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開展工業旅遊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工業旅遊分工業遺產旅遊和觀光工廠。
工業遺產旅遊,有六個共性:
1可行性:發展工業遺產旅遊的潛力;
2必須與旅遊項目開發的相關人員通力合作;
3注重工業遺產及相關文化的保護;
4必須具備一定經濟效益;
5必須保持工業遺產的原真型;
6符合公眾感知和審美。
觀光工廠包括:旅遊業、工廠、遊客,三個因素去思考了。
觀光工廠其實是企業體驗式廣告,讓消費者真正走進企業內部,了解產品的源頭,從顧客滿意到顧客忠誠。像康師傅、蒙牛乳業、青島啤酒這類的食品企業,讓消費者走進生產線參觀,才能真正讓消費者吃的放心;例如安踏、海瀾集團、美特斯邦威等,打造企業專屬的展廳、博物館,讓消費者在參觀的同時形成對品牌的強烈認同;再例如大眾汽車、凱迪拉克工廠等,這類神秘的汽車製造企業,對消費者有很大的吸引力,技術與科普結合,品牌故事與產品特色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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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有國家政策鼓勵的行業有那些
一、農林業
1.糧食中低產田綜合治理與穩產高產基本農田建設
2.國家級農產品基地建設
3.蔬菜、花卉無土栽培
4.優質、高產、高效標准化栽培和養殖技術開發及應用
5.重大病蟲害及動物疾病防治
6.農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動植物、野生動植物遺傳工程及基因庫建設
7.動植物優良品種選育、繁育、保種和開發
8.種(苗)脫毒技術開發及應用
9.旱作節水農業、保護性耕作、生態農業建設、耕地質量建設以及新開耕地快速培肥技術開發
10.生態種(養)技術開發與應用
11.農用薄膜無污染降解技術及農田土壤重金屬降解技術開發及應用
12.綠色無公害飼料及添加劑研究開發
13.內陸流域性大湖資源增殖保護工程
14.遠洋漁業
15.奶牛養殖
16.牛羊胚胎(體內)及精液工廠化生產
17.農業克隆技術研發
18.耕地保養管理與土、肥、水速測技術開發
19.農、林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地、保護區建設以及種質資源收集、保存、鑒定、開發和應用等
二、水利
1.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及干支流控制性工程
2.跨流域調水工程
3.水資源短缺地區水源工程
4.農村人畜飲水及改水工程
5.海堤防維護及建設
6.江河湖庫清淤疏浚工程
7.病險水庫和堤防除險加固工程
8.堤壩隱患監測與修復技術開發應用
9.城市積澇預警和防洪工程
10.牧區水利工程
11.淤地壩工程
12.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開發製造
13.大中型灌區改造及配套設施建設
14.高效輸配水、節水灌溉技術及設備製造
15.水情水質自動監測及防洪調度自動化系統開發
三、煤炭
1.煤田地質及地球物理勘探
2.120萬噸/年及以上的高產高效煤礦(含礦井、露天)、高效選煤廠建設
3.礦井災害(瓦斯、煤塵、礦井水、火、圍岩等)防治
4.工業及生活用環保型煤開發及生產
5.水煤漿技術開發及應用
6.煤炭氣化、液化技術開發及應用
7.煤層氣勘探、開發和礦井瓦斯利用
8.低熱值燃料(含煤矸石)及煤礦伴生資源開發利用及設備製造
9.管道輸煤
10.煤炭高效洗選脫硫技術開發及應用
11.節水型選煤工程技術開發及應用
12.地面沉陷區治理、礦井水資源保護及利用
13.煤電、煤焦化(焦爐煤氣、煤焦油深加工)一體化建設
14.提高資源回收率的採煤方法、工藝開發應用及裝備製造
四、電力
1.水力發電
2.單機60萬千瓦及以上超臨界、超超臨界機組電站建設
3.採用30萬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熱機組的熱電聯產,以及熱、電、冷多聯產
4.缺水地區單機60萬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機組電站建設
5.風力發電及太陽能、地熱能、海洋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
6.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
