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提檔流程是什麼
車輛提檔流程是開二手車交易發票、拓印車架、發動機號、拆牌照相、到檔案室對檔、驗車、車管所大廳受理、包車管所檔案即」大檔」。
車輛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30日的臨時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由機動車所有人。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管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1)東莞汽車提檔需要什麼資料與流程擴展閱讀:
車輛提檔過戶的流程:
1、拓號:領取拓號卡到過戶大廳前拓號,說明此車外遷;
2、作價:拿行駛證、登記證、拓號條、大票或過戶票找人看車作價,說明此車外遷;
3、取辦理號:大廳門口選外遷按車號;
4、交手續:同本市過戶相同另加拓號和一份行駛證復印件;
5、交牌:到窗口交外遷委託書,《機動車轉移申請表》、行駛證、買方證件及復印件2份、登記證、車輛號牌及交牌費,領取回執。
6、提檔:交牌後3個工作日後上車管總所領取。
7、發臨牌:車輛管理部門發給車主臨時號牌。
8、遷入地:機動車到達目的地後,車主憑檔案去相關單位辦理轉入手續
② 車輛提檔去哪裡,需要什麼手續
到車管所辦理轉入手續即可。提檔過戶流程
拓號:領取拓號卡到過戶大廳前拓號,說明此車外。
作價:拿行駛證、登記證、拓號條、大票或過戶票找人看車作價,說明此車外遷。
取辦理號:大廳門口選外遷按車號。
交手續:同本市過戶相同另加拓號和一份行駛證復印件。
交牌:到窗口交外遷委託書,《機動車轉移申請表》、行駛證、買方證件及復印件2份、登記證、車輛號牌及交牌費,領取回執。
提檔:交牌後3個工作日後上車管總所領取。
發臨牌:車輛管理部門發給車主臨時號牌。
遷入地:機動車到達目的地後,車主憑檔案去相關單位辦理轉入手續。
提檔過戶注意事項
(1)外遷時應提前在落戶地車管所咨詢,問清楚車管所的名稱。
(2)外地落戶需要車輛的交強險,所以外地上牌之前不要退車輛保險,等到車上完牌照之後再回來退商業險和交強險。
(3)辦理過戶前要處理完車輛的違章記錄開交易稅發票→機動車輛拓鋼印→機動車輛查檔→檢測站驗車→收回原牌照→內部審查辦理過戶→附加費證過戶→保險過戶。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提檔過戶
③ 車輛提檔需要哪些手續
車輛過戶提檔需要的手續有:
1:車輛行駛證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登記附表(車輛所轄區車管所抽取,代身份證、行駛證、-去抽取)
4:車輛購置附加稅證
6:強險當年保單
5:買賣雙方身份證,如果是外地戶口,需要攜帶暫住證,買方的暫住證需要滿一年。
首先是提檔時必須提供要過戶到的新車主的身份證明。原車主身份證,車輛登記證書,車輛行駛證,車輛到場。對方交付所有檔案並核對清楚之前,建議可以留些餘款,待車輛提完檔案後再付清。原來的保險如果還有效,要進行保險變更。如果原來保險已過期,記得買個臨時保險,管路上的時間就夠了。
提完檔案後,多數地區是車管所直接將檔案郵寄回落戶地車管所,也有部分城市是將檔案袋給新車主自己帶回。落戶的所需資料有:車輛原始檔案及機動車登記證書、保險單、車主身份證明。
費用:提檔費用每個地方可能各有不同。
④ 汽車提檔需要什麼流程
車輛提檔是將車輛的檔案從甲地提取出來,帶到乙地落戶,需要的手續流程如下:
1、到車管所提出異地落戶申請,也就是常說的車輛外遷申請。
2、然後領取拓號卡等候拓號,並說明用於外遷或過戶的。
3、交辦手續,到對應的窗口提交外遷委託書、《機動車轉移申請表》、車輛行駛證、車輛號牌、及當地車管所要求的其他資料,然後繳交相應的費用並領取回執。
4、在交牌3個工作日後,帶上回執到車管所總店領取車輛大檔案,檔案內部包含《機動車轉移申請表》、車輛檢驗單、車架號、車輛行駛證及車輛照片。
5、對於檢驗合格的車輛將收繳原號牌及行駛證,並在其駛證和《機動車登記申請表》的變更登記欄內簽注"轉至某省某地公安處(局)車輛管理所",加蓋發牌機關蓋章,連同《機動車轉出通知單》裝入檔案,然後轉交車主本人。
6、如果車主需要到異地落戶就帶上這份檔案到異地的車管所辦理轉入手續即可。
(4)東莞汽車提檔需要什麼資料與流程擴展閱讀:
所需資料:
拓號、行駛證、登記證、車輛購買原始發票或過戶票、作價單、買賣雙方身份件原件或臨時身份證、過戶合同(公戶:粘貼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復印件(登記證、發票、原車主身份證各1份,行駛證2份、買方身份證3份),買賣雙方委託書及《機動車轉移登記表》。
如賣方公戶需提供資金票、法代、合同賣方處蓋公章。
如買方公戶需提供法代、合同買方處蓋章、《機動車轉移登記表》蓋章
⑤ 車輛提檔過戶問題
汽車提檔過戶流程如下:
1、拓號:領取拓號卡到過戶大廳前拓號,說明此車外遷。
2、作價:拿行駛證、登記證、拓號條、大票或過戶票找人看車作價,說明此車外遷。
3、取辦理號:大廳門口選外遷按車號。
4、交手續:同本市過戶相同另加拓號和一份行駛證復印件。
5、交牌:到窗口交外遷委託書,機動車轉移申請表、行駛證、買方證件及復印件2份、登記證、車輛號牌及交牌費,領取回執。
6、提檔:交牌後3個工作日後上車管總所領取。
7、發臨牌:車輛管理部門發給車主臨時號牌。
