全法律制度主要有哪些法律法規構成
我國國防安全法律制度主要有《國防法》、《反分裂國家法》、《兵役法》、《軍事設施保護法》構成。
國無防而不立。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最重要的是發展和安全問題。強大的國防是關繫到國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榮辱興衰的根本大計,是維護全國各民族根本利益的需要。了解和認識現代國防,牢記歷史教訓,增強國防觀念,加強國防建設,增強國防實力,我們也需要國防教育,以適應未來現代化戰爭的需要。
(10)國防科技工業法類有哪些法律擴展閱讀:
國家的興衰與國防密切相關,國防強弱直接關繫到國家的安全、民族的尊嚴、社會的發展。現代國防又叫社會國防、大國防、全民國防,包括武裝建設、國防體制、軍事科技和工業、國防工程、軍事交通通信、人力動員、國防教育、國防法規諸多方面,是一個龐大而復雜的系統。
從最高元首到每個公民,從軍事到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技和意識形態都與之密切相關。現代國防以軍事力量為核心,還包括有關的非軍事力量;它重視國家的戰爭潛力,特別是戰時的動員效率;它還是以經濟和科技為主的綜合國力的競爭現代軍隊是知識和科技密集的武裝集團,強調質量建軍勝過人海戰術」。
和平時期國防的作用是威懾,要求不戰而勝;戰時國防的責任是實戰,目標是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