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車禍撞死人一般賠償多少錢
法律分析:車禍撞死人一般需要賠償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一般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6個月進行計算。死亡賠償金則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標准,以20年進行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則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如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歲。被扶養人為60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具體賠償費用可按照上述賠償標准計算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十五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十七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2. 汽車撞死人保險怎麼賠賠償標准是什麼
1、人身損害賠償標准
人身損害賠償標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
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2、財產損失賠償標准
財產損失賠償標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3、直接損失的賠償標准:
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於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局部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於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4、間接損失的賠償標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5、精神損害賠償標准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於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於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范圍內進行確定。
3. 汽車撞死人保險怎麼賠
汽車撞死人的,保險公司應當在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4. 車禍撞死人保險公司的理賠標准,能賠付多少
1、死亡賠償金:城鎮標准:34757.2元/年×20年=695144元 農村標准:13360.4元/年×20年=267208元 2、喪葬費:64790÷2=32395元 3、交通費:2000-5000元 4、住宿費:2000-5000元 5、家屬誤工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拓展資料
車禍死亡賠償金法律上規定應該如何分配
一、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不能繼承
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比例沒有法律規定.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近親屬一種成物質的賠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死亡賠償金作為對死者未來可期待收入的補償,不是遺產,不能繼承,但可以參照《民法典》分割遺產的原則加以合理分配。
死亡賠償金原則上可參照《民法典》繼承編的規定進行分配。死亡賠償金應當按照《民法典》第1127條規定的法定繼承順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但同一繼承順序中,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按照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決定分割的分額,而不適用《民法典》第1130條規定的同一順序一般應當均等的原則。
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賠償權利人」定義為,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導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中也規定,自然人死亡後,其近親屬因侵權行為遭受精神痛苦,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並且,致人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是對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因受害人的死亡給予的賠償,因此死亡賠償金的接受主體是該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其發生的時間在受害人死亡之後。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是所有權歸於死者的個人合法財產才能列入遺產范圍,不屬於死者所有的財產不能列入遺產范圍。因此,死亡賠償金也就不能用來償死者的個人債務。
5. 開車撞死人,沒有責任,怎麼賠償
根據機動車購買的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約定,責任限額中包括了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現在執行的無責賠付的金額和項目分_是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規及部門文件的規定,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等部門比如公安部門、衛生部門等制定的最新交強險限額的規定,在我國境內(一般是不包含港、澳、台地區的),被保險人人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每次事故責任限額為:當被保險人無責任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一萬八千元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一千八百元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為一百元。剩餘不能賠付的部分則是由對方自擔。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調整交強險責任限額和費率浮動系數的公告》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銀保監會會同公安部、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確定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責任限額的調整方案,會同公安部確定了交強險費率浮動系數的調整方案,現將有關調整內容公告如下:
一、新交強險責任限額方案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每次事故責任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0.2萬元。被保險人無責任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
6. 汽車撞死人怎麼賠償怎麼賠沒錢賠怎麼辦
撞死人沒錢賠償的,受害人可以通過法律訴訟的方式,讓法院明確肇事方的賠償義務,查明肇事方的財產,通過執行肇事方財產的方式賠付傷者的損失。若肇事方確實沒錢賠,目前的法律規定是在後期若發現賠償義務方,也就是肇事方有可執行的財產,傷者可以隨時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7. 汽車撞死人怎麼賠償
車禍撞傷人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由過錯方當事人按照各自過錯比例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財產損失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8. 機動車撞死人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賠償范圍包括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