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業用地改變性質向哪裡舉報
農業用地性質改變了,可以直接向相關部門舉報。
1、農業用地是指直接或間接為農業生產所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養捕水面、農田水利設施用地(如水庫、閘壩、堤埝、排灌溝渠等),以及田間道路和其他一切農業生產性建築物佔用的土地等。
2、未經國土部門規劃審批,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工業用地或商業用地,可以憑證據向當地的國土管理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舉報。
3、不同類型的農業用地,也可向其主管部門舉報,如:非法毀林,可向林業公安部門舉報;非法破壞草地,可以向草原監理所舉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