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租70萬寶馬以20萬賣掉,陝西男子被追逃,應該如何定性他這種行為
這種行為一般來說是合同詐騙案。一般來說這樣的人他們首先是租一輛寶馬車,然後將車開走,把這個GPS全部拆掉,然後將這輛寶馬車給賣掉了,他把這個車賣到外地以後,獲得了20萬元。當然警方對這起案件也非常的重視,很快就找到了這輛車,並且將這輛車扣押,對於這個賣車的人,現在在網上追逃。相信用不了多久,這個合同詐騙的人,賣了這輛車的人,很快就會被找到,在這里我們也提個醒,不要輕易去做這種違法犯罪的事情,畢竟現在科技那麼發達,天眼又那麼多,很難躲得掉。
當然,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我們也在此奉勸那些想要做這種事情的人一定要三思,被抓是要被判刑的,到時候可能就要在監獄裡面度過好幾年的時間。時間非常的可貴,自由的時光更貴,現在是法治社會,而且科技相當發達,對違法犯罪的人用不了多久就會被警方緝拿歸案。我們還是靠自己的努力靠自己的工作,靠合法合規的手段去賺錢,而不是走一些偏門,而不是從違法犯罪的道路中謀取不當利益,這種利益終究會把我們吞噬,毀了我們的前程。
② 最近熱度很高的寶馬男砍人被反殺結果出來了嗎
殺人案哪有那麼快就出結果的。
等上兩三個月再說。
③ 瑪莎拉蒂撞寶馬案遲遲沒有宣判,肇事者譚明明的結局會怎麼樣
瑪莎拉蒂撞寶馬案遲遲沒有宣判,肇事者譚明明的結局會怎麼樣?2019年7月3號這一天,因為一場醉駕事故徹底地改變了6個家庭。肇事者富二代美女譚明明在出事後被人肉,隨後這個未成年的富二代美女在網上就引起了民憤,雖然案子過去了8個多月了,但是人們對案子的關心熱度依然未減。
當天晚上,肇事者譚明明跟閨蜜章曉渠以及朋友劉松濤一起來到河南永城的一家燒烤店去吃燒烤,在吃飯的過程中,三位年輕人一共喝了15瓶酒。
而讓律師去質疑寶馬車的質量有問題,肇事者其實也是為了減輕罪行,為了自己不死才做最後的掙扎。
當晚醉酒駕車逃逸時,譚明明並沒有考慮到危害他人生命的後果,更沒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也會被面臨死亡。所以面對死刑她這次真的害怕了,怕得連尊嚴都不要了。
現在這個案件已經過去很久了,受害者要求肇事者被判處死刑的要求也還依然沒有宣判。最後法院判處主犯譚明明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慫恿譚某某逃逸的劉某某、張某某系共同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期執行,對此你是怎麼看?
④ 陝西交警查酒駕,被寶馬司機醉駕闖卡拖行400米,此事如何定性
陝西交警查酒駕,被寶馬司機醉駕闖卡拖行400米,此事應該定性為妨礙公務罪和危險駕駛罪,兩者皆是刑事犯罪。據悉,寶馬司機楊某並非是第一次醉酒駕駛,而是多次醉酒駕駛。由此可見,楊某算是累犯,作為累犯,楊某會被從嚴量刑。不得不說,這位寶馬車司機真的太“豪橫”了,他數次醉駕,屢教不改,服刑之後,依舊醉酒駕駛,並且故意拖行輔警,導致輔警全身多處受傷,等待楊某的將會是法律的嚴懲。楊某藐視法律,藐視公務人員執法,可以說已經罪大惡極。所幸此次警車逼停了楊某,不然輔警就不只是被拖行400米,也許會危及生命。
陝西交警查酒駕,被寶馬司機醉駕闖卡拖行400米,寶馬司機此次註定要承擔嚴重後果,面臨超長刑期。
⑤ 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司機被判無期,你同意這一判罰嗎
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司機,拖了這么長的時間終於宣判,涉事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對此我不認同這個判決,相信受害人家屬給出諒解書,也是被逼無奈。想要救ICU里的傷者並且繼續生活,他們就必須給到原諒書,心有不甘可又不得不接受。希望涉事人的判決不要發生意外,真的能關無期。
現在判刑結果已經出來,受害人家屬也都得到了相應的補償。現在只能希望犯罪人能夠被落實處罰,而受害人家屬能堅強的面對生活。無論是已死亡的兩人還是重傷者,對於一個家庭來講都是十分殘酷的。這件事也提醒我們,無論怎樣都不能酒後駕車。
