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家对工业园区及招商引资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企业准入政策 第一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外,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均可入驻园区。 第二条 入驻园区的企业和项目投资、产出强度必须达到135万元/亩、270万元/亩。 二、土地使用政策 第三条 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或年实现税金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用地按综合地价每亩6万元出让,或实行租赁方式租用园区土地。 第四条 基础设施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规划和建设,达到“七通一平”(即公路、电力、给水、排水、电话、电视、网络等通畅通达和场地平整)后提供给入驻企业。 第五条 园区自建标准厂房按优惠价出租、出售。 第六条 投资者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为50年。 三、税费优惠政策 第七条 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政策收取的城市建设配套费,50%安排给企业用于配套设施建设。 第八条 企业在开办、建设和生产经营中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第七条城市建设配套费),属县内收取上缴市级的,按最低限收取;属本级政府和部门收费权限内的,只收取工本费,其余一律免收或先收取后再安排给企业。 第九条 企业自项目建成投产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起,在享受国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前3年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县级财政分成实得部分全额安排给企业发展再生产,第4至5年减半安排。 第十条 企业在项目建设期和建成投产后,除所得税按第九条执行外,其他每年应缴纳的税收县留成实得部分,县财政在5年内按30%安排给企业发展再生产;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按50%安排。 第十一条 首次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或项目贷款,其生产设施固定资产贷款由县财政全额贴息3年。 四、服务保障政策 第十二条 园区企业入驻手续办理实行“代办制”。对入驻园区企业,自协议签订后,企业申办各种证照手续,在企业提供必要的报件下,可委托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全程代办。 第十三条 园区企业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一票制”。 第十四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外部环境问题,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有关乡镇及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第十五条 县政府保护企业合法经营,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到园区企业检查工作,必须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向园区企业摊派、拉赞助。 五、激励招商政策 第十六条 县级各部门向园区引进项目或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前5年,每年按其引进项目或企业上交税收县级财政分成实得部分兑现优惠政策后余额部分的10%,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第十七条 各乡镇向园区引进的项目或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上交税收,县级财政分成实得部分兑现优惠政策后的余额,5年内全部计入引进乡镇。 第十八条 个人或县外机构向园区引进投资额度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企业,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投产当年实现税金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限额100万元。 第十九条 县级各部门为园区建设和发展争取的项目资金,按实际到位资金的5%安排工作经费,最高限额100万元。 六、政策兑现程序 第二十条 企业及有关单位、个人向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政策兑现申请,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有关部门初审,报县政府审批后兑现。 七、其它 第二十一条 凡累计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或当年向本级国库实现入库税金1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县政府为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颁发“外来投资者绿卡”。 第二十二条 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0万元以上或年上缴税金1000万元以上的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 第二十三条 本文未涉及的优惠政策,凡国家、市、县有明文规定的,可同时享受。 第二十四条 自执行本政策之日起,国家和市、县出台新优惠政策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政策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❷ 入驻工业园区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 (一) 个人独资企业申报资料 1、 预先核准名称
(1) 、投资人身份证看原件(复印件2份) (2) 、房产证复印件(2份) (3) 、租房(租房协议)(2份) 2、 注册登记阶段 工业企业
(1)、必须办理(工业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设立登记表 (3)、负责人一寸照片2张
(4)、办理一般纳税人(验资报告) (5)、租房的企业(房管所办理租赁备案) 3、 领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二)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开业登记有关申报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1) 、名称登记申请表
(2) 、投资各方合作开业证明(个人投资情况下提供个人身份证复
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开业登记
(1) 、董事长签署的《外资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2) 、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材料申请承诺书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环保部门预审、审批意见
(6) 、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独资免交
合同)
(7) 、有关项目建议书、可见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提供相关资料(人、材、物、水、电、气、产、供、销)
