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盼達app進不去了怎麼退押金
盼達app進不去退不了押金,可以舉報投訴,還有可能退回來,不然很大概率是退不回來的了。
共享汽車押金難退,並非新鮮事,現在又有一家共享汽車品牌盼達用車也面臨這個難題,大量用戶投訴押金難退,並且大家都在問怎麼才能讓盼達用車退押金。
盼達用車相關負責人表示,押金實質上為「違章保證金」,用戶最後一次用車後,需要審核確認有沒有違章信息,才能進入押金退還流程。由於收到的違章信息存在滯後性,所以並不存在拖延不退的情況。
B. 網約車押金不退去哪裡投訴
可以找第三方如消費者協會或其他依法成立的組織進行調解,向消費者協會說明具體情況和證據,讓其組織調解,調解無果的情況下,可以直接撥打12345政府熱線或12315消費熱線進行電話投訴。可以去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 。
一般可採取電話催促的方式。 如果拖的太久,租車公司態度惡劣,可以投訴到當地的運管部門。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主張對方返還押金。
網約車退車糾紛找消費者保護協會。
網約車退車糾紛指的是消費者在網路上預約了網約車後因退車發生的糾紛,雖然是網上預約的服務,但此時消費者受相關法律的保護,可以基於消費關系向消費者保護協會請求幫助,解決消費糾紛。因此網約車退車糾紛可以向消費者保護協會尋求幫助。
消費者通過網路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
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賠償;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
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C. 汽車保險保證金能不能退
摘要 汽車保險保證金,為什麼要交這個錢?這個錢不需要交啊,如果交的話可以退。
D. 保證金不退找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投標保證金沒有退,應該找交易中心采購部或者財政部。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招標人終止招標的,應當及時發布公告,或者以書面形式通知被邀請的或者已經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已經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或者已經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應當及時退還所收取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費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E. 交的保證金不退怎麼辦
保證金不退可以採取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方式處理。協商和調解應當在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向人民法院起訴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違約方當事人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F. 買車保證金不退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買車訂金商家不退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訂金,根據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所以訂金是可以退還的。它不同於定金,定金如果不是因為賣方違約,一般是不可以退還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G. 盼達不退押金怎麼辦
可以退回來的,有好多人遇到了這個事。盼達押金 兩個月都沒有退,就去盼達的總部,在重慶互聯網產業園7棟4樓,表明態度:今天來了,就堅決不空著手回去。態度要堅決。他們表示一周內退款,我再次重復表態,當天晚上就退了。
如果解決不了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生效後就可以強制執行。
希望可以幫到您。
H. 押金不退找哪個部門投訴
去消費者協會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I. 保證金不退找哪個部門
不退還保證金,可以向決定取保候審的機關申訴,或者向上級機關、檢察院投訴。受理申訴或者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處理。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對申訴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情況屬實的,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七條
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利害關系人對於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有權向該機關申訴或者控告:
(一)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不予以釋放、解除或者變更的;
(二)應當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不退還的;
(三)對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的;
(四)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不解除的;
(五)貪污、挪用、私分、調換、違反規定使用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的。
受理申訴或者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處理。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對申訴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情況屬實的,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