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噴漆房出來漆霧打到水裡出來的氣還有漆味嗎
當前噴塗作業中,主要以壓縮空氣作為動力源,不但在整個工藝流程中以壓縮空氣和噴塗漆料混合物混合後直接噴塗,也有將壓縮空氣作為一種防護措施直接應用於人工呼吸系統。本文主要介紹後者,在以手工噴塗為主的工作環境中,以工業用壓縮空氣經過過濾裝置過濾後供給手工噴塗工佩戴防毒面罩的空氣呼吸方式。
手工噴塗作業時會產生漆霧、有機溶劑(甲苯、二甲苯等)氣體、粉塵等有毒物質擴散到工作環境。若操作不當,吸入到身體中,少量時會刺激上呼吸道引起咳嗽、頭痛、惡心、嘔吐等症狀,大量吸入可能損傷腎臟、肝臟和血液系統,甚至造成死亡。因此安全防護尤為重要,國家在職業環境健康HSE中有明確標准要求,不達標不得生產。
1.現狀
1.1當前汽車噴塗行業,僅僅給噴塗工分發佩戴防毒面罩,這種供氣呼吸系統沒有空氣加濕裝置,員工長期作業容易產生以下問題:
1)空氣乾燥導致工人咽喉干澀、紅腫等現象;
2)因為空氣來源不好,過濾裝置負荷過重,時間長易產生異味,影響員工身體健康及安全生產。
2.工藝流程
從室外空調取的新鮮風,將新鮮風送至多級渦旋式增壓壓縮機,產生的壓縮空氣由儲氣罐存儲保壓,再用空氣凈化器凈化處理,再經過加濕、加溫調節及凈化綜合處理,最後通過衛生級不銹鋼管道輸送到車間,供給噴漆工呼吸。
3.設備選型方案
3.1 呼吸系統改造用達到氣源穩定連續、呼吸環境舒適的目的,對設備選型要求遵循以下方面。
3.1.1 氣體質量
為保證空氣無油,選擇的壓縮機必須要取得ISO8573-1:2010壓縮機「零含量」認證。呼吸面罩內要保持輕微的正壓,使氣體與手工噴塗作業工作環境隔離,也使外部粉塵、漆霧以及揮發性溶劑氣體無法進入。這樣不斷送入干凈空氣並將呼出的CO2和水分帶出,持續保持罩內空氣新鮮。壓縮機製造出來的壓縮空氣需要達到醫用級別,要求處理後空氣可直接供給員工呼吸。空氣質量指標如下:氧氣含量為19.5%~23.5%;壓縮油含量≤0.1mg/m3;CO含量≤11.4 mg/m3;CO2含量≤1800mg/m3;無異味;溫度為18~25℃;相對濕度≥20%;顆粒物符合GB13277.1中2級標准。
3.1.2 供氣靈活性
要求選擇的設備在生產的情況下不能停氣,停產時又要能夠停止供氣。要保證連續供氣,就要對系統中的每一個零部件考慮備用或安全設計,這主要體現在電氣控制部分,同時可以考慮多個壓縮機單元間隙工作。
3.1.3 空氣加濕功能
要保證呼吸空氣中的濕度,太乾燥易使喉嚨干澀、紅腫,影響員工身體健康,所以需要在呼吸系統管路中對空氣進行一定的加濕處理。但也不能太濕,太濕易在呼吸面罩中形成水霧,影響員工的視線。
Ⅱ 環保局對噴漆規定
各地規定不同,以山東德州為例:
根據《汽修行業環保治理企業(業戶)須知》
三、以申請環保手續企業的營業場所面積為基準,5000平方及以上的,無論是否涉及鈑金噴漆項目,都要做報告表,由第三方機構做環評報告,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出具相關文書證明,經營方為合法;
5000平方以下的,填寫登記表備案,企業(業戶)取得環保備案登記號,經營即為合法。涉及鈑金噴漆的,不論面積多少都必須符合市環保局、交通運輸局聯合印發的《汽車維修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整治規范要求》(德環辦字〔2017〕138號);
噴漆作業要三房齊備,設有符合規范要求的噴漆房、調漆房、打磨房,打磨房需要獨立建設,三房必須密閉,配齊污染防治設備設施、保證設備設施正常運轉,達到兩個90%;
一是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廢氣收集率達到90%,主要表現為作業時打開作業房間門聞不到刺激性氣味,二是廢氣處置設施進氣口、出氣口要留有檢測設備安裝位置,出氣口揮發性有機物濃度要比進氣口揮發性有機物濃度低90%。
僅涉及危險廢物處置的,營業場所面積5000平方及以上的,填寫報告表、履行環評手續;5000平方以下的,填寫登記表備案,取得環保備案登記號,交通運輸部門予以認可。
五、已許可的各類汽修企業(業戶)鈑金噴漆、危險廢物等環保治理的完成時限為9月底。以上企業(業戶)涉及鈑金噴漆作業、危險廢物處置等環保治理項目,交通運輸部門檢查發現環保不達的,抄告環保部門,由環保部門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9月底前完成整改;
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從10月份開始,環保部門下達停業通知書,交通運輸部門吊銷其經營許可,抄告工商部門撤銷營業執照、抄報屬地政府予以關停。
(2)寮步工業噴漆房多少錢擴展閱讀
《汽修行業環保治理企業(業戶)須知》
六、未經許可的各類汽修企業(業戶),由交通運輸部門責令停業,有繼續經營意願並同意完善相關手續的,作出書面承諾,停業整改。下達責令停業通知書後仍不停業或8月31日前未辦理許可手續的,由交通運輸部門依法處以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抄告屬地政府,列入小散亂污企業名單,由屬地政府依法取締。
辦理許可手續要符合交通運輸部門許可條件和環保部門污染治理標准要求,達到標准要求的,由環保、交通運輸部門聯動許可,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證照齊全方可從事各類維修作業。
七、汽修企業(業戶)違法環保法律規定,由環保部門依法處罰。危險廢物處理必須執行五聯單的規定,該政策為國家統一規定,不得進行變通。
Ⅲ 我是一名噴漆工,我們噴漆房通風效果不好,嗓子不舒服,聞到油漆味就想吐還覺得胸悶,是什麼原因
朋友,油漆對人肯定是有一定上海的,因此:
1,企業要重視員工的健康保護;
2,作為個人要遵守操作規程;
3,必要時可以拿起法律的無期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如下: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促進就業
第三章 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資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八章 職業培訓
第九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章 勞動爭議
第十一章 監督檢查
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詳細內容可以參考:
http://www.plutosoftware.com/ziyr/falvfagv4.htm
http://www.plutosoftware.com/ziyr/falvfagv4.htm#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http://www.plutosoftware.com/ziyr/falvfagv4.htm#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勞動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礦山建設的安全保障
第三章 礦山開採的安全保障
第四章 礦山企業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 礦山安全的監督和管理
第六章 礦山事故處理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礦山生產安全,防止礦山事故,保護礦山職工人身安全,促進采礦業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必須遵守本法。
第三條 礦山企業必須具有保障安全生產的設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採取有效措施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加強礦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
第四條 國務院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礦山安全工作實施統一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礦山安全工作實施統一監督。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對礦山安全工作進行管理。
第五條 國家鼓勵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改進安全設施,提高礦山安全生產水平。
第六條 對堅持礦山安全生產,防止礦山事故,參加礦山搶險救護,進行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章 礦山建設的安全保障
第七條 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八條 礦山建設工程的設計文件,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並按照國家規定經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批准;不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不得批准。
