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機動車上牌需要哪些證件
機動車上牌需要准備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車主身份證明
二、車輛相關證件
三、稅費繳納證明
四、其他可能需要的證件
綜上所述,機動車上牌需准備的證件主要包括車主身份證明、車輛相關證件、稅費繳納證明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證件。請車主在上牌前仔細核對當地車管所的具體要求,確保資料齊全,以便順利完成上牌手續。
⑵ 新車上牌驗車需要帶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汽車上牌需要材料如下:(不同地區上牌所需資料可能不同,需以當地車管所規定為准)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如果是代別人辦的,自己的和車主的都要帶;2、發票原件和復印件;3、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4、強險副本原件和復印件;5、完稅證明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