7.30萬千瓦及以上循環流化床、增壓流化床、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等潔凈煤發電
8.單機20萬千瓦及以上採用流化床鍋爐並利用煤矸石或劣質煤發電
9.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輸變電
10.投運發電機組脫硫改造
11.城鄉電網改造及建設
12.繼電保護技術、電網運行安全監控信息技術開發
13.大型電站及大電網變電站集約化設計和自動化技術開發
14.跨區電網互聯工程技術開發
15.輸變電新技術推廣應用
16.降低輸、變、配電損耗技術開發及應用
17.分散供電技術開發及應用
五、鋼鐵
1.黑色金屬礦山接替資源勘探及關鍵勘探技術開發
2.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寬500毫米以上配干熄焦、裝煤、推焦除塵裝置的新一代大容積機械化焦爐建設
3.煤搗固煉焦、配型煤煉焦工藝技術應用
4.干法熄焦、導熱油換熱技術應用
5.120萬噸/年以上大型鏈篦機回轉窯和帶式球團焙燒機等氧化球團生產
6.15萬噸/年及以上直接還原法煉鐵
7.先進適用的熔融還原技術開發及應用
8.廢鋼加工處理(分類、剪切和打包,不含煉鋼)
9.合金鋼大方坯、大型板坯、圓坯、異型坯及近終型連鑄技術開發及應用
10.現代化熱軋寬頻鋼軋機關鍵技術開發應用及關鍵部件製造
11.薄板坯連鑄連軋關鍵技術開發應用及關鍵部件製造
12.高強度鋼生產
13.高速重載鐵路用鋼生產
14.石油開採用油井管、電站用高壓鍋爐管及油、氣等長距離輸送用鋼管生產
15.H型鋼、400MPa及以上螺紋鋼筋生產
16.冷連軋寬頻鋼關鍵技術開發應用及關鍵部件製造
17.冷軋硅鋼片生產
18.控制軋制、控製冷卻工藝技術應用
19.直徑550毫米以上超高功率石墨電極生產
20.大型高爐用微孔、超微孔炭磚生產
21.優質合成、不定形耐火材料生產
22.鐵合金新工藝、新技術開發應用
23.全燃煤氣熱電聯產
24.蓄熱式燃燒技術應用
25.冶金綜合自動化技術應用
六、有色金屬
1.有色金屬礦山接替資源勘探及關鍵勘探技術開發
2.銅、鋁、鉛、鋅、鎳大中型礦山建設
3.緊缺資源的深部及難采礦床開采
4.硫化礦物無污染強化熔煉工藝開發及應用
5.高效萃取設備和工藝技術開發
6.高精銅板、帶、箔、管材生產及技術開發
7.高精鋁板、帶、箔及高速薄帶鑄軋生產技術開發與設備製造
8.軌道交通用高性能金屬材料製造
9.有色金屬復合材料技術開發及應用
10.高性能、高精度硬質合金及深加工產品和陶瓷材料生產
11.稀有、稀土金屬深加工及其應用
12.錫化合物、銻化合物(不含氧化銻)生產
13.高性能磁性材料製造
14.超細粉體材料、電子漿料及其製品生產
15.非晶合金薄帶製造
16.新型剎車材料製造
17.高品質鎂合金鑄造及板、管、型材加工技術開發
18.有色金屬生產過程檢測和控制技術開發
19.焙燒、熱壓預氧化和細菌氧化提金工藝技術開發及應用
七、化工
1.化工原料礦產資源勘探及大中型化工原料礦山建設
2.資源節約和環保型氮肥裝置建設以及原料本地化、經濟化改造
3.優質磷復肥、鉀肥及各種專用復合肥生產
4.高效、低毒、安全新品種農葯及中間體開發生產
5.用清潔生產技術建設和改造無機化工生產裝置
6.環保型塗料生產
7.新型生物化工產品、專用精細化學品和膜材料生產
8.新型高效、無污染催化劑開發及生產
9.有機硅、有機氟及高性能無機氟化工產品生產
10.無機納米及功能性材料生產
11.新型染料及其中間體開發及生產
12.大型芳烴生產裝置建設
13.提高油品質量的煉油及節能降耗裝置改造
14.大型乙烯建設(東部及沿海80萬噸/年及以上、西部60萬噸/年及以上)及現有乙烯改擴建
15.大型合成樹脂及合成樹脂新工藝、新產品開發
16.大型己內醯胺、乙二醇、丙烯腈的生產技術開發和成套設備製造
17.大型合成橡膠、合成膠乳和熱塑性彈性體先進工藝開發、新產品製造
18.新型環保型油劑、助劑等紡織專用化學品生產
19.復合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工程塑料及低成本化、新型塑料合金生產
20.採用先進工藝技術的大型基本有機化工原料生產
21.高等級道路瀝青、聚合物改性瀝青和特種瀝青生產
22.低硫含酸重質原油綜合利用
23.合成樹脂加工用新型助劑、新型吸附劑、高性能添加劑和復配技術開發
24.20萬噸/年及以上氧氯化法制聚氯乙烯
25.氯化法鈦白粉生產
26.高等級子午線輪胎及配套專用材料、設備生產
27.醇醚燃料生產
八、建材
