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00萬收入交多少所得稅
法律分析:勞務費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具體如下,根據相關稅法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分為以下幾種情況進行處理:
1、每次勞務報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800元的費用;每次勞務報酬收入超過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收入額的20%,稅率為20%。
比如說,A銷售人員當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個稅;
2、每次勞務報酬收入超過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收入額的20%,稅率為20%。單次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萬的: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例如:當月提成5000元,則要交5000×(1-20%)×20% = 800 元個稅。
3、我國稅法對於取得勞務報酬畸高的實行加成徵收。這里所指取得勞務報酬畸高是單次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的情況。
單次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的,不超過5萬元的,加成至稅率30%:應納稅所得額×30%-2000。單次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萬的,稅率加成至40%: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40%-700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貳』 企業年產值3000萬,利潤1000萬,應該交稅多少
大概應交稅490萬元左右。
具體包括以下內容:增值稅。由於行業不同,適用稅率高低也不一樣,就拿工業企業來說,銷項稅率17%,扣除進項稅額後,大概負稅率在4%左右。本例3000萬產值,1000萬利潤,是個特例,現實中是不大可能實現的。具體計算的話,負稅率應在7%以上,3000*7%=210萬元。
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根據當期發生的應繳增值稅額徵收。城建稅180*7%=12.6萬元;教育附加180*5%=9萬元,計21.6萬元。印花稅。根據銷售合同數額徵收,3000*0.03%=0.9萬元。企業所得稅。1000*25%=250萬元。其他: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
(2)2000萬工業產值稅收多少擴展閱讀:企業所得稅法定扣除項目是據以確定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項目。企業所得稅條例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是企業的收入總額減去成本、費用、損失以及准予扣除項目的金額。成本是納稅人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各項直接耗費和各項間接費用。
費用是指納稅人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損失是指納稅人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項營業外支出、經營虧損和投資損失等。除此以外,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對納稅人的財務會計處理和稅收規定不一致的,應按照稅收規定予以調整。企業所得稅法定扣除項目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外,稅收有關規定中還明確了一些需按稅收規定進行納稅調整的扣除項目。
『叄』 賣廠房2000萬要多少稅
你好,出售自建廠房需要繳納以下幾種稅,第一自建廠房出售叫建築業營業稅,第二出售廠房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第三依據上述兩次繳稅的營業稅還要負征城建稅和教育附加費。
第四呢,還要交土地增值稅。
第五還要交企業所得稅。
具體如何計算以稅務部門的計算為准。
『肆』 2000萬的營業額要交多少稅
如果是小規模的話,地稅營業稅是銷售額的百分之5.5,沒有增值稅。國稅有所得稅,利潤的百分之25.如果是一般納稅人的話,還會有增值稅,百分之17,不過可以抵扣。也是國稅的稅種。
『伍』 2000萬的銷售收入應稅收入是多少
2000萬的銷售收入,正常情況下應稅收入是2000萬。如果銷售收入中有免稅項目,就要將用2000萬剔除免稅項目金額後的余額就是應稅收入。
2000萬*印花稅0.0003,=0.6萬,2000萬*17增值稅-進項稅=XX,城建稅和教育附加=增值稅*0.1,還有企業所得稅收入-成本費用=利潤*0.25,如果是消費品還涉及消費稅和附加稅。
會計上和稅法上沒有註明的,一般納稅人企業的銷售收入是指不含稅收入。如題的主營業務收入是不含增值稅的銷售收入。
印花稅由納稅人
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印花稅的一部分,根據書立證券交易合同的金額對賣方計征,稅率為1‰。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即只對賣出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股權的出讓方)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入方(受讓方)不再征稅。稅率仍保持1‰。
一般納稅人需要繳納13%或9%的增值稅、7%的城建稅、3%的教育費附加、1%的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稅,25%、20%、15%、10%的企業所得稅和發放工資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一般納稅人涉及的稅費計算公式為:
1、增值稅=銷售收入×稅率;
2、城建稅=繳納的增值稅×稅率;
3、地方教育費附加=繳納的增值稅×稅率;
4、教育費附加=繳納的增值稅×稅率;
5、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
6、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
7、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陸』 年度生產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全口徑稅收多少
可用信息太少,無法計算。諸如2000萬銷售收入,那你成本多少,成本多少直接影響稅收的多少。
基本計算方式:增值稅=(售價-進價)×17%、企業所得稅=(總收入-總成本)×25%,這兩項是基本。
『柒』 公司2000萬交多少稅
法律分析:單次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的,不超過5萬元的,加成至稅率30%:應納稅所得額×30%-2000。單次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萬的,稅率加成至4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於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第二十三條 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後五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後的余額進行抵補:
(一)居民企業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
(二)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
第二十四條 居民企業從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外國企業分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外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外國企業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稅額中屬於該項所得負擔的部分,可以作為該居民企業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在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抵免限額內抵免。
『捌』 銷售額2000萬應交多少錢稅
2000萬的銷售收入,正常情況下應稅收入是2000萬。如果銷售收入中有免稅項目,就要將用2000萬剔除免稅項目金額後的余額就是應稅收入。
2000萬*印花稅0.0003,=0.6萬,2000萬*17增值稅-進項稅=XX,城建稅和教育附加=增值稅*0.1,還有企業所得稅收入-成本費用=利潤*0.25,如果是消費品還涉及消費稅和附加稅。
會計上和稅法上沒有註明的,一般納稅人企業的銷售收入是指不含稅收入。如題的主營業務收入是不含增值稅的銷售收入。
印花稅由納稅人
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印花稅的一部分,根據書立證券交易合同的金額對賣方計征,稅率為1‰。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即只對賣出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股權的出讓方)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入方(受讓方)不再征稅。稅率仍保持1‰。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印花稅
『玖』 一年營業額2000萬要交多少稅
法律分析:基本稅種 1、增值稅按銷售收入17%、6%(分別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生產加工納稅人); 2、城建稅按繳納的增值稅的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3%繳納;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2繳納%; 5、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元平方米); 7、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8、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元輛); 9、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10、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上述稅種中除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2002年1月1日新設立的企業)向國稅局申報繳納外,其他均向地稅局申報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