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汽車車牌號碼是怎麼編排的
為了加強對試行「二OO二」式機動車號牌的管理,確保道路交通執法的准確性,方便群眾選擇反映個性意願的機動車號牌,本規則應運而生。該規則適用於大型汽車、小型汽車、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號牌,明確了號牌號碼的排列方式、字元種類、位數及其組合方式。
機動車號牌號碼由機動車登記機構代號和號牌編號組成。其中,汽車類號牌號碼採用上下兩排結構,上排是機動車登記機構代號,下排是號牌編號;摩托車類號牌號碼則採用左右結構,左側是機動車登記機構代號,右側是號牌編號。
機動車登記機構代號由兩位字元組成,包括漢字和英文字母。漢字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簡稱,英文字母為車輛管理所的代號。汽車類號牌號碼的機動車登記機構代號位於號牌上方正中,漢字和英文字母橫向排列;摩托車類號牌號碼的機動車登記機構代號位於號牌左側,漢字和英文字母縱向排列。
號牌編號由五位字元組成,可以是阿拉伯數字或阿拉伯數字與英文字母的組合。阿拉伯數字包括0到9共10個數字,英文字母包括A到Z共26個字母。
汽車類號牌編號字元為三位加三位結構,橫向單行排列,中間用「●」和「━」標記分斷,分別代表前號牌和後號牌。摩托車類號牌編號字元為橫向單行排列。
號牌編號字元的自主編排組合方式分為三種:(一)3位英文字母和3位阿拉伯數字,例如:ABC●123;(二)3位阿拉伯數字和3位英文字母,例如:123●ABC;(三)3位阿拉伯數字和3位阿拉伯數字,例如:123●456。
大型汽車、小型汽車、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四種號牌共享同一號牌資源資料庫和號碼序列。
在號牌編號中,不得使用三位相同的英文字母或三位相同的阿拉伯數字,例如:AAA和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