1.日產4000噸及以上(西部地區日產2000噸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產及裝備和配套材料開發
2.新型節能環保牆體材料、絕熱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建築密封材料、建築塗料開發生產
3.優質環保型摩擦與密封材料生產
4.3萬噸/年及以上無鹼玻璃纖維池窯拉絲技術和高性能玻璃纖維及製品技術開發與生產
5.優質節能復合門窗及五金配件生產
6.新型管材(含管件)技術開發製造
7.優質浮法玻璃生產技術、裝備和節能、安全平板玻璃深加工技術開發
8.一次沖洗用水量6升及以下的坐便器、節水型小便、蹲便器及節水控制設備開發生產
9.高新技術和環保產業需求的高純、超細、改性等精細加工礦物材料生產及其技術裝備開發製造
10.新型干法水泥和新型牆體材料等建材產品生產中消納工業廢棄物、城市垃圾和污泥的無害化與資源化關鍵技術及裝備開發
11.玻璃纖維增強塑料製品(玻璃鋼)機械化成型技術開發
12.散裝水泥裝備技術開發
13.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劑技術開發與生產
14.50萬噸/年及以上人工砂生產線及其技術裝備開發生產
15.100萬噸/年及以上大型水泥粉磨站建設
16.20萬立方米/年以上大型石材荒料、30萬平方米/年以上超薄復合石材生產
17.高品質人工晶體材料生產技術開發
九、醫葯
1.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葯開發與生產
2.重大傳染病防治疫苗和葯物開發與生產
3.新型診斷試劑及生物晶元技術開發與生產
4.新型計劃生育葯物及器具開發與生產(含第三代孕激素的避孕葯,第三代宮內節育器等)
5.天然葯物、海洋葯物開發與生產
6.制劑新輔料開發與生產
7.關鍵醫葯中間體開發與生產
8.醫葯生物工程新技術、新產品開發
9.新型葯物制劑技術開發與應用
10.大規模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發酵生產、純化技術開發和應用
11.葯物生產中的膜技術、超臨界萃取技術、手性技術及自控技術等開發和應用
12.原料葯清潔生產工藝開發與應用
13.新型葯用包裝材料及其技術開發
14.中葯現代化(瀕危稀缺葯用動植物人工繁育技術開發;先進農業技術在中葯材規范化種植、養殖中的應用;中葯有效成份的提取、純化、質量控制新技術開發和應用;中葯現代劑型的工藝技術、生產過程式控制制技術和裝備的開發與應用;中葯飲片創新技術開發和產業化)
15.少數民族醫葯開發生產
16.數字化醫學影像產品及醫療信息技術開發與製造
17.早期診斷醫療儀器設備開發製造
18.微創外科和介入治療裝備及器械開發製造
19.醫療急救及康復工程技術裝置開發生產
20.實驗動物養殖
21.微生物開發利用
十、機械
1.數控機床關鍵零部件及刀具製造
2.三軸以上聯動的高速、精密數控機床,數控系統及交流伺服裝置、直線電機製造
3.新型感測器開發及製造
4.轎車軸承、鐵路軸承、精密軸承、低噪音軸承製造
5.轉輪直徑8.5米及以上混流、軸流式水電設備及其關鍵配套輔機製造
6.大型貫流及抽水蓄能水電機組及其關鍵配套輔機製造
7.60萬千瓦及以上超臨界及超超臨界火電機組成套設備技術開發、設備製造及其關鍵配套輔機製造
8.30萬千瓦及以上循環流化床鍋爐製造
9.40萬千瓦級以上燃氣、蒸汽聯合循環設備製造
10.大型、精密、專用鑄鍛件技術開發及設備製造
11.500千伏及以上超高壓交、直流輸變電成套設備製造
12.清潔能源發電設備製造(核電、風力發電、太陽能、潮汐等)
13.30萬噸/年及以上合成氨成套設備製造
14.60萬噸/年及以上乙烯成套設備製造技術開發及應用
15.集散型(DCS)控制系統及智能化現場儀表開發及製造
16.精密儀器開發及製造
17.新型液壓、氣動、密封元器件及裝置製造
18.自動化焊接設備技術開發及設備製造
19.大型、精密模具及汽車模具設計與製造
20.可控氣氛及大型真空熱處理技術開發及設備製造
21.安全生產及環保檢測儀器設計製造
22.城市垃圾處理設備製造
23.粉煤灰儲運、利用成套設備製造
24.廢舊電器、塑料、廢舊橡膠回收利用設備製造
25.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設備製造
26.工業機器人及其成套系統開發製造
27.500萬噸/年及以上礦井綜合採掘、裝運成套設備及大型煤礦洗選機械設備製造
28.2000萬噸級/年及以上大型露天礦成套設備製造
29.大型油氣集輸設備製造
30.自動化高速多色成套印刷設備製造
31.種、肥、水、葯高效施用和保護性耕作等農機具製造
32.5噸/時以上種子加工成套設備開發製造
