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交强险追偿怎么办理
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的实体权利,因此受害人享有相应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追偿权必不可少的条件;
2、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已实际赔付保险金。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在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给受害人后才发生转移,保险追偿权的权利主体是保险公司,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是保险公司取得追偿权的前提,如果保险公司尚未支付保险金,则不得享有追偿权;
3、仅限于法定的三种情形,即:(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4、追偿权的金额以实际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保险公司只能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行使受害人对侵权人追偿的权利,即保险公司的保险追偿权仅限于保险赔偿金额。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B. 有保险的车出车祸怎么赔偿
出了车祸,交通事故赔偿顺序:交通事故理赔,是先从交强险的保额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三者险保额后,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注意:如果车辆只买了交强险,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超出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拓展资料: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赔偿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多少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是车主上了三者险,就要根据被保险车辆驾驶人的责任大小划分免赔率。
其中,保险车辆驾驶人负全责时,免赔率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15%;责任为50%时,免赔率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5%。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额度一般说来分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这几个档次。
根据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是否高于赔偿限额,保险公司的赔款分两种计算方式:
1、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高于赔偿限额时:
赔款=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2、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等于或者低于赔偿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为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各分项限额以上的部分,乘以事故责任比例。
最后,注意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不同的车辆事故有不同的理赔方式,所赔偿的金额也不同,具体的理赔方式、赔偿金额应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具体确认。需要注意的是,事故发生后大家应及时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人员,随意的移动车辆可能造成现场被破坏影响理赔。
C. 全保险车出交通事故应该怎样理赔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碰撞事故,由交强险负责相应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如果超出了赔偿限额范围,若无购买其它商业三者险,车主将负责主要责任承担80%-90%赔偿,同等责任赔偿 60%-70%,次要责任40%-50%。多数车主都选择购买商业三者险与三者不计免赔险,则按照合同约定保额进行约定范围内给予剩下的费用赔付。同时还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如果是单方事故的直接由保险公司按照车损险赔付;双方则事故需要交警判定责任,后由保险公司按照责任比例赔付。如果是机动车一方有责的情况下,对方的损失数额在交强险限额内应当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赔偿限额为122000元,其中医疗费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2000元,死亡伤残赔偿11万元。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如果对方有人受伤没有伤残或死亡,交强险范围内医药费最多赔付1万元;有伤残或死亡的,最多赔付医药费加死亡伤残费共计12万元。超出部分,由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如果是对方车损方面,交强险范围内赔付2000元,超过2000元部分按责任大小由第三者责任险按比例赔付。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衍生问题:
车辆买全险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赔?
1、酒后驾车:在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负责因驾驶远饮酒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
2、未年检车辆:车辆年检是为了保证车辆本身上道路行驶符合法律规定的规定,年检主要包括为期检测,违章情况,外观检测,上线检测等,以尽可能保证车辆处于一个安全行使的状态;
3、驾驶证未年审;
4、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
5、部分零件被偷不赔;
6、放弃追偿权不赔:汽车出险后,如果是别人的责任,一定要先找对方索赔,未果时再找保险公司,并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不能因为嫌麻烦而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因为这等于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7、修车期间不赔: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不会赔偿。因为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
8、此外,保险条款一般还约定,保险车辆在“竞赛测试”期间收到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D. 交强险该怎么垫付和追偿
交强险垫付和追偿具体如下:1、交强险的抢救费用垫付条件,一般需要满足:驾驶人没有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酒驾的;被保险的机动车被盗或被抢期间发生肇事的;被保险人属于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即可以垫付。2、垫付标准保险公司是在交强险责任限制额度的范围之内进行垫付抢救费用。3、垫付的方式,必须要明确的是不进行现金垫付,一般保险公司在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要求垫付通知及伤者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当天开始,需要向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直接将垫付金额转账至医院的专门账户。4、追偿,针对所有垫付的交通事故案件,保险人垫付后有权向致害人进行追偿;在追偿的收入中需扣减有关的法律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等,追偿到费用后,全额冲减垫付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E.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后如何追偿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后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或醉酒等情形下可直接向致害人追偿,事故发生后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抢救事故费用。在最后划分责任后,还是应该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F. 汽车出车祸了我全责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汽车出车祸了本人全责保险公司理赔如下:
1、对方的医药费最高赔偿1万元,超出1万的部分,自己承担;
2、对方的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超出部分自己承担;
3、对方受伤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杂费,最高赔偿11万,超出11万的部分个人承担。
出车祸对方全责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
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住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
3、定损中心一般都和修车厂挂钩的,如果定损以后就决定在那里修,那么就不用交费,无责方修好车去拿车走人,把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对方;
4、修好车后,去提车的时候需要先把修车费用交给修理厂。修理厂会给打印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G. 出车祸后车损保险公司怎么赔
法律分析:一般出车祸后车损保险公司应该根据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H. 交强险该怎么垫付和追偿
法律分析:垫付的方式一般保险公司在收到交警出具的要求垫付通知、及伤者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当天开始,需要向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直接将账至医院的专门账户。追偿,保险人垫付后有权向致害人进行;在追偿的收入中需扣减有关的法律费用,包括诉讼费等等,追偿到费用后,全额冲减垫付款。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I. 出车祸了车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J. 汽车保险的理赔程序是怎样
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导进行处理。如果是单方事故,应该在原地等候保险公司的查勘员,并且不要移动现场。如果是双方事故,应该立即向交警报案,并由交警处理事故现场。如果是你的责任,当然你要赔对方修车费用,如果你已全部赔偿对方的损失,对方保险公司就不赔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第二十五条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四)救助基金孳息;(五)其他资金。第二十六条 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医疗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第三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