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汽車三包主要做什麼啊
「三包」主要內容是,一、包修:在整車和損耗件三包有效期內,汽車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在指定的或者約定的修理處辦理修理;二、包退: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兩次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累計更換兩次後,仍無法使用的,銷售者應負責為消費者退貨;三、包換: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關鍵零件同一總成因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或修理佔用時間超過35個工作日,或累計修理8次後仍不能正常工作的,銷售者要根據消費者出具的維修記錄,為消費者調換同品牌同型號整車,等等
㈡ 買汽車三包是什麼
汽車三包即汽車的修理、更換、退貨,是銷售者按照《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對家用汽車產品在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它是國家質檢總局於2013年1月15日公布的政策。其實在零售行業早就已經有了三包政策,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拓展資料:
2021年9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並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規明確指出,家用汽車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費者可以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而銷售者應當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在提出銷售者「7天退、換貨」的同時,新規也對消費者「退、換貨」提出了相應補償要求。
一、三包責任主體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的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責任,由銷售者依法承擔。銷售者承擔後,屬於生產者或其他經營者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其他經營者追償。
解讀:
該規定未明確家用汽車產品故障的檢測機構、未明確約定生產者對在三包憑證內明示的發動機、變速器、易損耗零部件等范圍可由銷售者承擔責任後直接索賠,及處理時限等細節。可能導致今後廠家自行檢測對我們索賠的缺陷不予認可或消極回應,導致我們賠付給消費者的款項無法追償。2013年1月1日生效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國務院發布)中,明確約定「對實施召回的缺陷汽車產品,生產者應當及時採取修正或者補充標識、修理、更換、退貨等措施消除缺陷。生產者應當承擔消除缺陷的費用和必要的運送缺陷汽車產品的費用。」汽車三包法後續仍需細則明確約定生產者責任。
二、三包責任內容
(一)包修
1、包修期限: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2、包修內容:在包修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㈢ 汽車三包具體有哪些項目
第一,汽車產品的「三包」有效期包括整車「三包」有效期,損耗件「三包」有效期。「三包」政策明確規定整車「三包」為2年或40000公里,以先達到為准。損耗件的「三包」有效期應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第二,在整車和損耗件「三包」有效期內,汽車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在指定的或者約定的修理者處辦理修理。由「三包」憑證上明示的修理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修理。 第三,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應負責為消費者退貨。 第四,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關鍵零件同一總成因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或修理佔用時間超過35個工作日,為消費者調換同品牌同型號整車。其「三包」期重新計算。 第五,因汽車產品質量問題不能正常行駛或不能行駛的,修理者應當提供現場修理,或者提供合理的拖運費。每次修理佔用時間超過3個工作日的,從早到晚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由修理者與消費者協商後給予消費者合理的費用補償。 第六,按照本規定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貸款購車的,銷售者應當按合同約定一次退清貨款),但應減去消費者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㈣ 汽車三包政策的三包內容
內容是實行「包修、包換、包退」。
汽車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在汽車三包政策規定實施之前購買的車輛(即2013年10月1日規定的正式實施之前),不能按照三包規定的條款主張相應的權利。
所以建議消費者如果要想享受到汽車三包政策規定的這種權益的保護的話,一定要在汽車三包政策規定實施之後再去購買相應的車輛,這樣才能取得汽車三包政策規定的相關權利。
汽車三包政策 消費者應注意的規定有:
1、不能私自改動車輛。汽車三包政策規定中顯示,「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經營者可以不承擔三包責任」。
2、必須在指定維修站做保養。汽車三包政策還規定,「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經營者可以不承擔三包責任」。這意味著,消費者如想被汽車三包政策保護,就必須在汽車三包政策期限內去官方指定維修站進行定期保養。
3、汽車三包政策的第十七條中規定,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㈤ 汽車新三包法,保修哪些
1、換車
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
2、退車
發動機換兩回仍不正常可退車。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如果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3、修車超5天車主有權開備用車
在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其中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㈥ 汽車三包包括哪些
三包是包退、包換、保修。家用汽車在購車發票算起60日內或是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你可以看下保修書上面,應該有相關的說明,或是隨便找一家店打電話去問一下(最好不去買車的那裡問)。
㈦ 汽車三包有那些內容
除了磨損件,其他都包,比如燈啊,保險絲啊電子元件,剎車片啊,這些不包
㈧ 汽車三包期限是多長時間汽車三包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三章第十八條規定: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包修期不得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
按規定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開具購車發票日期與交付家用汽車產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3、家用汽車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消費者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的,銷售者應當更換或者退貨:
(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纍計進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該故障或者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因其質量問題纍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傳動系統、污染控制裝置、車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質量問題纍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因質量問題纍計修理時間超過30日,或者因同一質量問題纍計修理超過4次的。
以上就是汽車三包服務包含的修理、更換、退貨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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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汽車三包政策是什麼
一、三包責任主體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的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責任,由銷售者依法承擔。銷售者承擔後,屬於生產者或其他經營者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其他經營者追償。
解讀:
該規定未明確家用汽車產品故障的檢測機構、未明確約定生產者對在三包憑證內明示的發動機、變速器、易損耗零部件等范圍可由銷售者承擔責任後直接索賠,及處理時限等細節。可能導致今後廠家自行檢測對我們索賠的缺陷不予認可或消極回應,導致我們賠付給消費者的款項無法追償。2013年1月1日生效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國務院發布)中,明確約定「對實施召回的缺陷汽車產品,生產者應當及時採取修正或者補充標識、修理、更換、退貨等措施消除缺陷。生產者應當承擔消除缺陷的費用和必要的運送缺陷汽車產品的費用。」汽車三包法後續仍需細則明確約定生產者責任。
二、三包責任內容
(一)包修
1、包修期限: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2、包修內容:在包修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