33.禽、畜類自動化養殖成套設備製造
34.設施農業設備製造
35.農、林、漁、畜產品深加工及資源綜合利用設備製造
36.秸稈綜合利用關鍵設備製造
等
十一、汽車
1.汽車、摩托車整車及發動機、關鍵零部件系統設計開發
2.自動變速箱、重型汽車變速箱等汽車關鍵零部件及具有自主產權(品牌)的先進、適用汽車、發動機製造
3.汽車輕量化及環保型新材料製造
4.汽車重要部件的精密鍛壓、多工位壓力成型及鑄造
5.汽車、摩托車型式試驗及維修用檢測系統開發製造
6.壓縮天然氣、氫燃料、合成燃料、液化石油氣、醇醚類燃料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開發及製造
7.先進的小排量經濟型乘用車、集裝箱運輸車、多軸大型專用車輛
8.先進的轎車用柴油發動機開發製造
9.城市用低底盤公共汽車開發製造
十二、航空航天
1.飛機及零部件開發製造
2.航空發動機開發製造
3.機載設備系統開發製造
4.直升機總體、旋翼系統、傳動系統開發製造
5.航空航天用新型材料開發及生產
6.航空航天用燃氣輪機製造
7.衛星、運載火箭及零部件製造
8.航空、航天技術應用及系統軟硬體產品、終端產品開發生產
9.航空器地面模擬訓練系統開發製造
10.航空器地面維修、維護、檢測設備開發製造
11.衛星地面系統建設及設備製造
十三、輕工
1.符合經濟規模的林紙一體化木漿、紙和紙板生產
2.高新技術制漿造紙機械成套設備開發製造
3.非金屬製品模具設計、加工、製造
4.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產品開發
5.農用塑料節水器材和農用多層薄膜開發、生產
6.高技術陶瓷(含工業陶瓷)產品及裝備技術開發
7.陶瓷清潔生產技術開發及應用
8.光、機、電子一體縫制機械及特種工業縫紉機開發製造
9.天然香料、合成香料新技術開發和產品製造
10.新型、生態型(易降解、易回收、可復用)包裝材料研發、生產
11.新型塑料保溫板、大口徑塑料管材(直徑0.5米以上)、超低噪音排水塑料管、防滲土工膜、醫用塑料等新型塑料產品開發、製造
12.高新、數字印刷技術及高清晰度製版系統開發及應用
13.高技術綠色電池產品製造(無汞鹼錳電池、氫鎳電池、鋰離子電池、高容量密封型免維護鉛酸蓄電池、燃料電池、鋅空氣電池、太陽能電池)
14.少數民族特需用品製造
15.天然食品添加劑原料及生產技術開發應用
16.無元素氯(ECF)和全無氯(TCF)化學紙漿漂白工藝開發及應用
十四、紡織
1.高檔紡織品生產、印染和後整理加工
2.採用化纖高模擬加工技術生產高檔化纖面料
3.各種差別化、功能化化學纖維、高技術纖維生產
4.纖維及非纖維用新型聚脂(聚對苯二甲酸丙二醇酯、聚葵二酸乙二醇酯、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等)生產
5.符合生態、資源綜合利用與環保要求的特種天然纖維(包括除羊毛以外的其他動物纖維、麻纖維、竹纖維、桑蠶絲、彩色棉花等)產品加工
6.採用高新技術的產業用特種紡織品生產
7.新型高技術紡織機械及關鍵零部件製造
8.高檔地毯、抽紗、刺綉產品生產
9.採用計算機集成製造系統的高檔服裝生產
10.利用可再生資源的新型纖維(聚乳酸纖維、溶劑法纖維素纖維、動植物蛋白纖維等)生產
11.紡織、紡機企業生產所需檢測、試驗儀器開發製造
十五、建築
1.節能省地型建築暨綠色建築的開發
2.高層建築與空間結構技術開發
3.低雜訊建築施工機具開發與製造
4.住宅高性能外圍護結構材料與部件製造
5.新型建築結構系統開發
6.建築隔震減震結構體系及產品研發與推廣
7.建築節水、節能、節地及節材關鍵技術開發
8.智能建築產品與設備的生產製造與集成技術研究
9.居住及公共建築集中採暖按熱量計量技術應用
10.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漿及其施工技術開發
十六、城市基礎設施及房地產
1.城市基礎空間信息數據生產及關鍵技術開發
2.城市公共交通建設
3.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體系建設
4.城市交通管制系統技術開發及設備製造
5.城鎮地下管道共同溝建設
6.城鎮供排水管網工程、供水水源及凈水廠工程
7.城鎮燃氣工程
8.城鎮集中供熱建設和改造工程
9.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工程
10.節能、低污染取暖設備製造
11.城鎮園林綠化及生態小區建設
12.城市立體停車場建設
13.先進適用的建築成套技術、產品和住宅部品研發和推廣
14.燃氣汽車加氣站工程
15.城市建設管理信息化技術開發
16.城市生態系統關鍵技術開發
