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崑山街頭砍人案詳細情況是什麼樣子的
8月28日消息,28日,網上流傳一段視頻,視頻中一名開寶馬車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在路口發生爭執,「寶馬男」從車中拿出長刀砍向騎車男子,未想到長刀掉落被騎車男子撿起,騎車男子持刀還擊將「寶馬男」殺害。
28日晚間,崑山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了該起案件,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事發27日晚間,江蘇省崑山市震川路一路口。視頻中顯示,一輛白色寶馬車駛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騎行的電動車發生爭執,寶馬車後座一男子下車與騎車人發生口角,盡管有女伴相勸,但兩人仍舊發生推搡。此時,寶馬車司機從車上下來,對騎車人拳打腳踢,後又返回車內拿出一把長刀,砍向騎車人。騎車人雖然連連躲避,但仍被砍中。
未曾想寶馬車司機在砍人時,長刀不慎落地,騎車人搶先一步撿起長刀,反過來砍向寶馬司機,寶馬司機連連躲避逃竄,但騎車人不依不饒連砍數刀。
後來,有相關圖片和網路信息顯示,寶馬車司機被騎車人砍殺身亡。
當地警方通報案件進展。
8月28日,崑山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稱,2018年8月27日日21時許,崑山市開發區震川路、順帆路路口發生一起刑事案件。接到報警後,崑山市公安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處置,並會同120急救人員將兩名傷者送醫救治。
經初步調查,兩名傷者分別是劉某某(男,36歲)和於某某(男,41歲)。當晚,雙方在震川路、順帆路路口因行車問題引發口角導致沖突。沖突中雙方受傷,劉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於某某沒有生命危險。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警方在此提醒廣大網民不要發布和輕信未經警方證實的信息,也不要傳播涉及相關當事人的照片和視頻。
針對該起案件和視頻,網友們引發熱議,寶馬男手持長刀砍人,騎車人在躲避過程中撿起掉落的長刀反擊,是正當防衛。也有網友認為騎車人追砍寶馬男並致其死亡是防衛過當。
對此,記者采訪了北京市亞太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周保民律師,周律師認為,如果僅憑視頻中顯示的內容來看,騎車男子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周律師表示,視頻中騎車男子持刀反擊後,寶馬男已經逃竄,但騎車男子仍持刀追砍,雖然視頻中看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砍了很多刀,這已經超出了防衛過當的范疇。
㈡ "崑山傷人反被殺"事件騎車男子現在在哪裡
「持刀傷人反被殺」事件騎車男子已出院,現被羈押!妻子受訪嘆息。
8月27日晚,江蘇省崑山市發生一起寶馬司機持刀追砍自行車車主反被砍身亡的刑事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28日18時許,崑山市公安局發通報,寶馬車內一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因交通問題發生口角,繼而升級為持刀傷害,致使「寶馬男」最終死亡。
「持刀傷人反被殺」的劉海龍也被媒體確認,自2001年至2014年,至少五次被捕,刑期累計達到9年半。然而不到三年,有著多次違法犯罪的劉海龍身份轉變,今年3月被警方頒發了見義勇為證書。
8月30日上午,南都記者從電動車車主於海明的同學處獲悉,目前他已經出院,正被羈押在當地看守所,於海明的妻子、小孩、老人都安全。
南京當地媒體8月29日走訪崑山市陸家鎮合豐村打聽到,劉海龍在村裡開了一家典當行,附近居民表示以前經常看到他在典當行出入,但是28日典當行關門歇業,至今仍未開門。
崑山市陸家鎮合豐村綜治辦工作人員稱,劉海龍是外來人口,平時和他們接觸不多,但社區幾次登門要求登記外來人員信息都被拒之門外。
一位江蘇當地的紋身師吳勇(化名)說,他通過新聞看到劉海龍的紋身,覺得風格跟他們並不一樣,「他的紋身看起來有明顯的社會氣息」。
來源;網易新聞
㈢ 寶馬男當街砍人為何反被對方殺
寶馬男當街砍人 ,刀落後被對方反殺。
受傷的灰衣男子開始躲避,往車子附近跑,騎車人追著砍。
沖突中雙方受傷,劉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於某某沒有生命危險。
來源:鳳凰資訊
㈣ 崑山砍死紋身的寶馬男的男子屬於正當防衛嗎
屬於正當防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2018年9月1日,江蘇崑山警方針對備受社會廣泛關注的崑山交通糾紛引發砍人致死案對外通報:經過縝密偵查,並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根據偵查查明的事實,並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和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於海明案件。
2018年9月1日當天,崑山市人民檢察院對外通報稱:本案中,死者劉海龍持刀行凶,於海明為使本人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暴力侵害,對侵害人劉海龍採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其防衛行為造成劉海龍死亡,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對此案作撤案處理符合法律規定。
(4)寶馬男被殺哪裡人擴展閱讀:
「崑山砍人案」案件經過:
2018年8月27日晚上21時35分,江蘇崑山市開發區震川路、順帆路路口發生一起刑事案件。崑山一寶馬車與電動車發生輕微交通事故。雙方爭執時,寶馬車內一名男子劉海龍拿出刀,砍向騎車人於海明,之後長刀不慎落地,騎車人撿起長刀反過來持刀追趕該男子,男子被砍傷倒在草叢中。
截至2018年8月28日,該案件導致寶馬車內的劉某某死亡,騎車人於某某受傷。2018年8月28日晚,崑山市檢察院宣布提前介入此案調查。
2018年9月1日,江蘇省崑山市公安局對「崑山市震川路於海明致劉海龍死亡案」發布通報。通報稱,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於海明案件。
2019年3月12日,2019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發布,崑山"反殺"案被寫入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㈤ 你如何看待崑山寶馬男事件
我覺得這個人是非常的沒有素質,因為他不僅阻礙了當時的交通事故,但是給別人帶來了非常不好的影響。當開車在外的話,還是要有一定的開車的一個素質。
㈥ 如何看待崑山寶馬男持刀砍人反被殺事件電動車車主算正當防衛嗎
扯蛋,人家開的是寶馬,還好幾個人在車上,開電動車的怎麼逃?只要劉某沒被砍死,而是上了寶馬車,必然會開車追擊電動車,那麼最後於某就會被剁成肉醬!對劉某這種人,當時沒被砍死,必然後面會加倍報復,或者往後找機會加倍報復,說不定,哪天於某全家被抄殺都有可能,所以,遇到這種垃圾人,要不就不跟他開整,要整,就要徹底把他整死,否則,後犯無窮!
