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臨時牌去哪裡辦
法律分析:臨時牌去車管所辦理。辦理所需要的材料是汽車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交通強制險副本和復印件、購車發牌(發票聯和登記聯)和復印件、車主身份證和復印件(非本地車主需要車主暫住證和復印件,非本人辦理還需要代辦人的身份證和復印件)。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補發、換發號牌期間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Ⅱ 北京臨時牌照去哪辦理手續
購買新車的時候由於不能馬上辦理正式的牌照,所以新車上路時一般要辦理臨時牌照。辦理臨時牌照一般由汽車經銷商幫購車人辦理的,臨時牌照有一定的有效期,那麼北京臨時牌照去哪辦理手續?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解答。
一、什麼是臨時牌照
准予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的紙質機動車號牌,也稱臨時行駛車號牌。是指新購車輛在未正式落戶前由公安車管部門發放的臨時車輛行駛證明。
臨時車牌的有效期一般不會超過三十天。有4種:行政轄區內臨時號牌、跨行政轄區臨時號牌、試驗用臨時號牌、特型機動車臨時號牌。
二、北京臨時牌照去哪辦理手續
在北京辦理臨時牌照可以到所在區的車管所辦理,例如購車人是在海淀區購買汽車的,可以到海淀區的車輛管理所辦理。
辦理臨時牌照需要以下的材料: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第三聯原件和復印件;
3、屬於購買後未注冊、未銷售或者特型機動車,還應提供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4、屬於購買後未注冊的機動車,還應提供機動車來歷憑證原件。
辦理臨時牌照的手續:
領取臨時號牌時須按要求,填寫《臨時行駛車登記表》,提交以下資料: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憑證;
(三)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進口機動車的進口證明;
(四)車輛識別代號( 車架 號碼)和發動機號碼拓印模。
車管所審核上述資料符合規定,並對車輛進行 安全技術 性能檢測合格,予以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並簽署有效期和起止地點。
三、新交規臨時牌怎麼帖
從2011年1月1日起,載客汽車的臨時行駛車號牌由1張調整為2張,並將安裝方式由「放置」調整為「粘貼」在統一位置。1張粘貼在車內前風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響駕駛人視線的位置,另1張應當粘貼在車內後風窗玻璃左下角。其他類型汽車應將臨時行駛車號牌粘貼在車內前風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響駕駛人視線的位置。
交警特別提醒車主注意的是,臨時車牌不貼在風窗玻璃上,將按「不按規定安裝號牌」處罰。
如果讀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進行法律咨詢。
Ⅲ 買完新車在買車地方辦理臨時牌照嗎
汽車臨時牌照除了到車管所進行辦理外,車主還可到任意一個交通支、大隊車管站為車輛辦理臨時號牌。
汽車臨時牌照是指汽車由於一些手續的辦理,還未正式落戶前由公安車管部門發放的臨時車輛行駛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里,明確規定車輛上道路行駛必須按規定懸掛號牌,未按規定懸掛號牌是要被處罰的。 但是,在沒有取得正式牌照以前,必須按規定申領機動車臨時號牌方能上道路行駛。
新車使用臨時牌照不得超過15天,車主應及時向車輛管理機關申請使用正式牌照。如無牌上路,將會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暫扣車輛、罰款200元、扣12分。
應同時粘貼2張臨時行駛車號牌,1張粘貼在車內前風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響駕駛人視線的位置,另1張應當粘貼在車內後風窗玻璃左下角。其他類型車輛由於受安裝條件限制,臨時行駛車號牌仍為1張,但應當粘貼在車內前風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響駕駛人視線的位置,以保障駕車安全。
Ⅳ 買新車臨時牌照在哪取
新車買回來後,就算及時申請了牌照,往往也需要等待一段時間。為了不影響新車正常上路行駛,購買新車的人往往會先用著臨時牌照先,等正式牌照下來了後再更換它。那麼,買新車臨時牌照在哪取?就臨時牌照知識我為你介紹。
買新車臨時牌照在哪取?車管所。
經銷商會為新車開據購車發票、出保險保單,以及隨後辦理的工商驗證、繳納 車輛購置稅 等流程。
申領者需持有單位介紹信、車輛來歷證明、合格證,以及其它有關證明(除介紹信存檔外,其餘退還給申領者),到車管所辦理。辦理時應講明車輛行駛起止地點和使用臨時號牌的時間。經管理人員審查和對車輛進行檢查合格後,發給臨時號牌,並簽署有效期和起止地點。
哪些情況能夠辦理臨時執照:
一是從車輛購買地駛回使用地時,需在購買地車管所申領臨時號牌;
二是車輛轉籍,已繳正式號牌時,需在當地車管所申領臨時號牌,以便駛回本地;
三是在本地區未申領正式號牌的新車,需駛往外地改裝時,需在本地申領臨時號牌,改裝完畢,在當地申領臨時號牌駛回原地區;
四是尚未固定車籍需要臨時試用的。
什麼情況下需要辦理臨時牌照?