17.城際快速、城市軌道交通(經國家批准)系統開發、建設及車輛製造
18.城市節水技術開發與應用
19.城市照明智能化、綠色照明產品及系統技術開發
20.國家住宅示範工程建設
十七、公路
1.國道主幹線、西部開發公路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項目建設
2.公路智能運輸系統開發與建設
3.公路快速客貨運輸系統開發與建設
4.公路管理信息系統開發與建設
5.公路工程新材料開發及生產
6.公路工程及養護新型機械設備設計製造
7.公路集裝箱和廂式運輸
8.特大跨徑橋梁修築和養護技術開發
9.長大隧道修築和維護技術開發
10.農村客貨運輸網路開發與建設
11.農村公路建設
十八、信息產業
1.2.5GB/S及以上光同步傳輸系統建設
2.155MB/S及以上數字微波同步傳輸設備製造及系統建設
3.衛星通信系統、地球站設備製造及建設
4.網管監控、七號信令、時鍾同步、計費等通信支撐網建設
5.數據通信網設備製造及建設
6.智能網等新業務網設備製造及建設
7.寬頻網路設備製造及建設
8.數字蜂窩移動通信網建設
9.IP業務網路建設
10.郵政儲蓄網路建設
11.郵政綜合業務網建設
12.郵件處理自動化工程
13.衛星數字電視廣播系統建設
14.增值電信業務平台建設
15.32波及以上光纖波分復用傳輸系統設備製造
16.10GB/S及以上數字同步系列光纖通信系統設備製造
17.支撐通訊網的新技術設備製造
18.同溫層通信系統設備製造
19.數字移動通信(含GSM-R)、接入網系統、數字集群通信系統及路由器、網關等網路設備製造
20.大中型電子計算機及高性能微機、工作站、伺服器設備製造
21.線寬1.2微米以下大規模集成電路設計、製造
22.大規模集成電路裝備製造
23.新型電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頻率元器件、混合集成電路、電力電子器件、光電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感測器、新型機電元件、高密度印刷電路板和柔性電路板等)製造
24.電子專用材料製造
25.軟體開發生產
26.計算機輔助設計(CAD)、輔助測試(CAT)、輔助製造(CAM)、輔助工程(CAE)系統開發生產
27.電子專用設備、儀器、工模具製造
28.大容量光、磁碟驅動器及其部件和數字產品用存儲卡製造
29.新型顯示器件、中高解析度彩色顯像管/顯示管及玻殼製造及技術開發
30.新型(非色散)單模光纖及光纖預制棒製造
31.數字音視頻廣播系統設備製造
32.高密度數字激光視盤播放機碟片製造
33.只讀光碟和可記錄光碟復制生產
34.數字攝錄機、數字錄放機、數字電視產品製造
35.普通紙傳真機製造
36.信息安全產品、網路監察專用設備開發製造
37.數字多功能電話機製造
38.6英寸及以上單晶硅、多晶硅及晶片製造
39.多普勒雷達技術及設備製造
40.汽車電子產品製造
41.醫療電子產品製造
42.金融電子設備製造及系統建設
43.無線區域網(Wi-Fi短距離無線通信技術等)技術開發、設備製造
44.電子商務和電子政務系統開發
45.衛星導航系統技術開發及設備製造
十九、其他服務業
1.電子商務、現代物流服務體系建設及以連鎖經營形式發展的中小超市、便利店、專業店等新型零售業態
2.糧食、棉花、食糖、食用油、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的現代化倉儲等物流設施建設
3.現代化的農產品市場流通設施及農產品貿工農一體化設施建設
4.閑置設備、舊貨、舊機動車調劑交易市場建設
5.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6.農、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7.租賃服務
8.後勤社會化服務
9.城市社區服務網點建設
10.房地產中介服務、物業管理服務
11.社會化養老服務
12.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
13.基本醫療、計劃生育、預防保健服務設施建設
14.血站建設
15.遠程醫療服務
16.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大眾文化、科普、體育設施建設及產業化運營
17.文物保護及設施建設
18.幼兒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及特殊教育
19.遠程教育系統建設
