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营转非手续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营转非车辆过户流程: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4%收取。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2. 营转非怎么办理
营转非办理具体如下: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4%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转入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 营转非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营运车辆能够改为非营运车辆。营转非需要的手续:1、先到当地交通局运管处(或运管所)申请拿到非营运车转营运的指标(或批文)后再到车管所解决机动车变换手续。 解决营运车转非营运车(销档)申请须备资料: ⑴申请书; ⑵营运车转非营运车的《道路运输证》(含缴讫证)、营运标志牌(如不能提交,须先解决遗失登报手续)。2、到所在地的运管部门出具证明,然后到车管所变换车辆使用性质,再到运管部门解决营运证注销手续,注销后就不能再从事营运了,行驶证年审按正常手续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4. 营运车转非营运怎么办理
营运车辆能够改为非营运车辆。建议先到当地交通局运管处(或运管所)提议申请拿到非营运车转营运的指标(或批文)后再到车管所解决机动车变换手续。 解决营运车转非营运车(销档)申请 须备资料: ⑴申请书; ⑵营运车转非营运车的《道路运输证》(含缴讫证)、营运标志牌(如不能提交,须先解决遗失登报手续)。
首先到所在地的运管部门出具证明,然后到车管所变换车辆使用性质,再到运管部门解决营运证注销手续,注销后就不能再从事营运了,行驶证年审按正常手续解决。 <<机动车登记限定>> 第十二条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于变换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换登记,提交法定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申请事项发生变换的证明,要回原行驶证,再次核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要回原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登记编号,再次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营运车辆转非营运车辆,关于报废年限还是要按照营运车辆来算,跟开了多少公里无关系。 根据相关限定,营运车辆的强制报废年限分别为: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 货车营转非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把营运手续取消,把车辆过户私人名下,就可以完成营转非。
2、营转非,顾名思义,就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我们平常所说的营转非车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车转为地方牌照。
3、转为地方牌照后的使用年限仍为8年,自出厂之日起8年强制报废,不再年审,没有延缓报废期。
4、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
5、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十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
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旅客,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6. 车辆转让过户 请问,企业车辆转让给个人,按照2011的新政策应该如何操作
1.您的车辆在企业登记注册时是“非营运”性质的车辆:
(1)处理车辆违章,同时该车辆必须在年检范围内;
(2) 如果要过户车辆的发动机号便于看到就不用拓印发动机号,反之最好拓印几个清楚的发动机号;
(3)每个地区的车辆过户所需材料可能会有差异,我以沈阳的车辆过户为例给你介绍一下需要准备的材料;
(4)企业方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盖章),车辆等级证书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
个人方面:身份证原件
(5)过户时需要填写“车辆过户申请书”,填写完后进行车辆外检、照相;
(6)领取交易发票;
(7)车辆验档及提档;
(8)选号,快递(自愿)。
注:沈阳的过户费用大概在200元左右
2.您的车辆在企业登记注册时是“营运”性质的车辆:
(1)在填写“车辆过户申请书”时注明“营转非”(“营转非”车辆的报废年限是车辆初始登记日期起计算15年报废);
(2)其他步骤基本相同。费用相同。
3.您的车辆需要向外地迁出:
(1)同上程序;
(2)需要机动车强制保险原件;
(3)交易完成之后到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档案落籍。
7. 运营车转非运营车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
营运转非营运车辆办理流程为: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办理变更手续;确认机动车;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表(副表)》;查阅登记表(副表)上内容是否正确,并将此表送交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8. 车辆营运转非营运怎么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营运车辆能够改为非营运车辆。首先到所在地的运管部门出具证明,然后到车管所变换车辆使用性质,再到运管部门解决营运证注销手续,注销后就不能再从事营运了,行驶证年审按正常手续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