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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工业园c园安置房怎么安置的

发布时间:2022-09-25 19:17:56

A. 创业园的房子是安置房吗

不是。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编辑本段]安置房分类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编辑本段]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编辑本段]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区别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编辑本段]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区别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
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
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
1、符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编辑本段]安置房在二手房市场安置房几大优势受追捧: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预约销售方式流行
很多安置房尤其是新近交房的安置房交易都是采用预约销售的方式。即安置房业主还没有拿到房屋的产权就转让,所以买家购买房屋后暂时不能过户。“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买卖双方找一家可靠的中介,由中介牵头双方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要等产权办好再过户。”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
付款方式也根据协商各有不同,比如有的是先预付30万元订金,交房后再付20万元或一次性付清总房价的90%,余下的办理房产过户后付清。不过,没有过户就买房无法进行银行按揭,购买的市民就得一次性付出几十万元现金,压力也不小。
公证并不完全保险
不仅在安置房,甚至在一些普通商品房转让中,为了躲避税款,采取公证预约销售的方式也很常见。不过,公证并不能完全保险,有些公证交易最后会变成产权纠纷。
从公证法的角度,经过公证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看法官在判决时是否采用此证据以及如何采用。李兆民说,遇到这种情况,买方一般只能以“申述期限太长应视无效”来反击。即过去两年这么长时间,你都没有意见,除非你能有证据证明你确实不知情,否则就可视为默认,而现在突然提出异议,可视为恶意异议。
买安置房有政策风险
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出现或抬高一些入市门槛,比如2004年6月开始由政府统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买卖交易。
如果你们签订了预约合同,但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转让,那法律上可以视为情势改变,造成该合同不能履行
安置房能否入市销售?
很多人购买安置房时看重产权转让和价格,却忘了关注该安置房的销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实,安置房能否销售要依具体情况来定,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我市土地房产局相关管理人士。
据该相关人士介绍,严格意义上,不能转让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预约销售因为没有看到产权证,购买时的房屋情况不能只听业主一面之词。如果买到的安置房其实是公房,虽然购买程序合法,还是被判无效。
签订预约合同时,要到土地房产局核实该安置房的性质,转让是否合法。如果业主已婚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得到另一方同意转让的授权书,业主未结婚的要请其出示未婚证明。

B. 什么是安置房 解析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六大区别

现在房子种类非常多,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安置房、廉租房、公租房等等,对于不清楚的人来说那是头大,因为类型太多了分不清,那今天小编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安置房,一起了解下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安置房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安置房的优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什么是商品房?

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

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为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刺激住房消费,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平稳的原则,北京市政府1999年11月发文规定,除花园式住宅、部队住房和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房(廉租房)外,普通内销商品房、侨汇房、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动迁房、职工住宅和其他划拨土地上的住房交易,统一归并为内销商品住房交易,销售对象为中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改革开放后赴境外的中国公民。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来源的区别。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3、质量的区别。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4、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5、交易限制的区别。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6、享受权利的区别。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什么是安置房?相信现在大家都清楚了吧,简单来说就是安置给被拆迁人的房子,这些安置房与普通的商品房是存在很大差别的,大家可别搞混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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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御道家园是不是安置房

不是。
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2、而御道花园是由外地开发商进行开发的商品房,所以不是安置房。

D. 工业园区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方式的标准多样,在规定上各地方都有不同,标准涉及到市场价格、地理位置、国家政策等相关的因素,所以各个地方出台的标准都会不一样,在查询时尽量到当地的政府的相关网站上出台的政策上去搜索会得到更准确的信息。一般来说,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土地法律中,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E. 昌东花园是安置房吗

昌东花园不是安置房。查看昌东花园的官方网站上可以看到显示的是商品房而并非是安置房。昌东花园小区环境优美,适合居住。

F. 宣桥三灶工业园区内民房搬迁吗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宣桥三灶工业园区内民房搬迁,宣桥三灶工业园区内民房安置项目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可以更好地整合东方的工业用地,拓展工业园区的发展空间。为了加快推进东方工业园区的发展于今年4月13日开工,总投资约29.7亿元,新建安置房2870套,安置居住人口8775人。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铺面、社区配套用房及配套小区道路、给排水工程、太阳能热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安全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公共市政道路等,计划2023年5月底建成并交付使用。

G. 房屋拆迁,是选安置房还是选补偿

将来某一天,如果有机会成为“拆二代”。我会劝告家人,选择拆迁安置房,而不是拿到手中的拆迁补偿款。

房子作为不动产,平日里可以用来出租、自住。到了自己经济困难时候,同样可以用来变现,帮助度过经济危机。

很多“拆迁户”,因为拆迁分配几套房子,而辞去了原本工作,在家中安安心心,做起了房东老板。

随着时代发展,拆迁造就富豪的情况,正在慢慢变少。

而且并不是所有的拆迁,都能够诞生一批富豪;想要让自己通过拆迁,逆袭整个人生,还需要拥有一个好的地段才行。

面对拆迁时候,在拆迁安置房和赔偿款两者中,你会选择哪一个呢?