20.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及兒童社會福利設施建設
21.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及旅遊信息服務系統開發
22.工業旅遊、農業旅遊、森林旅遊、生態旅遊及其它旅遊資源綜合開發項目建設
23.信用卡及其網路服務
24.旅遊商品、紀念品開發
25.就業創業咨詢、輔導、中介及培訓服務
26.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新產品開發設計中心、科研中試基地、實驗基地建設
27.科學普及、技術推廣、科技交流、技術咨詢、知識產權及氣象、環保、測繪、地震、海洋、技術監督等科技服務
28.經濟、規劃、工程、管理、會計、審計、法律、環保等咨詢服務
29.科學儀器、實驗動物、化學試劑、文獻信息等科研支撐條件共建共享服務
30.商品質量認證和質量檢測
31.防偽技術開發和運用
32.資信調查與評級服務體系建設
33.動漫製作
二十、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
1.礦山生態環境恢復工程
2.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
3.微鹹水、劣質水、海水的開發利用及海水淡化工程
4.消耗臭氧層物質替代品開發與利用
5.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建設
6.危險廢棄物處理中心建設
7.區域性廢舊汽車處理中心建設
8.流出物輻射環境監測技術工程
9.環境監測體系工程和新型環保技術開發應用
10.放射性廢物及其它危險廢物安全處置技術及設備開發、製造
11.流動污染源(火車、船舶、汽車等)防治技術開發及應用
12.城市交通雜訊與振動控制及材料生產
13.電網、信息系統電磁輻射控制技術開發
14.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類產品的替代品開發與應用
15.廢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類產品處置技術開發與應用
16."三廢"綜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17."三廢"處理用生物菌種和添加劑開發及生產
18.含汞廢物的汞回收處理技術開發應用及成套設備製造
19.重復用水技術開發及設備製造與使用
20.高效、低能耗污水處理與再生技術開發及設備製造
21.城鎮垃圾及其他固體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工程
22.廢物填埋防滲膜生產
23.新型水處理葯劑開發及生產
24.煤氣、煙氣除塵、脫硫、脫硝技術及裝置開發、成套設備製造
25.牆體吸收雜訊技術與材料開發
26.交流變頻調速節能技術開發及應用
27.機動車、內燃機車節油技術開發及應用
28.新型節能環保家用電器和關鍵零部件生產及技術開發
29.節水、節能產品生產
30.用水監測儀器開發、生產
31.新型節能照明產品、生產技術開發和配套的材料、設備技術開發
32.節能、節水、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等技術開發、應用及設備製造
33.日產2000噸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產余熱發電
34.高爐、轉爐、焦爐煤氣回收及綜合利用
35.高能耗、污染重的石油、石化、化工行業節能、環保改造
36.高效、節能采礦、選礦技術(葯劑)及設備開發、成套設備製造
37.多元素共生礦資源綜合利用
38.低品位、復雜、難處理礦開發及綜合利用
39.尾礦、廢渣等資源綜合利用
40.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
Ⅲ 國家對旅遊項用地有哪些優惠政策
國家對旅遊項用地有以下優惠政策:
一、積極保障旅遊業發展用地供應
1、有效落實旅遊重點項目新增建設用地
按照資源和生態保護、文物安全、節約集約用地原則,在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相關規劃銜接的基礎上,加快編制旅遊發展規劃。對符合相關規劃的旅遊項目,各地應按照項目建設時序,及時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依法辦理土地轉用、徵收或收回手續,積極組織實施土地供應。加大旅遊扶貧用地保障。
