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汽車到了報廢年限之後去哪裡報廢
根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汽車達到年限之後,報廢汽車擁有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若是進行汽車報廢,我個人的建議是找成都興原再生。
⑵ 報廢車都到哪裡去了
報廢車都到哪裡去了?中國每天都會報廢那麼那麼多的汽車,光是想想都覺得恐怖,那報廢的汽車還不得堆成山?光賣廢鐵每天都會收入好多個億吧?那麼這些報廢的汽車都到哪裡去了?是當成廢品處理了,還是把它們拆解了合理利用了?還是給重新煉成了鋼材?其實它們有這幾個去處。
車就和人一樣有一個壽命,人死了可以化成灰燼,但是車這種龐然大物是不可能把它們「化成灰燼的」污染也很大,既然報廢了,說明已經沒有再被修復的可能性了,那麼第一個去處就是被拆解成零部件,賣給報廢汽車廠,畢竟車子上那麼多的零部件能使用的地方還是非常多的。
第二去處:黑心二手車市場。如果買到這類車是非常倒霉的,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報廢車上路本身就是違法的事情,收購報廢車也是違法的事情,所以一定要小心,不要貪圖便宜購買報廢車。
第三個去處是變廢為寶也,把汽車上的零部件經過處理後有可能變成傢具、沙發、船舶、工具,這或是現在處理的最多的一種方式,最環保,做到二次使用的同時還可以有經濟收益。
第四個去處是變成廢品,把一輛輛汽車壓成「餅狀」,然後國家把它們重新冶煉成新的成品鋼材、鋁材,但是不是每一輛車都可以重新被「使用」,有些技術上的難題還是沒有完全得到解決 。
以上就是報廢汽車的4個去處。總之它們會被合理利用,畢竟現在大自然資源匱乏,合理利用它們是必須的。
⑶ 汽車報廢去哪裡辦
機動車報廢的辦理地點為: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一般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法律依據】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四條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⑷ 我家有一輛報廢汽車,應該去哪裡辦理手續的呢
1、到車管所大廳領取並填寫《機動車報廢單》,同時提交行駛證復印件、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2、車管所檔案室查檔審核《機動車報廢單》,審核合格後電話通知領取《機動車報廢單》。
3、機動車所有人或代理人將機動車送交機動車報廢回收企業,領取並填寫《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同時提交行駛證、機動車牌照、機動車登記證書(沒有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可以不交)、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機動車報廢單》。
4、民警查驗機動車,查驗被報廢解體機動車的車輛識別代號,確認車輛五大總成(車身/車架、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後橋)是否齊全,合格的由民警出具《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5、車輛銷毀要求,民警負責進口機動車、校車、中型(含)以上載客汽車、中型(含)以上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低速汽車、掛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報廢解體監銷,其他車輛由報廢回收企業自行銷毀。
6、車輛銷毀後,報廢回收企業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由報廢回收企業工作人員將以下資料送交車管所14號窗口辦理機動車注銷登記業務,《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行駛證、機動車牌照、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機動車報廢單》。
報廢辦理手續(需提供的材料)
1、《機動車登記表(副表)》(到所轄區交巡警支、大隊車管部門抽取)。
2、《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
3、《機動車登記證書》(未獲得的除外)。
4、《機動車行駛證》。
5、二塊車輛號牌。
6、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單位車輛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下同)、組織機構代碼證C卡,個人車輛提供《居民身份證》和復印件。
汽車報廢辦理程序
1、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公安機關應當於受理當日,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並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2、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3、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憑《機動車報廢證明》收購報廢汽車,並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4、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5、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對回收的報廢汽車應當逐車登記,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不得拆解、改裝、拼裝、倒賣有犯罪嫌疑的汽車及其「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總成」是指從報廢汽車上拆解下的發動機、前後橋、變速器、轉向器、車架。
6、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
⑸ 報廢車輛去哪裡報廢
報廢車輛去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報廢。
辦理車輛報廢,首先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另外,辦理報廢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並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車輛報廢年限就是指汽車在使用期間根據車座的數量和使用時期規定的一項安檢制度。規定稱,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法律依據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
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十七條 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報廢的校車、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
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⑹ 小汽車報廢在哪裡辦手續
小汽車報廢應去當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即當地車管所辦理車輛報廢手續。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注銷登記的,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4、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還應當提交海關出具的海關監管車輛進或出境領或銷牌照通知書;
5、屬於因質量問題退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製造廠或者經銷商出具的退車證明。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三十七條
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一)機動車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
(二)機動車未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准,機動車所有人自願報廢的;
(三)因自然災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機動車滅失的;
(四)機動車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
(五)因質量問題退車的。
屬於第一款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注銷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屬於二手車出口符合第一款第四項規定情形的,二手車出口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辦理海關出口通關手續後二個月內申請注銷登記。
⑺ 車輛報廢該到哪個部門打申請
(一)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公安機關應當於受理當日,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並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二)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三)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憑《機動車報廢證明》收購報廢汽車,並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四)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五)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對回收的報廢汽車應當逐車登記,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不得拆解、改裝、拼裝、倒賣有犯罪嫌疑的汽車及其「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總成」是指從報廢汽車上拆解下的發動機、前後橋、變速器、轉向器、車架。
(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
⑻ 汽車報廢去哪裡
汽車報廢去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該企業會按照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法律依據】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⑼ 報廢車輛去哪辦理
法律分析:報廢車輛辦理流程:
1、機動車所有人持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到機動車解體廠業務部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
2、確認車輛唯一性,審核交驗手續,無誤後收車,開具解體廠收車證明。
3、解體廠到地區分所查詢車輛信息,確認車輛,如果查出是盜搶、抵押、事故逃逃逸車則會通知相關部分處理,如不是車輛不存在以上情況,則進入4.
4、按法規規定對大型客車、大型貨車及其它營運車輛進行現場監銷,留存監銷後照片,在《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及《監銷機動車唯一性確認表》上簽字,解體廠填寫監銷台賬。在第4中會出現需要進一步拆解和二次監銷的車輛,遇到這類情況進行二次監銷,解體廠留存數碼照片檔案,填寫拆解台賬,可利用零件標明汽車報廢回收字樣後可以銷售。
5、經過4中說到的兩種情況後,解體廠整理檔案資料後到地區分所辦理注銷手續,地區分所審核後出具當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銷機動車登記決定書。
6、解體廠向機動車所有人開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並將當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銷機動車登記決定書交給機動車所有人,告知其注銷養路費等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第三條 商務、公安、環境保護、發展改革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監督管理、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執行有關工作。
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⑽ 車輛報廢注銷去哪個部門
一、車輛報廢由哪個單位監管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當地車管所)辦理車輛報廢手續。車輛報廢手續如下車輛報廢所需要攜帶證件:應攜帶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車證和原車。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機動車回收企業,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回收企業確認機動車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將《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副本交回車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