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汽车报废后,车牌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机动车报废原车牌是可继续用的。要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2,车辆所有人拥有原车3年以上;
3,涉及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否则,将失去对原车牌的所有权,原车牌由车管所收回。
主要就是以上的三点,当然,每个地方的车管所会根据当地的情况会适当改变政策的细节的,这个不是每一个地方都是完全相同的,就算是在同一个市不同的区里面也是很难保证的,所以我建议你还是到当地的车管所了解一下会比较好!
㈡ 废旧车辆可以在哪里办理报废呢
1、《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
2、《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除外)。
4、《机动车行驶证》。
5、二块车辆号牌。
6、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下同)、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个人车辆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2)汽车报废哪里还能用扩展阅读:
汽车报废办理程序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2、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总成”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下的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转向器、车架。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㈢ 我想知道汽车报废回收之后,能用来干吗谢谢!
国家汽车报废新标准
国家汽车报废新标准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和公安部《关于实施<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lO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6、没有调整的内容和其它类型的汽车,仍按照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和《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07号)执行(注:轻型载货汽车是指厂定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等于6吨的载货汽车)。右置方向盘汽车报废的管理,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右置方向盘汽车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00]183号)执行。
7、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
㈣ 我的车子用了很久,想去做报废了,哪里可以办理报废手续啊
可以。机动车遗失或者其他原因不在的,持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和其它所需资料一并办理即可。
一、报废原因的分类:
1、机动车报废的定义:汽车销户是指已经在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汽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志、灭失或者交通事故已经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汽车拥有人需要为汽车申请注销登记。
2、属于汽车报废解体申请销户的,汽车拥有者需要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等材料申请注销,如果车辆是属于监销的校车、大型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汽车查验记录表,即可办理;
3、 属于汽车灭失申请销户登记的,应填报《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汽车拥有者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即可办理。
4、属于因汽车质量问题退车申请销户登记的,应填报《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同时提交汽车拥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汽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即可办理。
二、汽车报废手续:
(一)、办事条件:
凡领有正式牌证的机动车,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无法修理的, 应办理报废手续。
(二)、办理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1、《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
2、《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除外)。
4、《机动车行驶证》。
5、二块车辆号牌。
6、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下同)、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个人车辆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2、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总成”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下的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转向器、车架。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㈤ 单位汽车报废了还能继续使用吗
肯定不能啊,如果上路被交警逮到就不好了啊,建议还是别继续使用啦
㈥ 汽车报废去哪里办
机动车报废的办理地点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一般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㈦ 汽车车辆报废去哪里可以办到报废手续啊
1、《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
2、《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除外)。
4、《机动车行驶证》。
5、二块车辆号牌。
汽车报废办理程序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2、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㈧ 可以到报废场购买报废车辆回家乡使用吗
你说的是要拆解的报废车,这样的车我建议你不要买的好
就算你的家乡偏远,你不得不考虑,这样的车的后续维修费用!
通常这样的车,发动机懂不行了,才会被报废
还有就是保险买不到,出了交通事故,你找谁赔呀
还是那句话,建议不要买
㈨ 哪里可以回收到报废汽车
你是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是那种私拆点啊。 正规的回收企业能回收的渠道很多,如:个人、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队等一些需要报废手续的地方都有报废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