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必須有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參加審查。
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由國務院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制定。
第九條 礦山設計下列項目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
(一)礦井的通風系統和供風量、風質、風速;
(二)露天礦的邊坡角和台階的寬度、高度;
(三)供電系統;
(四)提升、運輸系統;
(五)防水、排水系統和防火、滅火系統;
(六)防瓦斯系統和防塵系統;
(七)有關礦山安全的其他項目。
第十條 每個礦井必須有兩個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間的直線水平距離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
第十一條 礦山必須有與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和通訊設施。
第十二條 礦山建設工程必須按照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
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竣工後,由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驗收,並須有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參加;不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不得驗收,不得投入生產。
第三章 礦山開採的安全保障
第十三條 礦山開采必須具備保障安全生產的條件,執行開采不同礦種的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
第十四條 礦山設計規定保留的礦柱、岩柱,在規定的期限內,應當予以保護,不得開采或者毀壞。
第十五條 礦山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准或者行業安全標准;不符合國家安全標准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不得使用。
第十六條 礦山企業必須對機電設備及其防護裝置、安全檢測儀器,定期檢查、維修,保證使用安全。
第十七條 礦山企業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和井下空氣含氧量進行檢測,保證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 礦山企業必須對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隱患採取預防措施:
(一)冒頂、片幫、邊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塵爆炸;
(三)沖擊地壓、瓦斯突出、井噴;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災、水害;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業發生的危害;
(六)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在害物質引起的危害;
(七)其他危害。
第十九條 礦山企業對使用機械、電氣設備,排土場、矸石山、尾礦庫和礦山閉坑後可能引起的危害,應當採取預防措施。
第四章 礦山企業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 礦山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礦長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二十一條 礦長應當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發揮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作用。
第二十二條 礦山企業職工必須遵守有關礦山安全的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
礦山企業職工有權對危害安全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三條 礦山企業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生產安全的合法權益,組織職工對礦山安全工作進行監督。
第二十四條 礦山企業違反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工會有權要求企業行政方面或者有關部門認真處理。
礦山企業召開討論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應當有工會代表參加,工會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五條 礦山企業工會發現企業行政方面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礦山企業行政方面建議組織職工撒離危險現場,礦山企業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 礦山企業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
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七條 礦長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
礦山企業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礦山安全工作經驗。
第二十八條 礦山企業必須向職工發放保障安全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九條 礦山企業不得錄用未成年人從事礦山井下勞動。
礦山企業對女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得分配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
第三十條 礦山企業必須制定礦山事故防範措施,並組織落實。
第三十一條 礦山企業應當建立由專職或者兼職人員組成的救護和醫療急救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和葯物。
第三十二條 礦山企業必須從礦產品銷售額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必須全部用於改善礦山安全生產條件,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 礦山安全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礦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監督職責:
(一)檢查礦山企業和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貫徹執行礦山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
(二)參加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三)檢查礦山勞動條件和安全狀況;
(四)檢查礦山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五)監督礦山企業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拖專項費用的情況;
(六)參加並監督礦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監督職責。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對礦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管理職責:
(一)檢查礦山企業貫徹執行礦山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
(二)審查批准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
(三)負責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竣工驗收;
(四)組織礦長和礦山企業安全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五)調查和處理重大礦山事故;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管理職責。
第三十五條 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礦山安全監督人員有權進入礦山企業,在現場檢查安全狀況;發現有危及職工安全的緊急險情時,應當要求礦山企業立即處理。