8、遷入地:機動車到達目的地後,車主憑檔案去相關單位辦理轉入手續。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⑥ 車輛提檔過戶流程
購買異地牌照的二手機動車並想將車輛在本地上牌照時,需要進行提檔過戶。提檔提的是車的檔案。過戶只是改變車主的身份,提檔就是把甲地的車檔案提出來,帶到乙地落戶。
上海車輛轉籍到外省,需要辦理車輛的提檔事宜,目前上海車輛的檔案是交於車主本人。
一般辦理的周期在5個工作日左右,2019年服務又有升級,所有辦理好的車輛提檔信息都會以簡訊的方式第一時間通知客戶。
需要了解車輛的尾氣排放標準是否符合落戶所在地的標准,比如目前浙江、江蘇等省市對轉入的二手車輛都嚴格執行國五排放標准,國五排放標准自2015年開始執行,也就意味著2015年之前的車輛就無法轉入(以實際查詢結果為准),建議拿車輛行駛證以及機動車登記書到當地的環保局查詢,確認後再辦理車輛提檔。
其次,對車輛本身的狀況也要進行核實:
一、車輛年檢不能到當月,需要有一個月以上的餘量。
二、車輛的外觀不能有改裝或是大面積的貼花,需要和最初上牌的外觀一致。
三、車輛不能有違章。
四、車輛不能有抵押。
注意事項
(1)外遷時應提前在落戶地車管所咨詢,問清楚車管所的名稱。
(2)外地落戶需要車輛的交強險,所以外地上牌之前不要退車輛保險,等到車上完牌照之後再回來退商業險和交強險。
(3)辦理過戶前要處理完車輛的違章記錄開交易稅發票→機動車輛拓鋼印→機動車輛查檔→檢測站驗車→收回原牌照→內部審查辦理過戶→附加費證過戶→保險過戶。
二手車交易流程:
舊機動車市場在車輛過戶時實行經營公司代理制,過戶窗口不直接對消費者辦理。將車開到市場,有舊機動車經營公司為其代理完成過戶程序:評估———驗車———打票。
買賣雙方需簽訂由工商部門監制的《舊機動車買賣合同》,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門保留一份。經工商部門備案後才能辦理車輛的過戶或轉籍手續。
等評估報告出來後開始辦理過戶手續。辦理好的過戶憑證由買方保留,賣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復印件,以備日後不時之需。
需要注意:
買賣雙方需要簽訂買賣合同,買賣合同應由交易市場提供。車輛辦理提檔過戶手續時候不能有違章、抵押、查封等不良行為,車輛過戶時候手續證件有誤也不與辦理,比如車輛登記證書上沒有蓋鋼印等等。所以一定要在辦理時候仔細檢查。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車輛提檔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登記規定》的決
⑦ 車輛提檔外遷流程
摘要 
⑧ 車輛提檔需要哪些手續
車輛提檔需要材料:
1、車輛行駛證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登記副表(車輛所轄區車管所抽取,帶身份證、行駛證、-去抽取)
4、車輛購置附加稅證
6、強險當年保單
5、買賣雙方身份證,如果是外地戶口,需要攜帶暫住證,買方的暫住證需要滿一年。
(8)東莞汽車提檔需要什麼資料與流程擴展閱讀:
二手車交易流程:
舊機動車市場在車輛過戶時實行經營公司代理制,過戶窗口不直接對消費者辦理。將車開到市場,有舊機動車經營公司為其代理完成過戶程序:評估———驗車———打票。
買賣雙方需簽訂由工商部門監制的《舊機動車買賣合同》,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門保留一份。經工商部門備案後才能辦理車輛的過戶或轉籍手續。
等評估報告出來後開始辦理過戶手續。辦理好的過戶憑證由買方保留,賣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復印件,以備日後不時之需。
需要注意:
買賣雙方需要簽訂買賣合同,買賣合同應由交易市場提供。車輛辦理提檔過戶手續時候不能有違章、抵押、查封等不良行為,車輛過戶時候手續證件有誤也不與辦理,比如車輛登記證書上沒有蓋鋼印等等。所以一定要在辦理時候仔細檢查。
⑨ 東莞車提檔需要預約嗎
要
法律分析:提檔需要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原件;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4、機動車預約查查驗憑證(網上預約後列印);
5、機動車變更登記(網上預約後列印);
6、居住證復印件+更新指標書首先在東莞交警網上預約。
預約很快,而且時間充裕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三條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申請機動車轉入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檔案,並交驗機動車。機動車在轉入時已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應當在轉入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並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相關證明、憑證和機動車檔案,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入信息,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