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园区工改是什么
指通过淘汰关停一批、功能转换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实现产业集聚和园区集中连片发展,全面达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违法建设、保障消防安全、改善基础设施、提升产业结构等目标。
淘汰关停一批。位于工业产业区块外,经论证不符合现有产业、环境保护等准入要求的村级工业园,应采取严格措施限期关停,按规划推进土地复垦复绿等,提升人居环境。
功能转换一批。位于工业产业区块外,经论证符合现有产业、环境保护等准入要求的村级工业园,园内企业应向区块内工业集聚区搬迁集中、整合入园。搬迁、整合后腾出的土地按照规划进行功能转换,优先满足区域公共配套、市政交通配套设施需求。
改造提升一批。对于适宜保留产业发展功能的村级工业园,结合其区位条件、用地规划、产业现状等实际情况,引导完善用地、规划、建设、环保等手续;采取拆除重建或综合整治的方式进行“工改工”(不改变现有工业用地性质,继续保留工业发展用途的改造模式)、“工改新”(为适应创新型企业发展和创新人才的空间需求,利用现有工业用地,用于发展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无污染生产等环节及其配套设施的改造模式);结合市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开展产业转型升级。
B. 如何改善县级产业园区环境,提升园区标准
改善县级产业园区环境相关办法:
(一)园区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入园企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39%,容积率控制在0.6以上,绿地率控制在20%以下,办公生活用地控制在7%以下;入园企业用地投资强度必须控制在100万元/亩以上,产出密度亩均缴纳税金2万元以上。
(二)采取腾笼换鸟的办法,加强园区闲置土地、使用效率低和无效益土地的整顿盘活,重点清理高升公司、保良生物、瑞洁卫生材料、茂源建材、兴达建材、樱和木业、杭莲生态农业等七家企业闲置土地。
(三)千方百计用足国家政策,争取多方面支持,尽早报批园区已征收的土地,确保引进的项目有地可用和及时供地。
(四)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入园协议》操作,对超占土地及时收回,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违规建筑坚决拆除,对停建的在建工程必须尽快复工,对规划内尚未动工的土建工程督促其尽快动工建设,对企业内部分土地撂荒限期增加投资补火。
(五)办好园区创业园,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积极鼓励社会资本、乡镇及县直单位参与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对达不到供地条件的高新科技项目,在场地和租金等方面给予优惠,引导和激励其在创业园进行孵化成长。
(六)鼓励企业“零增地”扩张。积极引导并鼓励企业利用厂内存量土地改(扩)建多层厂房或实施厂房改造加层。对园区企业采取“零增地”方式新增《入园协议》之外的项目,视项目节约用地量予以相应奖励。
第八条 强化园区规划控制区内土地管理制度。园区周边相关道路、水利等公共设施及农户建房等,必须符合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周边村组开展上述建设时,琴亭镇或升坊镇要先报园区审核同意后,再报国土、住建等部门予以审批。
第九条 实行园区企业转让申报制度。加强现有入园企业转让、继承、拍卖、租赁及变更管理,防范企业在变更过程中套取优惠政策。属同一宗土地、同一类产品、同一生产规模的企业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凡现有入园企业需转让、继承、拍卖、租赁及变更的,须统一由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协调,严禁企业未经许可擅自操作。
第十条 实行园区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制度。园区管委会对入园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管理,按照协议规定,履行服务职能,监督项目建设,对违约项目依法按协议追究违约责任。招商引资服务单位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员工招聘等工作。
第十一条 实行园区供电、供水协议制度。供电、供水部门必须与园区重点企业签订供用电、供用水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强化服务意识,明确服务承诺:停电停水必须无条件在第一时间通知园区企业,确保园区企业正常安排生产;同时每年计划停电停水不能超过6次(新增用户接入电网或园区网络改造停电除外),每超过一次无条件补偿与之签订相关协议企业各1000元的损失;非正常停电停水不得超过3次(自然灾害引发停电除外),每超过一次无条件补偿与之签订相关协议企业各2000元的损失。
第十二条 强化园区治安管理。公安部门必须加强园区治安管理,对强揽工程、无理取闹、强行阻碍园区企业正常生产和施工的事件,园区派出所在接到报警电话后1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及时调查取证,对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第十三条 实行园区封闭管理制度。县(市)直部门及有关条管部门(税务、消防、环保部门除外)须领取县园区管委会开出的通知书后,方可到企业开展收费、检查等工作。村及村民与企业的一切事务,原则上均由园区管委会直接办理,村及村民不得与企业发生直接关系。提倡联合执法、预约执法、集中执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企业对未经园区管委会许可,擅自进入企业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有权拒之厂外或强制带离厂区。
第十四条 完善客商保护制度。县委、县政府向入园投资企业业主、高级管理及高级技术人员颁发客商证,对持证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予以重点保护。有关职能部门在接到持证人求助信息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全力以赴给予无私帮助;持证人若有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在对其有关行为进行处理时,要坚持以教育为主,需采取强制措施时,事先必须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第十五条
实行园区企业办证代理服务制度。对入园企业的项目、用地报批、工程报建等手续,由园区管委会统一受理、统一收费,实行全程代理。