第六章 礦山事故處理
第三十六條 發生礦山事故,礦山企業必須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對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如實報告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和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
第三十七條 發生一般礦山事故,由礦山企業負責調查和處理。
發生重大礦山事故,由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會和礦山企業按照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三十八條 礦山企業對礦山事故中傷亡的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給予撫恤或者補償。
第三十九條 礦山事故發生後,應當盡快消除現場危險,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現場危險消除後,方可恢復生產。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分配職工上崗作業的;
(二)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標准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安全檢測儀器的;
(三)未按照規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的;
(四)拒絕礦山安全監督人員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隱瞞事故隱患、不如實反映情況的;
(五)未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礦山事故的。
第四十一條 礦長不具備安全專業知識的,安全生產的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調整配備合格人員後,方可恢復生產。
第四十二條 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未經批准擅自施工的,由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施工;拒不執行的,由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由有關主管部門吊銷其采礦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四十三條 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產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並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拒不停止生產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由有關主管部門吊銷其采礦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四十四條 已經投入生產的礦山企業,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而強行開採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進;逾期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或者由有關主管部門吊銷其采礦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復議機關應當在接到復議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復議機關逾期不作出復議決定的,當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六條 礦山企業主管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 礦山企業主管人員對礦山事故隱患不採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礦山安全監督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國務院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法制定實施條例,報國務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法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
第五十條 本法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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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促進就業
第三章 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資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八章 職業培訓
第九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章 勞動爭議
第十一章 監督檢查
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 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 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 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 者,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 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
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 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 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 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五條 國家採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 定勞動標准,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系,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條 國家提倡勞動者參加社會義務勞動,開展勞動競賽和合 理化建議活動,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表彰和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
第七條 勞動者有權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 工會代表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
第八條 勞動者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 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 行平等協商。
第九條 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勞動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工 作。
第二章 促進就業
第十條 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 業機會。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范
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 國家支持勞動者自願組織起來就業和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發展多種類型的職 業介紹機構,提供就業服務。
第十二條 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 而受歧視。