⑥ 寶馬男惡意別車被拘,惡意別車可能會導致什麼後果
小長假期間來臨,我們最明顯的感受就是車輛、人群增多,到處都是堵堵堵。難得的5天小長假,人們回家的回家,旅遊的旅遊,路上的車輛增多是難免的,車輛增多了,摩擦碰撞的可能性也就加大了,再嚴重一點就是,一些脾氣不好的車主就會搶道、超車甚至惡意別車。深圳市就發生了一起這樣的事故,深圳市民在網上發出一段行車記錄視頻。視頻中,後車正在隧道內正常行駛中,前車做連續3次急剎,逼停後車;當後車准備左轉變道時,前車同樣變道擋住去路。視頻中還能看到前車男子扔礦泉水瓶、比挑釁手勢的畫面。從視頻上來看,後車男子的舉動讓人非常氣憤,整個別車行為也非常危險。別車看似是個挑釁的舉動,實則非常危險。
⑦ 瑪莎拉蒂撞寶馬案都兩個月了,最後怎麼判刑的,怎麼新聞都沒有了,有知道的嗎
截止2020年10月30日,7·3永城車輛追尾事故還沒有宣判,事故經過如下:
2019年7月3日晚,譚某(女,23歲,無業)、劉某(男,24歲,學生)、張某(女,21歲,永城市屬企業職工)3人,在河南省永城市東城區雪楓路南段燒烤店吃飯、飲酒,晚上10點20分,三人飲酒後,回到譚某某的車上。譚某駕駛豫NExx55瑪莎拉蒂轎車,拉載劉某、張某2人離開。
肇事車輛上的乘車人張某稱,三人先後飲用了紅酒、日式清酒和啤酒。此外,在事發前曾叫代駕。但晚上10點23分,犯罪嫌疑人譚某駕駛瑪莎拉蒂轎車,載著劉某和張某從停車點離開。
2019年7月3日22時36分,譚某3人駕乘車輛行駛至永城市東城區地稅巷時,與正在該路段行駛及路邊停放的皖FExx69大眾轎車等8輛轎車發生輕微剮蹭,未造成人員傷亡。發生剮蹭之後,被周圍群眾攔停。
攔停以後,後座男乘客(劉某)說:「不用管他,趕緊走』」,於是譚某某又發動車輛,對其他車輛又剮蹭以後,然後逃逸。譚某駕車逃逸至永城市東城區東環路與永興街交叉口,追尾撞擊一輛等待信號燈的豫N0xx2L寶馬轎車,寶馬車被撞出數十米後瞬間起火燃燒。
(7)陝西寶馬男被判刑多久擴展閱讀
事故處置
1、緊急救援
事故發生後,受傷人員被送醫救治。
2、立案偵查
2019年7月4日,公安機關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對肇事車內3名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永城市公安局表示,將嚴格依法辦案,從快查處,維護法律尊嚴,維護公平正義。
3、檢驗報告
經檢驗鑒定,譚某某駕駛的這輛肇事車,事故發生的瞬間,車速是120到135之間,經檢測,譚某某抽血化驗,酒精含量是167.66,屬於醉酒,經檢測,譚某某不涉毒,排除毒駕,寶馬車上的三個人,事發當天晚上,經檢測,沒有喝酒。
對於有目擊者稱曾攔下肇事車輛,但後座男乘客催促司機譚某離開剮蹭事故現場的細節,法學者認為,發生剮蹭事故以後還催促司機快點走,這種行為可能涉嫌犯意的引誘或者犯意的加固,因此乘車的2人可能會涉嫌共同犯罪。
4、批准逮捕
2019年8月13日,永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譚某某、劉某某、張某某批准逮捕。
5、一審開庭
2020年1月16日上午,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瑪莎拉蒂追尾寶馬致2死4傷案一審開庭,對瑪莎拉蒂車上的3名被告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訴。因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6、法院辟謠
2020年10月11日,針對微博熱搜「河南商丘永城瑪莎拉蒂案主犯譚明明2600萬買回一條命」,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此系不實傳聞。同時,3名受害者的妻子表示,不清楚該傳言從何而來,她們從未和被告達成諒解,也未拿到賠償。
⑧ 劉海龍案件怎麼判