—END—

H. 长治县工业园区规划

长治县科工贸园将计划拆迁24个行政村,从苏店村往北至城南生态园这均是科工贸园的规划范围,初步决定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拆迁工作将首先从郝家庄乡开始,也涉及苏店镇部分行政村。具体的拆迁方案如下:
为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着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迅速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维护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区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管理,确保拆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合法,依据《长治县科工贸产业聚集区关于做好村庄整体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方案》,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保障人口及保障户确定
(一)保障人口确定
1、按实施拆迁安置时在册农业常住人口(未转户但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除外)计算,被征地农转非人员视同农业人口。
2、实施征迁安置期间,遇正常人口变动(出生、婚嫁等)增加的,可按规定计算人口。
3、在拆迁地无常住户口,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可计入保障人口:
(1)原户口在拆迁地并在拆迁地入伍,现在部队服役的军人(不含已在部队提干的军人)。
(2)原户口在拆迁地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原户口在拆迁地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未安排固定职业、未在外地结婚定居的,经本人申请,通过“四议两公开”方式予以确认,并将户口迁入本村的。
(4)原户口在拆迁地,现在监狱服刑、劳教人员。
(5)拥有合法的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村民一切待遇,履行村民义务并在嫁入村不享受任何待遇(以嫁入村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为准)的出嫁但户口未迁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人员。
4、下列人员不列入保障对象:
(1)挂靠人员。
(2)其他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
(二)保障户确定
1、有子女(含符合条件的入赘人员)为农业户口的老人不得单独立户。
2、独生子女家庭凭证增加一人计算。
3、已婚夫妇未育子女的家庭增加一人计算。
4、28周岁以上的未婚大龄青年增加一人计算。
5、将保障人口与本款第2、3、4条增加人员合并计算后,一户人口为4人以上的(含4人),确定为一个保障户。
(三)保障人口、保障户必须按“四议两公开”程序予以认定
二、安置房、创业商铺、创业车标准
(一)安置房标准
1、安置楼为带电梯的高层住宅。
2、安置房分别为60、80、100、120、140、160平方米六种户型。
3、安置房水电暖气有线电视安装到位,预留宽带通道,厕所瓷砖到顶并安装有坐便器、洗脸池换气扇,厨房瓷砖到顶并安装有洗菜盆、灶台、换气扇,门窗到位(防盗门、内门),墙面磨光刷白,地面铺设瓷砖。
(二)创业商铺标准
统一建设高层商贸城,给安置户提供创业商铺。
(三)创业车标准
成功集团生产的创业专用车,以出厂价配发。
三、产权认定
(一)宅基地面积认定
1、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的,以《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记载为准。
2、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但建房批准手续齐备的,以有关建房批准手续中记载的内容为准。
3、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以前建设的房屋,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由被拆迁人出具宅基地使用面积声明,经房屋所在地园区(乡)政府证明,并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示1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可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土地使用权。
4、按照“一户一宅”规定,对已取得新《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而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集体土地使用证》不予认定。
5、多户共用一院的,无宅基地使用证的,自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后,报请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大会予以确认。
6、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的,不予认定。
7、以上六条所述情况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予以确认,报请园区(郝家庄乡)同意后,予以公示。
(二)房屋及附属设施认定
1、在宅基地认定范围内建设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予以认定。
2、超出宅基地认定范围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以及原宅基地应拆除而未拆除的房屋,予以80%的经济补偿。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
(一)家庭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予以认定。
(二)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但在本村实际承包了土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同意,报园区(郝家庄乡)和县级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予以认定。
(三)承包期间,承包人已死亡,且家庭成员中无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村集体,没交回的,不予认定。
五、拆迁安置
(一)房屋拆迁安置实行两种办法,一种是货币补偿,另一种是宅基地换房和原房产换钱,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
(二)货币补偿
1、货币补偿金额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应安置面积的成本价,二是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评估价。(拆迁安置房成本价由房产评估部门按建筑物本身造价、征地拆迁补偿费并考虑其它相关因素核算)
2、应安置面积的成本价=宅基地置换房面积X建房成本价。
3、原房产补偿金额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等因素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宅基地换房和原房产换钱
1、宅基地换安置房面积
(1)置换安置房面积按被拆迁人宅基地面积认定部分1:0.8的比例置换,还迁安置时按置换房屋面积标准上靠最接近户型;被拆迁人选择的房屋面积不能超过应还迁面积10平方米;被拆迁人安置房面积超出应还迁面积10平方米(含)以内部分按成本价计算;被拆迁人安置房面积小于应还迁面积的,拆迁人按安置房的成本价按超面积部分补差给被拆迁人。
