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劃撥工業用地新建廠房怎麼辦理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應遞交房產產權證明,產權人把此房作為經營用房的證明;
2、利用自用公房應遞交房管部門的住改非證明;
3、經營場地租用的,應遞交房屋租憑協議和房屋產權證明;
4、經營場地在路邊弄口,應遞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門的佔用道路許可證或批准件。
工業廠房指直接用於生產或為生產配套的各種房屋,包括主要車間、輔助用房及附屬設施用房。
2. 劃在動遷區里的工業用地,工廠需要擴建廠房怎麼辦理建築手續
在規劃動遷區里的工業用地擴建廠房首先要做可行性研究,然後辦理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完畢即可以開始動工擴建廠房。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工程開工前的必備要件。
3. 工業用地怎麼申請建廠房和辦公樓
法律分析:建設辦公樓的報批手續:
1 、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原件一份)
2 、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一份)
3 、建設用地的權屬文件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一份)
4 、項目建設投資概算(一份)
5 、銀信部門出示的資金證明(原件一份)
6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房地產項目需提供資質證明一份)
7 、項目地形圖(一份)
8 、有關職能部門的意見。
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用地過程中必須辦理的手續,沒有辦理該手續就是違法用地,將會收到依法處理,用地者的權利將無法得到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4. 工業用地建廠房需要什麼手續
工業用地建廠房需要辦理一系列手續,以確保項目合法合規。具體來說,這些手續包括:
土地規劃調整報批:企業需向國土局提交申請,經過審批後報至省國土廳。
農轉用報批:如果所選土地為農用地,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這一步驟由地方政府向省政府申請。
招拍掛:土地經過審批後,進入招拍掛程序,企業需繳納保證金並參與競拍。
簽訂出讓合同並繳納費用:競拍成功後,與國土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繳納土地出讓金、契稅、耕地佔用稅等相關費用。
辦理規劃許可:向規劃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保建設活動符合城鄉規劃要求。
環境影響評價: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新建廠房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獲取環保部門的審批。
施工許可:在施工前,需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確保施工活動合法合規。
竣工驗收:建築完工後,需進行竣工驗收,包括建築工程質量、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驗收,確保建築符合相關標准。
辦理產權證:完成以上步驟後,辦理房屋產權證,確保企業對該廠房擁有合法產權。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手續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區和項目類型而有所差異,建議在辦理前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或專業機構以獲取准確信息。
5. 老廠房有國有土地證,如果要翻蓋或重建成文化產業園需要走什麼手續如何辦理規劃,審批,開工,驗收等
1、工業用地改變為商業用途的,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並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
2、如符合城市規劃可以改變為商業用途的,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
3、通常的做法可由工業用地使用人與所在區縣的土地管理部門聯系,由土地的收購儲備機構根據年度收購儲備計劃安排收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