辦理臨時牌照有一個前提條件:新車只要上路行駛,就必須辦理臨時牌照,這是不爭的事實,正常來說,新車新主在取得車輛發票、新車合格證及交強險保單後就應及時辦理臨時牌照。沒有臨時牌照是不允許車輛上路的。
但是實際情況是有所出入的,舉個例子:車主為新購置車輛買單以後,一般會預約次日或幾日內去檢測場驗車 上牌 ,這些車主中又分為兩類人,分別是自編號碼(網路自編號碼)的車主和現場隨機選取號碼的車主。
現場機選號牌的車主可以當時就領取牌照,對於這部分車主而言,多數人都不會辦理臨時牌照(次日從4S店直奔檢測場,現場拍號,當時就能裝上新牌照),而自選號碼的車主則無法當時就取得牌照,需要等待5個工作日後才可領取,在這期間駕駛者需要駕駛車輛上路行駛,就必須辦理臨時牌照。據了解,這部分車主才是臨時牌照的「主要用戶群」。臨時牌照的作用也只是為了在正式牌照沒有下發之前給我們「過渡」用的,並不能真的當正式牌照一樣一直用下去。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臨時牌照知識,那麼就需要找專業律師幫助,上有許多這方面律師獲得專業意見。
Ⅳ 新車臨時牌照在哪裡辦
在購車的某市車管所辦理臨時牌照。
Ⅵ 新車到哪裡領臨時牌照
買新車臨時牌照在哪取?車管所。
經銷商會為新車開據購車發票、出保險保單,以及隨後辦理的工商驗證、繳納車輛購置稅等流程。
申領者需持有單位介紹信、車輛來歷證明、合格證,以及其它有關證明(除介紹信存檔外,其餘退還給申領者),到車管所辦理。辦理時應講明車輛行駛起止地點和使用臨時號牌的時間。經管理人員審查和對車輛進行檢查合格後,發給臨時號牌,並簽署有效期和起止地點。
哪些情況能夠辦理臨時執照:
一是從車輛購買地駛回使用地時,需在購買地車管所申領臨時號牌;
二是車輛轉籍,已繳正式號牌時,需在當地車管所申領臨時號牌,以便駛回本地;
三是在本地區未申領正式號牌的新車,需駛往外地改裝時,需在本地申領臨時號牌,改裝完畢,在當地申領臨時號牌駛回原地區;
四是尚未固定車籍需要臨時試用的。
Ⅶ 臨時牌照在哪裡辦
臨時牌照在車管所窗口辦理。
法律分析
領取臨時號牌時須按要求,填寫《臨時行駛車登記表》,提交以下資料:(一)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來歷憑證;(三)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進口機動車的進口證明;(四)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和發動機號碼拓印模。車管所審核上述資料符合規定,並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性能檢測合格,予以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並簽署有效期和起止地點。汽車臨時牌照辦理流程:1、網上車管所申請:首先登錄當地車管所網站,進入申請頁面並填寫相關資料進行申請預約。2、車管所窗口辦理:窗口辦理則需去到車管所,填寫申請表並拿號排隊,准備好相關資料。3、交給4S店的工作人員:也可以通過4S店來辦理,辦理臨時號牌4S店一般只收取10一20元不等的費用。臨時車牌申請條件:1、從車輛購買地駛回使用地時,需在購買地車管所申領臨時號牌;2、在本地區未申領正式號牌的新車,需駛往外地改裝時,需在本地申領臨時號牌。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輛管理所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一)未銷售的;(二)購買、調撥、贈予等方式獲得機動車後尚未注冊登記的;(三)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四)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准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所有人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三)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四)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來歷證明,以及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五)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轄區內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需要跨行政轄區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九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因號牌製作的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限內核發號牌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對具有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之一,機動車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的,車輛管理所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不得超過三次。
Ⅷ 臨時牌在哪裡可以辦理
一、臨時牌照在哪裡可以辦
機動車臨時行駛車號牌,是准予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的紙質機動車號牌。是指新購車輛在未正式落戶前由公安車管部門發放的臨時車輛行駛證明。需要帶齊機動車合格證、購車發票、交強險原件,到當地車管所或者所在地車管所授權辦理臨牌的網點辦理。
二、領取臨時號牌時須按要求,填寫《臨時行駛車登記表》,提交以下資料:
1、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機動車合格證原件復印件;
3、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進口機動車的進口證明;
4、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和發動機號碼拓印模。
5、第三者責任險(交通強制保險)原件復印件
6、購車發票原件復印件
車管所審核上述資料符合規定,並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性能檢測合格,予以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並簽署有效期和起止地點。
三、臨時號碼牌的期限及種類
臨時車牌的有效期一般不會超過三十天。有4種:行政轄區內臨時號牌、跨行政轄區臨時號牌、試驗用臨時號牌、特型機動車臨時號牌。
四、處罰規定
新車使用臨時牌照不得超過15天,車主應及時向車輛管理機關申請使用正式牌照。過期後,會面臨暫扣車輛、罰款200元、扣12分的處罰決定。
五、申領條件
臨時號牌的使用帶有時限性和區域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向當地車管所申領臨時號牌:
1、從車輛購買地駛回使用地時,需在購買地車管所申領臨時號牌;
2、車輛轉籍,已繳正式號牌時,需在當地車管所申領臨時號牌,以便駛回本地;
3、在本地區未申領正式號牌的新車,需駛往外地改裝時,需在本地申領臨時號牌,改裝完畢,在當地申領臨時號牌駛回原地區;
4、在本地購車要駛往外地時,需到本地申領臨時號牌駛往外地;反之相同。
5、尚未固定車籍需要臨時試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