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國規定工作地點雜訊充許標準是多少分貝
我國規定工作地點雜訊容許標准為85分貝。
現有企業暫時達不到這一標準的,可以放寬到90分貝。另規定接觸雜訊不足八小時的工作,雜訊標准可相應放寬,即接觸時間減半容許放寬3分貝,但無論接觸時間多短,雜訊強度最大不得超過115分貝。
噪音控制方法
1、降低聲源噪音,工業、交通運輸業可以選用低噪音的生產設備和改進生產工藝,或者改變噪音源的運動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體發聲體的振動);
2、在傳音途徑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傳播,改變聲源已經發出的噪音傳播途徑,如採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規劃城市和建築布局等;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護,在聲源和傳播途徑上無法採取措施,或採取的聲學措施仍不能達到預期效果時,就需要對受音者或受音器官採取防護措施,如長期職業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隔音耳塞、耳罩或頭盔等護耳器。
《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第一條 為了貫徹安全生產和「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工業企業雜訊的危害,保障工人身體健康,促進工業生產建設的發展,特製訂本標准。
第五條 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
第八條 對產生雜訊的生產過程和設備,要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以及機械化、自動化、密閉化措施,用低雜訊的設備和工藝代替強聲的設備和工藝,從聲源上根治雜訊。
第九條 新建(包括引進項目)、擴建和改建的工業企業,必須把雜訊的控制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各主管部門必須會同工業企業所在的省、市、自治區衛生、勞動和有關部門合理選擇廠址,認真審查設計,做好竣工驗收,嚴格把關。沒有衛生、勞動部門簽字蓋章,不準施工和投產。
B. 環境噪音分貝標准
法律分析:環境雜訊基本標准:較強的雜訊對人的生理與心理會產生不良影響。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環境中,雜訊主要造成聽力損失,干擾談話、思考、休息和睡眠。根據國際標准化組織(ISO)的調查,在雜訊級85分貝和90分貝的環境中工作30年,耳聾的可能性分別為8%和18%。在雜訊級70分貝的環境中,談話就感到困難。對工廠周圍居民的調查結果認為,干擾睡眠、休息的雜訊級閾值,白天為50分貝,夜間為45分貝。
城市5類環境雜訊標准值如下:
類別 晝間 夜間
0類 50分貝 40分貝
1類 55分貝 45分貝
2類 60分貝 50分貝
3類 65分貝 55分貝
4類 70分貝 55分貝
各類標準的適用區域:
(1)0類標准適用於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於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分別按嚴於0類標准5分貝執行。
(2)1類標准適用於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准。
(3)2類標准適用於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
(4)3類標准適用於工業區。
(5)4類標准適用於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雜訊(指不通過列車時的雜訊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准。
法律依據:《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
第五條 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A)。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A)。
第六條 對每天接觸雜訊不到八小時的工種,根據企業種類和條件,雜訊標准可按表1、2相應放寬。
第七條 工業雜訊檢測方法,按《工業企業雜訊檢測規范》進行。
第八條 對產生雜訊的生產過程和設備,要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以及機械化、自動化、密閉化措施,用低雜訊的設備和工藝代替強聲的設備和工藝,從聲源上根治雜訊。
第九條 新建(包括引進項目)、擴建和改建的工業企業,必須把雜訊的控制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各主管部門必須會同工業企業所在的省、市、自治區衛生、勞動和有關部門合理選擇廠址,認真審查設計,做好竣工驗收,嚴格把關。沒有衛生、勞動部門簽字蓋章,不準施工和投產。
第十條 在現有工業企業中,凡雜訊超過本標准規定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必須採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達到本標准要求。在未達到標准前,廠礦企業必須發放個人防護用品,以保障工人健康。
第十一條 各機械製造部門,要提高產品質量,在產品標准中應有雜訊衛生標準的要求。
C. 工廠雜訊標准多少分貝
法律分析: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A)。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A)。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D.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是什麼
法律分析: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A)。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A)。為了凈化環境防治雜訊污染,根據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企業工廠的正常運作過程中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有特殊情況森含的會有一定的放寬條件,這需要按照相關規定要求決定。因此工廠企業要了解相關法規以免在生產譽如運作時違反規定而出現不必要的法律問題。社會生活雜訊污染,由環保部門和公安機關負責監測管理。環保部門負責對商業、企業的固定設備造成的雜訊污染和文化娛樂場所在經營活動中產生的雜訊污染進行監管;公安機關負責對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產生的雜訊,違反不準在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慶春啟場所組織娛樂、集會規定造成的雜訊污染以及家庭內發出的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雜訊進行監督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八條 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築施工雜訊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E. 國家法律規定的工廠噪音標準是多少