(2)被拆迁人应还迁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或经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认定为无房户的,报请园区(郝家庄乡)审核后,可购买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安置房,安置房按成本价计算。
(3)对无宅基地使用证且无力购买房屋的,经本人申请,逐级审批后,统一用60平方米的住房进行安置,但该户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
(4)经县民政部门、工业园区(郝家庄乡)认定的“五保户”,原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后,但不作房屋安置,就近安排到敬老院居住,费用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5)为增加农民受益,鼓励将可置换还迁房屋面积采用产业用房置换,以住房面积2:1来置换产业用房。
(6)1平方应还迁房屋面积可置换2平方地下室面积,一户只能置换一处地下室。
(7)宅基地调换安置房:调换第7层楼房的,不找楼层差价;调换7层以上的,由被拆迁人给拆迁人按调换后房屋面积找楼层差价每层50元/㎡递增;调换7层以下的,由拆迁人给被拆迁人按调换后房屋面积找楼层差价每层50元/㎡递增。
2、房屋及附属设施评估补偿
(1)为了保证评估的真实性、准确性,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产业聚集区统一聘请具有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估价公司对全区24个行政村的房屋进行评估。
(2)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金额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等因素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
(3)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评估报告5日内委托其他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支付,评估时间不得超出15天。
(4)两个评估结果的相差范围在被拆迁人所委托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百分之五之内的,采用被拆迁人委托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两个评估结果的相差范围超出百分之五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鉴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裁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鉴定费用由拆迁当事人共同负担。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换保障
(一)货币补偿。征用土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县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办法执行。
(二)转为非农业户。按户为单位,对自愿永久放弃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拆迁户,家庭成员集体转为非农业户口。
(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发放生活补贴。对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转户对象,本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8%,政府负责统筹缴纳剩余的20%,连续缴纳15年,从第16年起,由本人自行缴纳;如本人经聚集区安排参加就业,由所在单位承担养老保险缴纳义务;对于转户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转户对象,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补贴金额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半执行,现行的标准为每月50元。
(四)配置创业铺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并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按保障人口计算,每名保障人口配置5平方米的商业铺位面积。
(五)配置创业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并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按保障户计算,每个保障户配置1辆创业车;不够一个保障户的家庭(按保障户确定条件测算),按创业车配发价格的四分之一补足差价后,配置1辆创业车。
(六)发放创业基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并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够一个保障户的,不同意配置创业车的家庭,按保障人口计算,每人发放5000元的创业基金。
(七)开展就业培训。在规定时间完成拆迁并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户家庭,以户为单位,经本人申请,参加产业聚集区组织的免费培训,按照企业招工条件安排就业(户均住房套数一套,达不到以房养房的家庭,优先安排家庭成员就业)。
七、奖励政策
(一)房屋评估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房屋评估的被拆迁人,按家庭常住人口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励。
(二)签订协议奖。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村庄整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按家庭常住人口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在规定签约期限的截止日提前15天(含15天)以上签约的,按家庭常住人口每人再奖励600元;在规定签约期限的截止日前10天(含10天)至15天内签约的,按家庭常住人口每人奖励400元;在规定签约期限的截止日前5天(含5天)至10天内签约的,按家庭常住人口每人奖励300元;在规定签约期限前签约的,按家庭常住人口每人奖励200元。
(三)腾空房屋奖。凡在规定时间内腾空房屋、交出钥匙的被拆迁人,按家庭常住人口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在规定的腾房截止日提前10天以上(含10天)腾房的,按家庭常住人口一次性奖励每人400元。腾房的标准为腾空全部主、附房并以拆迁人验收为准。
(四)凡超过规定时间段所对应的奖项均取消。
八、全程公示
(一)公示地点
拆迁村每个村民小组设置公示栏。
(二)公示内容
拆迁政策、拆迁范围、补偿标准依据、安置房源情况、就业帮扶政策、咨询和举报热线等与拆迁相关的问题。
(三)公示程序
1、初步公示:由园区(郝家庄乡)牵头,对各村开展摸底排查工作,进行房屋确权、评估工作,并将结果进行初步公示。
2、复核公示:对群众提出的异议部分重新丈量、核算、公示。
3、预审公示:经村、园区(郝家庄乡)、聚集区逐级审核后,予以公示,并入户签订《村庄整体拆迁安置协议》(包含宅基地换房、房产换货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保)。
4、照顾公示:对村内特困户、患有重特大病患者、无房户等特殊情况的照顾情况予以公示。
5、房源公示:公示所有安置楼房号,让先签约交出原住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群众优先选择。
6、结果公示:公示拆迁签约内容和最终补偿结果,即补偿安置楼房面积、补偿款数额。

I. 沿河花园是安置房吗

是。拆迁安置房,沿河花园是属于配套比较好的安置房,质量好沿河花园于葛塘新城居住片区,紧邻地铁站,靠近紫艺华府,交通便利经济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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