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業廢水需要檢測哪些指標
(1)微生物: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黴菌、酵母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大腸埃希氏菌、副溶血性弧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產氣夾膜梭菌、蠟樣芽孢桿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軍團菌、霍亂弧菌、阪崎腸桿菌、空腸彎桿菌、銅綠假單胞菌、腸球菌等
(2)感官性狀: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等
(3)物理指標:PH值、電導率、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揮發酚、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等
(4)綜合指標:耗氧量、生化需氧量、總有機碳等
(5)金屬元素:鈹、鉛、鎘、鉻、汞、鉈、鉀、鈣、鈉、鎂、磷、鐵、砷、硒、鋅、錫、錳、鈷、鎳、碘、釩等
(6)無機非金屬:硫酸鹽、氯化物、氯酸鹽、亞氯酸鹽、氟化物、硝酸鹽氮、硫化物、磷酸鹽、硼、氨氮、亞硝酸鹽、碘化物、溴酸鹽等
(7)有機物:苯、二甲苯、苯並芘、雙酚A、甲醛、四氯化碳、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溴甲烷、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等
2. 工業廢水是指什麼,有哪些水質指標
工業廢水包括生產廢水、生產污水及冷卻水,是指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和廢液,其中含有隨水流失的工業生產用料、中間產物、副產品以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
工業廢水的水質指標包括:COD(化學需氧量)、BOD5(生化需氧量)、B/C(B/C是BOD5與COD比值的縮寫,該比值可以表示廢水的可生化降解特性)、氨氮、PH、總磷、電導率等。
3.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gb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 8978-199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 8978-1996代替 GB 8978-88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和城鄉建設的發展,特製定本標准。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1.1 主題內容本標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規定了69種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1.2 適用范圍本標准適用於現有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排放管理。按照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行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造紙工業執行《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92)》,船舶執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2-83)》,船舶工業執行《船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6-84)》,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執行《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准(GB4914-85)》,紡織染整工業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7-92)》,肉類加工工業執行《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合成氨工業執行《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8-92)》,鋼鐵工業執行《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6-92)》,航天推進劑使用執行《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374-93)》,兵器工業執行《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業執行《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0-95)》,燒鹼、聚氯乙烯工業執行《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執行本標准。1.3 本標准頒布後,新增加國家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行業,按其適用范圍執行相應的國家水污染物行業標准,不再執行本標准。2 引用標准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GB3097-82 海水水質標准GB3838-88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GB8703-88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GB8703-88 輻射防護規定3 定義3.1 污水:指在生產與生活活動中排放的水的總稱。3.2 排水量: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用於工藝生產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間接冷卻水、廠區鍋爐、電站排水。3.3 一切排污單位:指本標准適用范圍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單位。3.4 其他排污單位:指在某一控制項目中,除所列行業外的一切排污單位。4 技術內容4.1 標准分級4.1.1 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4.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4.1.3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4.1.4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4.1.5 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4.2 標准值4.2.1 本標准將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4.2.1.1 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采礦行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4.2.1.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4.2.2 本標准按年限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和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分別為: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2、表3的規定。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4、表5的規定。4.2.2.3 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批准日期為准劃分。4.3 其他規定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別的污水,且每種污水的排放標准又不同時,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標准按附錄A計算。
4.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指標為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等。5. 工業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
氨氮廢水排放標准 我國現行的相關環保標准中涉及氨氮廢水排放指標的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地下水環境質量標准》(GB/T14848-93)、《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以及相關行業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氨氮標准限值范圍為0.02mg/L~150mg/L.部分相關環保標准規定氨氮標准限值,詳見表1. 表1相關環保標准中涉及氨氮指標情況 序 號 標准名稱 一級標准/排放標准限值(mg/L) 1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 0.15(Ⅰ類) 2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T14848-93) 0.02(Ⅰ類) 3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15/25/50 4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排放標准》(GB13457-92) 15 5 《合成氨工業水污染排放標准》(GB13458-2001) 150/40 6 《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CJ/T48-1999) 10月20日 7 《檸檬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9430-2004) 100/80 8 《皂素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0425-2006) 120/80 9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7-92) 25/15 10 《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9821-2005) 15 11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80 12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466-2005) 15 13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 35/25 14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2025-8-5 15 《污水海洋處理裝置工程污染控制標准》(GB18486-2001) 25 16 《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2008) 2015-12-5 17 《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准》(GB16889-2008) 2025-8-5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91—2002)把氨氮列為河流、湖泊水庫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必測項目.鋼鐵工業、焦化、化肥(氮肥)、合成氨工業、紡織染整業、食品加工、屠宰及肉類加工、飲料製造業、航天推進劑、船舶工業、管道運輸業、賓館、飯店、游樂場所及公共服務行業、生活污水等排水單位,也把氨氮列為必測項目. 因此,氨氮指標的監控,在環境質量和污染控制中是十分重要的.上述標准中規定的分析方法大多為蒸餾和滴定法、納氏試劑比色法和水楊酸分光光度法,2008年實施的相關環保標准中增加了《水質氨氮的測定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T195-2005).
6.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
不同工業廢水的排放標準是不同的,GB3545-83菜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6-83甘蔗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7-83合成脂肪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8-83合成洗滌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9-83製革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0-83石油開發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1-83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3-83電影洗片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0-84鉻鹽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1-84石油化工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2-84硫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3-84黃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912-85輕金屬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913-85重有色金屬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916-85瀝青工業污染物的排放標准GB5469-85鐵路貨車洗刷廢水排放標准。
其中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工業廢水包括生產廢水、生產污水及冷卻水,是指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和廢液,其中含有隨水流失的工業生產用料、中間產物、副產品以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工業廢水種類繁多,成分復雜。
法律依據: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第四條 標准分級:(一)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二) 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三)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四)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
(五)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衍生問題:
工業廢水的處理原則是什麼?
工業廢水的處理原則如下:
(一)優先選用無毒生產工藝代替或改革落後生產工藝,盡可能在生產過程中杜絕或減少有毒有害廢水的產生。
(二)在使用有毒原料以及產生有毒中間產物和產品過程中,應嚴格操作、監督,消除滴漏,減少流失,盡可能採用合理流程和設備。
工業廢水
工業廢水
(三)含有劇毒物質廢水,如含有一些重金屬、放射性物質、高濃度酚、氰廢水應與其它廢水分流,以便處理和回收有用物質。
(四)流量較大而污染較輕的廢水,應經適當處理循環使用,不宜排入下水道,以免增加城市下水道和城市污水處理負荷。
(五)類似城市污水的有機廢水,如食品加工廢水、製糖廢水、造紙廢水,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統進行處理。
(六)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廢水,如酚、氰廢水,應先經處理後,按允許排放標准排入城市下水道,再進一步生化處理。
(七)含有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廢水,應單獨處理,不應排入城市下水道。工業廢水處理的發展趨勢是把廢水和污染物作為有用資源回收利用或實行閉路循環。
7. 工業廢水總磷的排放標準是什麼
國家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涵蓋了各類工業污水排放指標,概括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2020年《污水綜合排放標准》2019年《污水綜合排放標准》2018年等最新排放標准。其中總磷的排放標准:特別排放限值0.3.一級A類標准0.5mg/l,一級B類標准1.0mg/l。備註:對於污水排放標准而言地方標准高於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高於地方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