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業用地投資強度要求
工業用地產業項目類:固定資產投資強度不低於600萬元/畝,達產產出強度不低於1200萬元/畝/年、稅收強度不低於120萬元/畝/年。
❷ 工業用地政策
法律分析:(1)根據對各省(區、市)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標准》的70%執行。優先發展產業是指各省(區、市)依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制訂的本地產業發展規劃中優先發展的產業。用地集約是指項目建設用地容積率和建築系數超過《關於發布和實施〈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24號)所規定標准40%以上、投資強度增加10%以上。(2)以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為主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標准》的70%執行。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工業項目是指在產地對農、林、牧、漁業產品直接進行初次加工的項目,具體由各省(區、市)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第13、14、15、17、18、19、20大類范圍內按小類認定。(3)對中西部地區確需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的國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開發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業項目用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價格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標准》的15%執行。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國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標准》的50%執行。國有未利用地包括《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07)中未列入耕地後備資源的鹽鹼地、沼澤地、沙地、裸地。
法律依據:《國土資源部關於調整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實施政策的通知》 (1)根據對各省(區、市)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標准》的70%執行。優先發展產業是指各省(區、市)依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制訂的本地產業發展規劃中優先發展的產業。用地集約是指項目建設用地容積率和建築系數超過《關於發布和實施〈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24號)所規定標准40%以上、投資強度增加10%以上。(2)以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為主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標准》的70%執行。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工業項目是指在產地對農、林、牧、漁業產品直接進行初次加工的項目,具體由各省(區、市)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第13、14、15、17、18、19、20大類范圍內按小類認定。(3)對中西部地區確需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的國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開發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業項目用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價格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標准》的15%執行。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國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標准》的50%執行。國有未利用地包括《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07)中未列入耕地後備資源的鹽鹼地、沼澤地、沙地、裸地。
❸ 工業用地投資強度達不到300
工業用地投資強度未達到300萬的罰款問題無需過多擔心,河北省的政策對此並未設定硬性罰款規定。今後,新建工業項目的選址有了新的要求,即除特殊情況外,所有項目均需進入園區或產業園區進行建設。對於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且未進入園區的項目,將不會被分配用地指標。
省級以上園區和開發區的工業用地標准相對較高,每畝土地的實際投入最低要求為250萬元,而其他園區則要求每畝投入最低200萬元。此外,新建的工業廠區在建築密度方面也有明確規定,即建築密度不得低於50%。這表明,河北對於工業用地的投資強度有著明確的導向,旨在提升園區的經濟效益和土地利用效率。
❹ 江西弋陽工業園區工業園區土地使用和管理規定
在江西弋陽工業園區,企業土地使用和管理有著明確的規定以推動可持續發展。入園企業需遵循'節約與發展'的原則,注重單位面積投資強度的提高。具體要求如下:
1. 投資強度:輕工、紡織等勞動密集型項目,每畝投資需達到60萬元以上;機械、電子等項目需達80萬元以上;化工、生物制葯項目則要求每畝100萬元以上。對於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超過1億元的項目,投資強度要求每畝120萬元以上,目標保持園區平均投資強度在每畝80萬元以上。
2. 土地出讓:工業用地出讓遵循國家調控政策,採用招拍掛方式,我縣工業用地的最低出讓價格為5.6萬元/畝,按地區等級分類確定。
3. 土地管理:企業需按申請的項目用地使用,禁止擅自改變用途或超界佔用。企業若需轉讓土地使用權,在關停並轉後需經園區管委會同意,並且園區對閑置土地和地面建築物有優先回收權。
4. 供地原則:根據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土地使用面積有所限制。投資總額在1000-3000萬元的項目,可佔地30畝;3000-6000萬元投資對應70畝;6000萬元-1億元投資,對應120畝;1億元以上的項目,需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特殊處理。
5. 土地儲備:目前園區可供土地為266畝,位於江南滌化公司西側。對面的570畝規劃用地已列入下半年拓園計劃,待資金到位後,將進行開發。
江西弋陽工業園區地處弋陽城南新區,經上饒市政府2002年12月21日第四十一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設立,於2006年3月16日被省發改委批准為省級工業園,近期規劃面積6平方公里,遠景規劃面積12平方公里,現已建成面積3平方公里,落戶企業108家,其中投產企業90家。目前園區已基本形成了以有色金屬加工、機械汽配、紡織服裝、食品醫葯、水泥建材等為主的產業發展格局。2006年,江西弋陽工業園區被評為全市先進工業園區(第三名)。江西弋陽工業園區以 「兩縱」(樂江線、徐鐵線)「兩橫(311高速公路、320國道)」交通主幹線為依託,由志敏小區、連勝小區、320小區、光輝小區、樂江小區五部分組成。其中志敏小規劃用地1500畝,連勝小區規劃面積1500畝,320小區擬規劃面積6000畝,光輝小區擬規劃面積5000畝,樂江小區擬規劃面積4000畝。以特有的區位優勢(距離江銅公司、德興銅礦和貴溪冶煉廠較近)和豐富的金、銀、銅、鐵、錳、鋁、鋅、蛇紋石、磷、石灰石、瑩石等礦產資源條件為園區產業發展基礎,鼓勵引進再生資源利用項目,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突出有色金屬和新型建材兩大產業,加快形成產業集群,逐步形成由志敏小區有色金屬產業基地,連勝小區機械汽配產業基地,320小區食品、紡織、建材產業基地,光輝小區醫葯、高科技產業基地和樂江小區水泥建材產業基地為主的產業發展格局。
❺ 2025年耀州區工業用地指標情況
2025年耀州區工業用地指標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畝均產值、用地標准和建築容積率這幾項。
固定資產投資強度指標要求不低於400萬元/畝,這個指標反映了單位土地上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的情況。
畝均稅收指標應不低於20萬元/畝,它體現了單位土地上項目的稅收貢獻。
畝均產值需達到不低於150萬元/畝,這是衡量一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區域發展實力的重要指標。
用地標准則是根據項目的類型、產出效益、服務范圍等因素來綜合確定的,它反映了項目用地面積的合理規模。
建築容積率則是項目用地范圍內單位土地面積上的建築面積,用來衡量土地的空間利用程度。
這些指標共同構成了耀州區工業用地的指導性控制體系,旨在提高土地的投入水平、產出效益和空間利用效率。請注意,具體指標可能會因項目類型、地理位置等因素有所調整。如需更詳細的信息,建議直接咨詢當地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