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GDP怎麼計算
GDP的計算方法主要有三種:生產法、收入法和支出法。
生產法是從生產角度計算GDP的一種方法。總產出減去中間投入後的余額即為增加值,各部門增加值的總和就是GDP。總產出包括農業總產值、工業總產值、建築業總產值、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總收入、商業附加費、工程價值、營業收入、虛擬服務收入、保費收入與理賠支出之差加其他營業收入等。中間投入是生產過程中消耗的非固定資產貨物和服務的價值。增加值反映一定時期內各部門、各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最終成果。
收入法是從生產過程中各生產要素創造收入的角度計算GDP。各常住單位的增加值等於勞動者報酬、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凈額和營業盈餘四項之和。勞動者報酬包括工資、福利、實物性收入等。固定資產折舊是生產活動中消耗的固定資產價值,生產稅凈額是各部門向政府繳納的生產稅與政府向各部門支付的生產補貼相抵後的差額。營業盈餘是總產出扣除中間投入、固定資產折舊、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後的剩餘部分。
支出法是從最終使用的角度來計算GDP及其使用去向。最終使用包括貨物和服務的最終消費、資本形成總額和凈出口三部分。最終消費包括居民消費和政府消費,資本形成總額分為固定資本形成和庫存增加兩項。凈出口是出口總額減去進口總額的差額。
生產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種方法各有特點,相互補充。我省在核算年度GDP時三種方法都採用,核算季度GDP時通常採用生產法和收入法。名義國民生產總值或名義國內生產總值運用當期市場價格計算,實際國民生產總值或實際國內生產總值運用某一基期市場價格計算。二者的關系為:名義GNP或GDP=實際GNP或GDP×通貨膨脹率,實際GNP或GDP=名義GNP或GDP / 通貨膨脹率。消費價格平減指數=名義GNP或GDP/實際GNP或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