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物業不管事向哪裡投訴
法律分析:1、如果是物業員工個人偷懶、不管事,可以直接找物業主管投訴;2、到街道辦事處進行投訴,他們有受理投訴和協助處理的權利;3、到當地房管部門投訴,但如果不是直屬關系,只能監管收費方面的問題;4、找業主大會投訴,如果物業屢教不改,有權更換物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第六十四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