①产品简介②设备清单(数量、名称、单价、产地))③生产工艺流
程式④污染方面问题⑤基建面积⑥用水量⑦用电量⑧年销售、利、税⑨员工人数
(8) 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及正本复印件
(9) 投资各方合法开业证明及资信证明(中方经法定机构确认的上
月资产负债表)
(10)投资各方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身份证复印件(中方人员需提供个人简历)
(1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2寸照片2张 (12)住所证明(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书复印件)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资料 1、预先核准名称
(1) 两个股东以上身份证看原件(复印件2份) (2) 房产证(复印件)2份 (3) 租房(租房协议)2份 2、注册登记阶段 (1) 公司设立登记表
(2) 工业企业办理(工业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化工企业
及投资规模大,周围有影响、办理环境评价。 (3) 企业章程 (4) 首届股东会决议
(5) 验资报告 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四)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报资料
1、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名称预先核准材料 3、 合伙人履历表 4、 合伙人资格证明 5、 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6、 合伙协议书 7、 合伙人出资权属证明 8、 合伙事务执行人委托书
9、 企业住所证明(合伙人私房出资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租用的提
交租房协议及出租的房产证明) 10、 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11、 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12、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复印件
(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报资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4、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限变更名称的) 5、 住所使用证明(限变更住所的)
6、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限变更法定代表人的) 7、 法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限变更注册资本的)
8、 减少注册资本的三次公告的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
情况说明(限减少注册资本的)
9、 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及股东名录(限变更
股东的)
10、 企业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11、 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六)补(换)营业执照申报资料 1、 补办(变更)营业执照申请表 2、 遗失声明或破损的营业执照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建设项目定点选址及环境影响预审申报材料 1、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征求意见单 2、 建设单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建设项目所需原辅材料及工艺流程、物料衡算、污染防治策、污
染物排放去向资料
4、 建设项目内部布局图、四邻平面图及地形平面草图。
(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申报材料 1、 建设单位项目申请报告
2、 建设项目“三废”排放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或给水排水管理部门
同意污水纳入截污管网意见
3、 建设单位签章的环境影响申请(登记)表及周围群众意见 4、 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划部门及主管部门预审意见
(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申请资料 1、 建设单位项目申请报告 2、 项目可行性报告
3、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工艺流程及物料衡算、“三废”排放情况及
污染防治措施
4、 建设项目初选地址及周围环境状况说明
5、 具有资质环评耽误编制并经建设单位签章的环评报告表,环评审
批登记表及排放污染物总量申请表
6、 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划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无需规划
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预审的免)
(十)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名称、投资人、经营范围、住所申报资料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8、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十一)企业代码申请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 代码申请表1份 3、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 办理时代公章和私章
(十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的材料 1、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
2、 征用土地的地点、面积、建设面积(其中生产厂房面积、辅助用
投资企业验资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 章程、协议
2、 外资工作委员会立项批复 3、 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章程批复 4、 可行性报告 5、 营业执照 6、 批准证书
7、 外方出资者身份证明 8、 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9、 银行进账单、对账单(对账单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10、 银行询证函 11、 验资业务约定书 12、 委托验资申请表
单和对账单(款项来源注明投资款,对账单加盖银行业
务专用章、经办人签章)
6、 银行存款询证函(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经办人签章) 7、 办公场所证明
8、 企业股东、负责人、会计私章。
❸ 工业园区规划由哪个部门审批
法律分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发改部门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发改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❹ 如果从深圳宝安机场打的到南山区西丽镇锡星工业园要多少钱他们会不会黑我的钱.
