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重慶一那些工業區 要全部
一、重慶正陽工業園區
1.營改增,增值稅納稅總額地方留存的30%-50%稅收返還(不含附加)
2.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的30%-50%稅收返還(不含附加)
3.商貿、生產型企增值稅地方留存的30%-50%稅收返還(不含附加)
二、重慶渝中區總部經濟園:
凡在園區內購房自用的新辦企業,當年入庫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區級實得30萬元以上的,從開辦之日起前三年內按當年入庫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區級實得的50%給予扶持。
1、必須要購買園區的辦公場地而且必須自用,三年內才能享受稅收政策,超過三年後稅收扶持政策結束
2、必須達到多少產值才能享受園區額外的獎勵。
3、必須簽訂入駐協議,入駐園區十年內不得注銷工商、稅務登記,否則退還企業已享受的優惠補助
三、重慶北部新區:
對新入駐的服務業企業總部(不含金融服務業企業),自稅務登記之日起3年內,對其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的區級財政收入部分給予一定扶持。對企業在稅務登記當年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的區級財政收入部分給予70%的扶持;在第二年、第三年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的區級財政收入部分給予50%的扶持。
1、適用范圍,禮嘉街道、人和街道、天宮殿街道、大竹林街道、鴛鴦街道和翠雲街道轄區。
2、自在北部新區完成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之日起,10年內不得遷出北部新區,在10年內遷出北部新區的企業和機構,須進行財政、稅務清算,所享受優惠政策的款項須全額退還區財政。
四、重慶巴南區:
年納稅額全口徑在100萬元以上的總部企業,經營年限10年以上,自開業年度起,以其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區級分成部分(存在稅收基數劃轉的,需扣除劃轉基數),10年內按50%享受產業發展基金補貼政策,按年兌現。
新引進總部企業須出具10年內不遷出我區的書面承諾,不滿10年遷出的(包括形式上未遷出但經營實質性遷出),要全額退還已享受的產業發展優惠扶持資金和高級管理人員相關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