國家法律規定的企業工廠噪音不應超過85分貝,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
【法律分析】
為了貫徹安全生產和「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工業企業雜訊的危害,保障工人身體健康,促進工業生產建設的發展,所以國家對噪音制定了相應規定。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A)。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A)。對每天接觸雜訊不到八小時的工種,根據企業種類和條件,雜訊標准可相應放寬。對產生雜訊的生產過程和設備,要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以及機械化、自動化、密閉化措施,用低雜訊的設備和工藝代替強聲的設備和工藝,從聲源上根治雜訊。企業應定期對接觸雜訊的工人進行聽力及全身的健康檢查。如發現高頻段聽力持久性下降並超過了正常波動范圍者,應及早調離雜訊作業崗位。在新工人就業前體檢時,凡在感音性耳聾及明顯心血管、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者,不宜從事有雜訊室休息;盡量縮短在高雜訊環境的工作時間;定期對車間雜訊進行監測,並對有嚴重雜訊危害的廠礦、車間進行衛生監督,促其積極採取措施降低雜訊,以符合雜訊衛生標準的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
第九條 新建(包括引進項目)、擴建和改建的工業企業,必須把雜訊的控制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各主管部門必須會同工業企業所在的省、市、自治區衛生、勞動和有關部門合理選擇廠址,認真審查設計,做好竣工驗收,嚴格把關。沒有衛生、勞動部門簽字蓋章,不準施工和投產。
第十條 在現有工業企業中,凡雜訊超過本標准規定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必須採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達到本標准要求。在未達到標准前,廠礦企業必須發放個人防護用品,以保障工人健康。
F. 工業企業雜訊標准
工業企業雜訊標准有以下三類:
1、第一類:白天60分貝,夜晚50分貝,適用於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
2、第二類:白天65分貝,夜晚55分貝,適用於工業區;
3、第三類:白天70分貝,夜晚55分貝,適用於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
噪音的規范用法是雜訊,從生理學觀點來看,凡是干擾人們休息、學習和工作以及對人們所要聽的聲音產生干擾的聲音,即不需要的聲音,統稱為雜訊。當雜訊對人及周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時,就形成雜訊污染。
雜訊是一種主觀評價標准,即一切影響他人的聲音均為雜訊,即使是音樂。
從環境保護的角度看,凡是影響人們正常學習,工作和休息的,在某些場合「不需要的聲音」,都統稱為雜訊。如機器燃燒聲,各種交通工具的鳴笛聲,人的嘈雜聲及各種突發的聲響等,均稱為雜訊。隨著工業生產、交通運輸、城市建築的發展,以及人口密度的增加,家庭設施(電視機等)的增多,環境雜訊日益嚴重,已成為污染人類社會環境的一大公害。
從物理角度看,雜訊是無規則的機械波。
物理學上,雜訊指一切不規則的信號(不一定要是聲音),比如電磁雜訊,熱雜訊,無線電傳輸時的雜訊,激光器雜訊,光纖通信雜訊,照相機拍攝圖片時畫面的雜訊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十五條 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保持防治環境雜訊污染的設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閑置環境雜訊污染防治設施的,必須事先報經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准。
G. 生產車間的正常噪音標準是多少分貝
雜訊衛生限值:職業接觸8小時,工作地點雜訊允許標准為85dB(A)。
職業接觸4小時,工作地點雜訊允許標准為88dB(A)。
職業接觸2小時,工作地點雜訊允許標准為91dB(A),職業接觸1小時,工作地點雜訊允許標准為94dB(A)。
職業接觸0.5小時,工作地點雜訊允許標准為97dB(A)。
職業接觸0.25小時,工作地點雜訊允許標准為100dB(A)。
職業接觸0.125小時襲基,工作地點雜訊允許標准為103dB(A)。
如果是11小時呢,11小時要按照接觸8小時,工作地點雜訊允許標准為不超過85dB(A) 執行。
1967年,國際標准化組織為了適應各國廣泛以A聲級作為雜訊評價指標的情況,建議以A聲級為雜訊標准。這個標准提出,工人在雜訊環境中每天工作8小時,容許連續雜訊的A聲級為90分貝;時間每減一半,聲級可提高3分貝(見表),但在任何情況下不許超過115分貝。1971年,ISO又提出聲級有起伏時,以等效聲級L作為評價指標的聽力保護標准。提出聽力保護標准為:L=90分貝。工人在90分貝雜訊環境中長期工作仍有耳聾的可能性,目前國際上對以90或85分貝作為聽力保護標准尚有爭論。
5類環境雜訊標准:
一、0類標准適用於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白天50分貝,晚上40分貝;
二、1類標准適螞脊用於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白天55分貝,晚上45分貝;
三、2類標准適用於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白天60分貝,晚上50分貝。
四、3類標准適用於工業區。白拍物謹天65分貝,晚上55分貝;
五、4類標准適用於城市中的道路交能幹線道路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白天70分貝,晚上55分貝。
H. 工業上的雜訊一般在多少分貝以下
國家工業企業噪音標准為八十五分貝,如果工業企業實在達不到該標準的,可以降低到九十分貝,對於超過九十分貝的,就是噪音,工業企業對造成噪音污染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工業噪音的來源很廣,比如常見的機械性噪音、電磁性雜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