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汽車保險過期了沒交怎麼辦
汽車保險過期一般有兩個風險:一是無法審車,二是過期期間出險風險,無法獲得理賠,相關損失由自己承擔。
一般車險可以提前一個月購買,若確實忘記了,3個月內投保,仍然不影響保費折扣優惠,但超過這個時間了,保費折扣就會受影響,特別是交強險,會恢復原價。
當然在過期期間,建議不要開車上路,對自己和別人都是一種負責,若遇到交警查車也會受到扣分和罰款。
B. 汽車保險過期三個月了怎麼辦
汽車的保險過期三個月了,這種情況就趕快去繳納保險費用。駕駛汽車上路是必須要購買強險的,其他的商業險可以不選擇,但是強險是必須要繳納的。不繳納強險就開車上路會被交警攔下來暫扣車輛。所以在汽車的保險過期之前,就趕快要購買下一個年度的保險,以防自己的保險過期之後被交警攔下來。
一、汽車的保險過期之後要馬上續交保險費用
汽車的保險過期之後要馬上續交保險費用,因為汽車保險中有強制的保險。這種保險並不是想買就可以買不想買就可以不買的保險,這是一種強制險,也就是說每一個汽車都必須要買這種保險才能夠上路,除非你放在家裡一直不開出去,不然的話就必須要買這種保險,所以汽車保險過期之後,馬上要續交保險費用。
二、汽車保險過期之後不一定要買商業險
汽車保險過期之後,除了強險之外,其他的商業保險可以選擇性的購買。這里的其他保險指的是這些,比如玻璃險,盜搶險,車損險,第三方責任險等等。這些保險過期之後不用急著去補繳費用,因為這些保險是可買,可不買的保險,但是作為一名車主,還是建議駕車者及時購買好保險,以防出現意外,有保險就可以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三、購買汽車保險之後,要在車上貼好標簽
在汽車購買過汽車強制保險之後,會收到一個車險的標簽,需要把這個標簽貼在汽車前擋風玻璃上,以備交警檢查。如果不把這個已經購買過車險的標簽貼在汽車上,很容易導致交警以為你沒有購買車險,然後將你的汽車攔下來檢查,這樣給交警帶來了麻煩,給自己也帶來了麻煩。
C. 汽車保險過期怎麼辦啊
氣車保險過期了。如果沒有發生事故的話。建議你立即。到保險公司交保險。商業險過期問題不大。關鍵是交強險不能過期。交強險過期以後你的車輛就屬於沒有交強險那是不允許上路行駛的。可以直接打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就能給你的車輛投保交強險。
車輛的保險可以提前90天辦理。因此要合理安排時間。當。發現保險要到期時就提前把保險辦理好。同時保險公司也會給你打電話提示你。保險即將到期,讓你及時續保。
D. 汽車的保險過期三個月了,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汽車的保險過期三個月了,這種情況就趕快去繳納保險費用。駕駛汽車上路是必須要購買強險的,其他的商業險可以不選擇,但是強險是必須要繳納的。不繳納強險就開車上路會被交警攔下來暫扣車輛。所以在汽車的保險過期之前,就趕快要購買下一個年度的保險,以防自己的保險過期之後被交警攔下來。
在汽車購買過汽車強制保險之後,會收到一個車險的標簽,需要把這個標簽貼在汽車前擋風玻璃上,以備交警檢查。如果不把這個已經購買過車險的標簽貼在汽車上,很容易導致交警以為你沒有購買車險,然後將你的汽車攔下來檢查,這樣給交警帶來了麻煩,給自己也帶來了麻煩。
E. 車輛保險到期怎麼辦
車保險到期了的處罰:
1、需要繳納交強險原本費用的2倍罰款;
2、還可能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或警告;
3、駕駛證記3分;
4、扣留車輛直至買好交強險。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第九十八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F. 汽車保險過期如何處理
汽車保險過期的處理:可以選擇續保或者投新保。保險公司一般不給脫保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車主續保,這時只能繳納新保費用,即便上年沒有出險,脫保三個月之後折扣都是按照新保計算,也就是85折左右,汽車保險過期要重新購買,否則上路將面臨較大的風險。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補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第三十九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G. 車險過期了怎麼處理
過期時間超過三個月,那麼就不能享受優惠政策,只能按原價繳納交強險,也就是說有三個月的延緩期,在這期間,可以繼續保持優惠政策,到保險公司繼續繳納保險即可。
拓展資料:交強險全稱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此保險是國家強制每一位車主必須要參保的,而此險的收費標準是全國統一的。車輛保險,即機動車輛保險,簡稱車險,也稱作汽車保險。它是指對機動車輛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的一種商業保險。汽車保險是財產保險的一種,在財產保險領域中,汽車保險屬於一個相對年輕的險種,這是由於汽車保險是伴隨著汽車的出現和普及而產生和發展的。同時,與現代機動車輛保險不同的是,在汽車保險的初期是以汽車的第三者責任險為主險的,並逐步擴展到車身的碰撞損失等風險。
商業險為不定值保險,分為基本險和附加險,其中附加險不能獨立保險。基本險包括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車損險);附加險包括全車盜搶險(盜搶險)、車上責任險、無過失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輛停駛損失險、自燃損失險、新增設備損失險、不計免賠特約險。我們通常所說的交強險(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也屬於廣義的第三者責任險。
交強險是強制性險種,機動車必須購買才能夠上路行駛、年檢、上戶,且在發生第三者損失需要理賠時,必須先賠付交強險再賠付其它險種。保險公司的除外責任中有這樣一條規定「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以及他們的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財產的損失」,汽車發生事故時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是不算在第三方范圍內的。汽車保險條款規定是為了防範被保險人為了獲取保險金而對家庭成員進行故意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