第十三條 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 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 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准。
第十四條 殘疾人、少數民族人員、退出現役的軍人的就業,法 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
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三章 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 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 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 規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
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 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延
續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 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 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 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
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
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 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
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
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 出意見。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
重新處理;勞動者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 和幫助。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三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
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第三十四條 集體合同簽訂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 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條 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 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准 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 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 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 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
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 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 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 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 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 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 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 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 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 院規定。
第五章 工資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 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 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五十二條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准,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五十三條 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 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 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十五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五十六條 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
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 告。
第五十七條 國家建立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
對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勞動者的職業病狀況,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
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
第五十九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 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六十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 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六十一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 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活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
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ca
Ⅳ 廣東東莞寮步鎮新城工業區(內的服裝廠)多不 有那些。/ 急急 。。樓主在線等....
好像只有一個 洋得服飾廠
Ⅳ 東莞寮步都有哪些工業區,那些廠子比較不錯的。
華南工業區以及附近的松山湖開發區很多大廠好廠,不過越好的廠越難進,自己掂量下。
Ⅵ 東莞寮步有哪些工業區
有橫坑工業區,
泉塘工業區,
繆邊工業區
一般一個村就有一個工業區
Ⅶ 做一條全自動的噴漆生產線要多少錢
噴漆生產線是非標定製的,很難有標準的報價,最起碼得了解下您的線體要求要多長,要求哪些工序等,常見的工序有前處理、流平、烘乾等,也要看怎樣的輸送線體,懸掛的,還是spindle線體,然後也要噴塗的主體設備是往復式噴塗設備還是機器人噴塗設備等等因素。深圳市榮德機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可以提供整廠規劃噴塗方案,您可以上網了解下,謝謝!
Ⅷ 東莞市汽車維修師傅(噴漆)多少錢一個月
如果是大師傅的應該在4000左右 前題是要在4S店上班
Ⅸ 關於東莞市寮步鎮百業工業城的五一新開的女人街
基本上比較難,百業那裡有幾家廠,最大的是一家三星,但是那裡已經有一個小服裝市場.然後附近還有先鋒,偉易達等等,那邊廠礦附近也衍生了很多服裝店.人流量是有,能不能做起來還要看你自己的服裝定位和特色.
Ⅹ 東莞寮步松山湖哪個工業區的廠好點
松山湖工業區是松山湖北部區,總面積約10平方公里,分成A、B、C、D、E五個工業分區和一個城市核心區,重點引進電子信息、生物技術、高端裝備製造等領域科技實力較強的世界500強企業和國內外行業龍頭企業前來設立地區總部、研發中心、采購中心、服務中心,全力打造東莞總部研發基地。比較大的廠有:廣東生益科技 宇龍通信科技新能源科技易事特天弘科技艾利和金威啤酒泛亞太生物科技領亞電子科技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