㈦ 江蘇網警如何談寶馬男被反殺
8月27日晚,江蘇省崑山市一寶馬司機持刀追砍自行車車主反被砍身亡的刑事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8月28日18時許,崑山市公安局發通報稱,寶馬車內一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因交通問題發生口角,繼而升級為持刀傷害,致使一人死亡。隨後,江蘇網警官方微博轉發該通報,並評論表示,「別以為拿把刀就能嚇唬人,耍不好,只會給對方送裝備。」據了解,死者生前曾是見義勇為獲得者。
生前曾獲見義勇為證書
在該起事件發生後,網上一張劉海龍於今年3月獲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頒發的證書被熱傳,證書顯示「弘揚社會公德,伸張在爭議,維護社會治安,保護國家、集體、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貢獻突出」。
㈧ 江蘇網警談寶馬男為什麼被反殺
8月27日晚,江蘇省崑山市一寶馬司機持刀追砍自行車車主反被砍身亡的刑事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8月28日18時許,崑山市公安局發通報稱,寶馬車內一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因交通問題發生口角,繼而升級為持刀傷害,致使一人死亡。隨後,江蘇網警官方微博轉發該通報,並評論表示,「別以為拿把刀就能嚇唬人,耍不好,只會給對方送裝備。」據記者了解,死者生前曾是見義勇為獲得者。
在該起事件發生後,網上一張劉海龍於今年3月獲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頒發的證書被熱傳,證書顯示「弘揚社會公德,伸張在爭議,維護社會治安,保護國家、集體、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貢獻突出」。
㈨ 寶馬男砍人不慎刀落反被殺嗎
是的。這是發生在2018年8月27日江蘇崑山的刑事案件。
8月27日晚9點左右,江蘇崑山市震川路發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廣泛關注。
視頻中,一輛寶馬車欲強行走非機動車道,與一名騎電動車男子發生爭執。爭執中寶馬司機從駕駛室拿出砍刀向騎車男子進行揮砍,扭打中砍刀掉落在地,被騎車男子搶到手隨即還擊,最終寶馬司機傷重不治身亡。
8月28日,崑山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稱,經初步調查,兩名傷者分別是劉某龍(男,36歲)和於某某(男,41歲)。當晚,雙方在震川路、順帆路路口因行車問題引發口角導致沖突。沖突中雙方受傷,劉某龍經搶救無效死亡,於某某沒有生命危險。
8月28日傍晚,崑山市人民檢察院宣布,提前介入「8·27」街頭砍人案。經初步調查:當天21時許,犯罪嫌疑人於某某在崑山市震川路、順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劉某龍因交通問題發生口角,繼而升級為持刀傷害,致使被害人死亡。
(9)寶馬男被殺哪裡人擴展閱讀
2018年9月1日下午,江蘇崑山警方針對8月27日崑山市震川路於海明致劉海龍死亡案對外通報稱,經公安機關經過縝密偵查,並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根據偵查查明的事實,並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和建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認定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於海明案件。
警方通報稱,8月27日21時30分許,劉海龍駕駛寶馬轎車在崑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順帆路路口,與同向騎自行車的於海明發生爭執。劉海龍從車中取出一把砍刀連續擊打於海明,後被於海明反搶砍刀並捅刺、砍擊數刀,劉海龍身受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㈩ 崑山寶馬男被砍死到底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正當防衛。
2018年9月1日,江蘇省崑山市公安局對「崑山市震川路於海明致劉海龍死亡案」發布通報。通報稱,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於海明案件。
事件起因:
2018年8月27日21時35分,崑山市開發區震川路、順帆路路口發生一起刑事案件。
崑山一轎車與電動車發生輕微交通事故,轎車向右強行闖入非機動車道。雙方爭執時車內一名男子不依不饒拿出刀,砍向騎車人。騎車人雖然連連躲避,但仍被砍中。之後,在砍人時,長刀落地,騎車人出於求生欲撿起長刀,反過來砍向寶馬內男子,寶馬車內男子連連躲避逃竄,但騎車人無奈之下連砍數刀,男子被砍傷倒在草叢。
(10)寶馬男被殺哪裡人擴展閱讀
正當的防衛的構成條件
第一,防衛目的正義性。實行正當防衛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這是正當防衛的主觀條件。
第二,防衛的針對性。實行正當防衛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行為才能實施,這種不法侵害行為既包括暴力行為,也包括非暴力行為,同時,須具有社會危害性、違法性、現實性、緊迫性,但並不要求已達到犯罪的程度,違反治安管理等違法行為,也可以實施正當防衛。這是正當防衛的起因條件。
第三,防衛的適時性。實行正當防衛必須是正在進行的侵害行為,即不法侵害的行為已經開始且尚未終結,不能實行提前防衛和事後防衛。
第四,防衛的對象。實行正當防衛必須是對不法侵害者本人,也包括共同進行不法侵害的共同參與人,但不能損害第三者。這是正當防衛的對象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