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乱倒工业垃圾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有事找警察,可以向环保局投诉,破坏公共卫生,也可以向小区物业,村里以及居委会反映,以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② 乱倒渣土的刑事处罚
1. 乱倒渣土和倾倒垃圾通常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它们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环境保护法》进行处理。
2. 如果发现有人乱倒垃圾,而自己不是执法人员,可以向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3. 违反市容卫生法规定,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可以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如罚款、清理垃圾等。
4. 对于随意倾倒、散布、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如果情节轻微,可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5. 如果情节一般,可处以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6. 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改正,且被新闻媒体曝光并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可处以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7. 对于随意倾倒、散布、堆放建筑垃圾且情节轻微的,可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8. 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过分拣、剔除或粉碎处理后,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例如渣土可用于道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
9.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处置建筑垃圾、未经批准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场、在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有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废物的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10.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乱倾倒建筑垃圾或运输建筑垃圾造成撒漏大面积污染道路的行为,将受到责令改正,并限期清除污染。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污染特别严重的,罚款可达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③ 乱堆垃圾去哪里投诉
乱倒垃圾是城市管理的范畴,归口城管局管辖,如果有乱倒垃圾的情况,也就应当向辖区的城管局进行投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情节轻微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情节严重的可以向当地检察院申诉。
1、生产、建设、经营中产生的废气由环保部门受理。长江船舶废气由海事部门受理。
2、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城市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由环卫部门受理。房屋扬尘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受理。
3、城市下水道等市政管网设施向水体排放的废水由市政部门受理。渔业水体污染事故由渔政部门受理。船舶造成的水污染事故由海事部门受理。其他的水环境污染属于环保部门的受理范围。
4、工业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或不按规定转移危险废物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其他废物不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
一、垃圾堆积会带来什么影响
(1)垃圾露天堆放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气体释放,严重污染了大气和城市的生活环境。
(2)严重污染水体。垃圾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在堆放腐败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并会将垃圾中的重金属溶解出来,形成有机物质,重金属和病原微生物三为一体的污染源,雨水淋入产生的渗滤液必然会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3)生物性污染。垃圾中有许多致病微生物,同时垃圾往往是蚊、蝇、蟑螂和老鼠的孳生地,这些必然危害着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4)侵占大量土地。据初步调查,2003年全国668座城市中已有2/3被垃圾带所包围全国垃圾存占地累计80万亩。
(5)垃圾爆炸事故不断发生。随着城市中有机物含量的提高和由露天分散堆放变为集中堆存,只采用简单覆盖易造成产生甲烷气体的厌氧环境,易燃易爆。
二、人类的生活垃圾都有哪些:
(1)人类和动物的粪便。存在传染性细菌、病毒。
(2)医疗机构的医用垃圾。存在大量的易感染病毒和难以降解的化学性物品。
(3)建筑装饰垃圾。存在易挥发的化学物质。
(4)轻工业垃圾。大部分是难以降解的化工材料,如塑料、油漆等。
(5)电子行业生产的电子材料垃圾。包括主要的重金属成分和难以降解的玻璃纤维、塑料等。重金属有铅、锡、锌、银、金等危害人类身体健康的重金属材料。
法律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3)工业垃圾乱倒数量较大的怎么办扩展阅读垃圾的正确处理方式
④ 乱倒工业垃圾怎么处罚规定
法律分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⑤ 乱倒工业垃圾处罚标准
法律分析: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一)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二)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公开污染排放数据的;(三)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四)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五)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未经批准的;(六)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的;(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八)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九)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十)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十一)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其他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七项行为,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对前款第十一项行为的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