第十六条
实行园区企业收费明白卡制度。县(市)直部门(县国土资源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房管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等)
须按照全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企业所有的收费项目实行“一企一卡”制,由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将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优惠幅度等内容制成卡片并加盖县政府公章,直接发给园区企业主。
第十七条
实行园区企业投诉必查制。对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以及服务差等情况,企业可直接向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举报或由企业派人或以书面、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县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工作办公室提出协调申请,坚决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
第十八条
实行联审联批管理制度。对新入园项目由县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入园的立项、环评、规划、用地、工商注册、纳税登记、用电、用水等问题。
第十九条
实行县级领导挂点负责制。为解决好入园项目建设和入园企业生产经营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县级领导挂点负责制,建立“一个项目,一个县领导,一套人马”的帮扶机制,实行领导高位推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难题。
第二十条
实行银企对接会议制度。为解决园区企业融资难问题,每季度由县分管领导在县工业园综合服务大楼召开一次银企洽谈会,积极实施政银企合作,实现银行和企业的无缝对接,
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资金难题。
第二十一条
实行企业用工投保制度。为解决企业用工风险,引导和鼓励园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
第二十二条
实行服务园区工作推广制度。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把支持和服务工业园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员分工有体现,在经费列支上有落实,在政策对接上有举措。使我县工业园区在扩大开放、体制创新、功能开发、产业集聚等方面,尽早发挥出应有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为实现县域经济超常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C. 最高3000万!绿色工厂、园区最新补贴政策汇总来啦!附建设流程梳理
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是实现我国双碳目标的关键途径。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绿色工厂、园区的建设路径、申报流程、常见误区,以及成功案例,并汇总了各省市的补贴政策,最高补贴金额可达3000万。
绿色工厂补贴政策汇总
本文整理了《2022、2023年度各省支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政策汇总表》,内容包括发布省市、适用范围、发文单位、政策名称、发布日期、政策内容和补贴金额等信息。点击政策名称可直达官网查看详细文件,截止日期至2024年3月。
绿色工厂建设流程
1. 确定目标与策略:明确碳中和目标,制定能源利用、碳排放管理等策略。
2. 能源规划:规划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使用,建设能源稳定供应系统。
3. 智能控制系统建设:实施监控与优化能源使用,提高能源效率。
4. 产业协同: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共同减少碳排放。
5. 系统改造:升级工业园区,集成能源管理和环保控制系统。
6. 能源供应设施建设:安装可再生能源设施,建设储能与调峰系统。
7. 环保控制:建立环保设施,处理废气、废水和固废,实现零排放。
绿色工厂建设误区
企业需避免以下误区:
1. 碳排放核算误区:全面核算范围1、2、3类碳排放,避免仅关注部分。
2. 购买碳汇误区:重视节能减排,避免依赖碳信用购买。
3. 短期行为误区:长期坚持节能减排,保持零碳认证的有效性。
绿色工厂申报流程
1. 年度计划制定:省级主管部门按年度制定创建计划。
2. 单位自主创建:企业启动绿色化改造,提交自评价报告。
3. 地市初审上报:地方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上报申报材料。
4. 省级评估确认: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
5. 推荐国家示范:省级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
绿色工厂案例
1. 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通过技术创新降低碳排放。
2. 联盛纸业(龙海)有限公司:被评为福建省水效“领跑者”,实施固废资源化利用。
3. 施耐德电气:全球打造74家“零碳工厂”,实现能源管理与碳中和。
绿色园区建设流程
1. 平衡发展与双碳目标:解决经济发展与碳减排的平衡问题。
2. 路径探索:明确零碳园区建设路径,推动绿色转型。
3. 技术挑战:攻克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瓶颈。
绿色园区申报流程
1. 自评价:园区进行碳排放统计与自评价。
2. 第三方评价: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
3. 地方评审:地方主管部门进行评审。
4. 省级评审:省级主管部门评审。
5. 国家级评审:通过国家级评审,公示后获得国家级绿色园区称号。
绿色园区建设案例
1. 无锡星洲工业园区:采用零碳方舟平台,优化能源结构,实现碳减排。
2. 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100%使用可再生能源,提供清洁能源供给。
3. 青岛中德生态园:构建零碳社区,推动绿色建筑和数字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