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業用地土地使用稅徵收標准
工業土地使用稅徵收標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城鎮工業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土地佔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拓展資料: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稅額幅度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2. 工業用地轉讓稅費
法律分析:工業用地轉讓稅費有: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或5%的契稅;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3. 工業用地土地稅怎麼交
法律分析:工業土地使用稅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稅率。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採用定額稅率,也就是說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年應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4. 工業用地交易稅費怎麼算
法律分析:工業用地轉讓方要繳交的稅種:(1)營業稅:按轉讓價與購入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2)城建稅:按繳納營業稅計提7%的城建稅;(3)教育附加費:按繳納營業稅計提3%的教育附加費;(4)地方教育附加費:按繳納營業稅計提2%的地方教育附加費;(5)印花稅: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6)土地增值稅: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稅率為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2、承受方要繳納的稅種:(1)契稅: 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2)印花稅: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
第六條 凡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不需辦理稅務登記者外,應當在按照稅收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第八條 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應提出申請登記報告和有關批准文件,同時提供有關證件。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報告、文件、證件審核後,予以登記,發給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只限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范圍以及其它有關事項。
5. 工業用地要交哪些稅
工業用地要交的稅有以下幾點:
1、增值稅;
2、企業所得稅;
3、個人所得稅;
4、印花稅;
5、教育費附加;
6、地方教育附加;
7、水利基金;
8、工會籌備金(成立一年後繳納);
9、殘疾人保障金(成立三年後繳納);
10、城市維護建設稅。
增值稅徵收通常包括生產、流通或消費過程中的各個環節,是基於增值額或價差為計稅依據的中性稅種,理論上包括農業各個產業領域(種植業、林業和畜牧業)、采礦業、製造業、建築業、交通和商業服務業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購、生產製造、批發、零售與消費各個環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
(二)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