消息,通報「崑山砍人案」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2018年8月27日崑山市震川路於海明致劉海龍死亡案,備受社會輿論關注。機關經過縝密偵查,並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現就該案件調查處理情況予以通報。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18年8月27日21時30分許,劉海龍駕駛寶馬轎車在崑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順帆路路口,與同向騎自行車的於海明發生爭執。劉海龍從車中取出一把砍刀連續擊打於海明,後被於海明反搶砍刀並捅刺、砍擊數刀,劉海龍身受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偵查認定事實
接到報警後,崑山市立即出警處置並立案偵查。鑒於此案社會關注度高,江蘇省公安廳、蘇州市第一時間派出力量赴崑山指導案件偵辦工作。經現場勘查、走訪調查、詢問訊問、視頻偵查和檢驗鑒定等工作,案件事實已經查清。
(一)涉案人員情況
劉海龍,男,36歲,甘肅省鎮原縣人,暫住崑山市陸家鎮某小區,案發前在崑山市陸家鎮某企業打工。
於海明,男,41歲,陝西省寧強縣人,暫住崑山市青陽路某小區,案發前在崑山市某酒店工程部工作。
案發時劉某某(男)、劉某(女)、唐某某(女)與劉海龍同車。劉某某參與毆打於海明,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劉某、唐某某下車勸解,未參與案件。於海明同行人員袁某某,未參與案件。
(二)認定主要事實
1.案件起因。案發當晚,劉海龍醉酒駕駛皖AP9G57寶馬轎車(經檢測,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載劉某某、劉某、唐某某沿崑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順帆路路口時,向右強行闖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騎自行車的於海明險些碰擦,雙方遂發生爭執。
2.案件經過。劉某某先下車與於海明發生爭執,經同行人員勸解返回車輛時,劉海龍突然下車,上前推搡、踢打於海明。雖經勸架,劉海龍仍持續追打,後返回寶馬轎車取出一把砍刀(經鑒定,該刀為尖角雙面開刃,全長59厘米,其中刀身長43厘米、寬5厘米,系管制刀具),連續用刀擊打於海明頸部、腰部、腿部。擊打中砍刀甩脫,於海明搶到砍刀,並在爭奪中捅刺劉海龍腹部、臀部,砍擊右胸、左肩、左肘,刺砍過程持續7秒。劉海龍受傷後跑向寶馬轎車,於海明繼續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車(經勘查,汽車左後窗下沿有7厘米長刀痕)。劉海龍跑向寶馬轎車東北側,於海明返回寶馬轎車,將車內劉海龍手機取出放入自己口袋。民警到達現場後,於海明將手機和砍刀主動交給處警民警(於海明稱,拿走劉海龍手機是為了防止對方打電話召集人員報復)。
3.案件後果。劉海龍逃離後,倒在距寶馬轎車東北側30餘米處的綠化帶內,後經送醫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經法醫鑒定並結合視頻監控認定,在7秒時間內,劉海龍連續被刺砍5刀,其中,第1刀為左腹部刺戳傷,致腹部大靜脈、腸管、腸系膜破裂;其餘4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並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處開放性創口及3處骨折,死因為失血性休克。
於海明經人身檢查,見左頸部條形挫傷1處,左胸季肋部條形挫傷1處。
三、案件定性及理由
根據偵查查明的事實,並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和建議,「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之規定,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於海明案件。主要理由如下:
(一)劉海龍的行為屬於刑法意義上的「行凶」。,判斷「行凶」的核心在於是否嚴重危及人身安全。司法實踐中,考量是否屬於「行凶」,不能苛求防衛人在應急反應情況下作出理性判斷,更不能以防衛人遭受實際傷害為前提,而要根據現場具體情景及社會一般人的認知水平進行判斷。本案中,劉海龍先是徒手攻擊,繼而持刀連續擊打,其行為已經嚴重危及於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應認定為「行凶」。
(二)劉海龍的不法侵害是一個持續的過程。縱觀本案,在同車人員與於海明爭執基本平息的情況下,劉海龍醉酒滋事,先是下車對於海明拳打腳踢,後又返回車內取出砍刀,對於海明連續數次擊打,不法侵害不斷升級。劉海龍砍刀甩落在地後,又上前搶刀。劉海龍被致傷後,仍沒有放棄侵害的跡象。於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處在劉海龍的暴力威脅之中。
(三)於海明的行為出於防衛目的。本案中,於海明奪刀後,7秒內捅刺、砍中劉海龍的5刀,與追趕時甩擊、砍擊的兩刀(未擊中),盡管時間上有間隔、空間上有距離,但這是一個連續行為。另外,於海明停止追擊,返回寶馬轎車搜尋劉海龍手機的目的是防止對方糾集人員報復、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當防衛的意圖。
四、其他相關問題
(一)關於網傳劉海龍是「天安社」成員的核查情況。經偵查確認,劉海龍與「天安社」沒有關系;未發現「天安社」在崑山市有過活動。
(二)關於網傳劉海龍可能涉黑的調查情況。劉海龍2006年8月來崑山打工,案發前與女友租住在崑山市陸家鎮某小區49.1平方米的公寓。在崑山期間,因毆打他人、故意損毀財物、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被處1次行政拘留和3次九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公安機關目前未發現劉海龍有涉黑犯罪行為。
(三)關於劉海龍所駕駛寶馬轎車情況。經調查確認,案發時劉海龍駕駛的寶馬轎車登記車主為浙江某租賃公司合肥分公司,系劉海龍以其女友名義,於2018年6月從上海某二手車市場以貸款方式購得,首付12.7萬元,貸款32.7萬元。案發後,經現場勘查,車內未發現其他違禁品。
(四)關於網傳劉海龍獲見義勇為榮譽證書情況。此情況屬實。2018年3月,劉海龍因提供重要線索,協助抓獲販毒嫌疑人,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依規為其頒發見義勇為榮譽證書並獎勵500元。8月29日,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已對此作出回應。
⑨ 小車未拉手剎險撞人,陝西男孩飛奔五秒剎停,此事給予了司機哪些警示
司機應該明白,停車時拉好手剎是每一位開車的人的責任,這種低級錯誤千萬別再犯。曾經就有人因停車忘記拉上手剎,導致車子溜車然後碰倒了一名路人並將其碾壓致死!最終這名男子被判刑,因為他犯了交通肇事罪!這血與淚的教訓也提醒著廣大司機朋友們,停車後要仔細檢查,看看自己是否將車真的停好了,一定要養成好的駕駛習慣,這不僅是為他人的安全著想,也是對自己和家人負責!
⑩ 24歲寶馬男多次惡意別車,被依法刑拘,他究竟為何這么做
因為後面車輛一直打閃光燈催促,24歲寶馬男覺得很生氣,所以會有惡意別車的行為;
不得不說這個男子行為真的太惡劣了,不僅沒有任何的交通意識,而且還沒有絲毫的道德感;
因為一點小事就做出如此危險的舉動,實在是讓人覺得不可理喻,這個男子表示自己當時真的太生氣了,當時沒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緒。
其實我們身邊也有很多這樣惡意別車的人,每次看到這樣的人都會覺得非常生氣;
簡直就是把馬路當成自己家,這是對別人生命不負責任的一種表現;
遇到有什麼問題可以好好溝通解決,而且大家都大度一點就完全可以避免這樣的問題;
完全沒有必要因為一些小事而讓自己置於危險,遇到事情保持平和的心態去解決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