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沈陽50年產權的房子是什麼意思 能買嗎到期後要交多少錢
產權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權的期限,而地上建築物則沒有法律上的限制,可以一直使用到成為危房。土地使用權大致可以分為三類,即工業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和商業用地(40年),括弧內為法定最高出讓年限。買方可以選擇不按最高年限拿地,這就導致了出現50年期使用權的房產。沈陽市內有很多這樣的房產,包括大開發商。這樣拿地能夠減少成本,因為50年期與70年期地價是不一樣的。
可以購買這種房產!目前尚未出台相關法律規范住宅到期後的地價款補交事宜。現有法律規定,住宅用地可「自動續期」。但是,我認為將來補交地價款是不可避免的。我個人認為,未來補交的價格計算方法為:沈陽市土地價格一般為房價的10%-30%,注意,土地到期後需要補交的是收益金部分,而不是全部地價款。咱們按補交70年收益計算,大致是土地價值的50%-60%(通常情況下為30%-40%),因為補交的價格會高於正常新拿地塊。
市中心的土地價值較高,補交費用也會相應提高,市郊的土地價值較低,補交費用也會相應降低。如果購買的是工業用房,到期後則需要提前申請續期,並且補交全部地價款,而非收益金部分。沈陽市的工業用地價格範圍在320-1500之間,具體價格根據級別劃分。
B. 工業用地50年後續期怎麼收費
一、50年產權到期後續費標准
房屋產權期限屆滿的可自動續期,一般來說最高續期費不得超過5位數,最低不得低於15.6元/平方米。具體費用如何收取依各地房管部門的規定。同時值得注意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
二、50年產權到期後歸誰
1、房子永遠都是你的,40年產權是針對的土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國家是國有土地的者,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相對獨立的財產權,它只是以通過出讓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內由國家讓渡於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取得在該年期內使用土地的權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
我國法律規定,土地所有權在於國家主體,個人或集體可以擁有土地的使用權,一般來說,居住生活用地的使用權期限為70年,生產工程用地的使用權期限為50年,如果到期後使用者向繼續使用,那麼直接向土地管理局提出續期申請並交納相關費用即可,一般為4到6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