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車多久需要進行兩次年審
汽車進行兩次年審的時間間隔因車輛類型和使用年限而異。以下是不同類型的車輛需要進行兩次年審的大致時間間隔:
1. 營運載客汽車
2. 載貨汽車以及大型、中型非營運車輛
3. 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
綜上所述,汽車進行兩次年審的時間間隔取決於車輛類型和使用年限。車主應了解自己的車輛類型及年審要求,確保及時進行年審,以保障行車安全和合法性。
2. 汽車滿兩年了,該怎麼年審需要什麼手續
以廣州市為例,汽車年審的手續及流程如下:
一、辦事所需資料
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原件(公車單位的被委託人簽字,私車本人簽字)。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3、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復印件。屬於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上簽注已納稅信息的,提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4、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原件。
5、《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6、屬於受託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還應提供《委託核發檢驗合格標志通知書》原件。
7、代理登記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委託書原件。
二、車管所辦理流程
1、到檢測線進行檢測並繳納檢測費用。
2、業務大廳排隊取號後到受理窗口提交資料,簽注行駛證副頁,領取檢驗合格標志。
(2)汽車隔年審怎麼解決擴展閱讀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中規定:
6.6.4 儀表和指示器
車輛配備的車速表等各種儀表和指示器不應有異常情形;裝有車載診斷系統(OBD)的車輛,不應有與防抱死制動系統(ABS)、電動助力轉向系統(EPS)、發動機排放控制系統及其他與行車安全相關的故障信息。
6.7.1.1 台試檢驗行車制動性能,應符合GB7258-2012中7.11.1的相關要求。
6.7.1.2 台試檢驗半掛車行車制動性能時,若半掛車與一輛行車制動性能檢驗合格的半掛牽引車組合成鉸接列車的行車制動性能檢驗合格,且測得的半掛車的軸制動力和半掛車軸載質量(相當於半掛車整車質量減去靜止狀態下半掛車轉移到半掛牽引車鞍座上的質量)的比值,空載時大於55%或滿載時大於45%,則半掛車行車制動性能為合格。
6.7.1.3 載入制動檢驗
對於3軸及3軸以上載貨汽車、掛車,按照附錄C.3方法載入後,其制動率應大於等於50%。
6.7.1.4 汽車列車制動協調時間
汽車列車制動協調時間應符合GB7258-2012中7.11.1.3的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