其实是很近的,30元~~
❺ 开发区需要经过哪些部门审批
开发区是指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等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各类开发区。
个人有钱不能开。组织有钱不能开。政府没通过也不能私自开。必须经过国家批准才可以开。需要经过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开发区,设有相应的管理委员会、投资公司,投入资金,对本辖区进行开发、建设,具备政府职能部门的性质,其主要管理人员一般是当地政府行政管理的高层人员。
它根据国家相关外资产业政策,对外国直接投资企业的鼓励类项目进行税收减免(如企业所得税的两免三减半),优惠提供工业用土地和其他一些优惠政策,吸引各种资金和实体投资办厂,办公司。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组织实施制造业标准化提升计划,在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标准化工作。发挥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重要作用,支持组建重点领域标准推进联盟,建设标准创新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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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发展历程:
开始起步阶段
1984年,国家批准兴建了大连、秦皇岛等14个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志着中国开发区的正式诞生。1985年7月,中国科学院与深圳市政府联合创办中国第一个高新技术开发区——深圳科技工业园区,拉开了创办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序幕。
这一时期,是中国开发区建设的摸索阶段,一方面,由于缺乏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吸引外资和引进技术的能力较弱,开发区的发展速度较为缓慢;另一方面,开发区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极大的刺激了各地政府和投资商的热情。
高速发展阶段
同时,各省市也都在建立各自的开发区,全国范围掀起了设立开发区的热潮,各种类型、各种级别的开发区建设呈现迅猛发展之势。这是中国开发区历史上大规模扩张的时期,中国的对外开放区由东部沿海向沿江、中西部内陆城市发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格局基本形成。
在这一阶段,开发区以吸引大型跨国公司为主,大规模、成批量的引进外资,项目的档次明显提升,而且带来了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理念,这直接推动了中国工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国的产业结构也由单一转向多元化。
规范调整阶段
加入WTO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更为紧密,开发区作为对外开放的排头兵,其与世界经济的关联度进一步增强,外向型经济受国际市场的影响也陡然增大。国内外经济环境和政策的变化使开发区利用外资减少。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3年8月份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同年底,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以及商务部又共同发出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的通知》。
这一阶段,开发区在吸引新投资的同时,着重培养区内发展良好的企业,实现资本经营的新突破,形成区内的核心竞争力。
开发区在追求产出值的同时,更注重集约化发展,注重产业的升级。但随着优惠政策的淡出,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导致土地成本上升,用什么吸引资本成为每个开发区中重点思考的问题。开发区进入了服务为主的发展阶段,各开发区都在尽力完善服务体系以吸引资本。
❻ 请问深圳市南山区总共有多少个工业园区怎么查的谢谢!
一般来讲,主要的就是南山科技园了,科技园分北区和南山区,以深南大道为分界线;其他地方也有工业区的,如创业路的中兴工业区,蛇口工业区,东角头工业区,南水工业区等,很多的,主要的公司还是集中在科技园和海雅百货、海岸城附近,如果找普工,建议去科技园北区,那里很多工厂的,如怡宝啊,南瑞啊什么的~
❼ 深圳南山区一共有多少工业区
挺多的,最大的科技园了,当然科技园也分了很多工业区,科技园分南区和北区,南区一直到高新南十一道,北区一直到宝深路,北区有一个是第五工业区,还有蛇口工业区(工业一路---工业十路),南水工业区,赤湾工业区,南山工业区,南光工业区,牛成村第二工业区,兴业工业区,园西工业区,南油第四工业区 ,众冠红花岭工业区,平山公司大园工业区,天安南油工业区,龙井第二工业区,丽新公司新围工业区,沙河工业区,西丽工业区,中兴工业区,西丽镇官龙村第二工业区,珠光工业区,大冲工业区,麻雀岭工业区,茶光工业区,光前工业区,桃源工业区等
❽ 我组06年被政府以工业园名义征用地60多亩,当时一亩地补偿3万多,现在一亩12万,是否可以补偿差价
如果当时征地经过了合法审批是不能补差价的。
征地是否合法,只需看看两份公告
合法的征地,是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审批权限,并且会依法给予被征地组织和农民以补偿。
比如征收基本农田,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必须由国务院批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示后,才能实施。而不管是村委会,还是镇政府,既没有征地的审批权,也没有实施权。
当然,法律条文过于繁琐,各种细化情况也比较复杂。但对于普通农民朋友来说,还有一个简单的办法可以判断征地是否合法,那就是看公告。
合法的征地都会发布两份公告,并在被征地的村组公示,分别是市县政府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果没有这两份公告,可以认定为非法征地。
❾ 工业园占地审批是一次性审批还是化整为零
由于用地审批指标的控制,工业园占地不可能一次性审批,只能按入园项目分别审批,不能视为化整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