2、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廢棄地、邊遠海島等土地建設旅遊項目
在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和相關規劃的前提下,對使用荒山、荒地、荒灘及石漠化、邊遠海島土地建設的旅遊項目,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出讓底價可按不低於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相關費用之和的原則確定。對復墾利用垃圾場、廢棄礦山等歷史遺留損毀土地建設的旅遊項目,各地可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會投資,鼓勵土地權利人自行復墾。
3、依法實行用地分類管理制度
旅遊項目中,屬於永久性設施建設用地的,依法按建設用地管理;屬於自然景觀用地及農牧漁業種植、養殖用地的,不徵收(收回)、不轉用,按現用途管理,由景區管理機構和經營主體與土地權利人依法協調種植、養殖、管護與旅遊經營關系。
4、多方式供應建設用地
旅遊相關建設項目用地中,用途單一且符合法定劃撥范圍的,可以劃撥方式供應;用途混合且包括經營性用途的,應當採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應,其中影視城、仿古城等人造景觀用地按《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准》的「娛樂康體用地」辦理規劃手續,土地供應方式、價格、使用年限依法按旅遊用地確定。
景區內建設亭、台、棧道、廁所、步道、索道纜車等設施用地,可按《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准》「其他建設用地」辦理規劃手續,參照公園用途辦理土地供應手續。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鼓勵以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方式供應旅遊項目建設用地。
5、加大旅遊廁所用地保障力度
要高度重視旅遊廁所在旅遊業發展中的文明窗口地位和基本公共服務作用。新建、改建旅遊廁所及相關糞便無害化處理設施需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可在2018年前由旅遊廁所建設單位集中申請,按照法定報批程序集中統一辦理用地手續,各地專項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糞便處理設施,可以劃撥方式供應。支持在其他項目中配套建設旅遊廁所,可在供應其他項目建設用地時,將配建要求納入土地使用條件,土地供應後,由相關權利人依法明確旅遊廁所產權關系。
二、明確旅遊新業態用地政策
1、引導鄉村旅遊規范發展
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縣域鄉村建設規劃、鄉和村莊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等相關規劃的前提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使用建設用地自辦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單位和個人共同舉辦住宿、餐飲、停車場等旅遊接待服務企業。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管理辦法,城鎮和鄉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條件依法從事旅遊經營。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可依法通過承包經營流轉的方式,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農用地、未利用地,從事與旅遊相關的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生產。支持通過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優化農村建設用地布局,建設旅遊設施。
2、促進自駕車、房車營地旅遊有序發展
按照「市場導向、科學布局、合理開發、綠色運營」原則,加快制定自駕車房車營地建設規劃和建設標准。新建自駕車房車營地項目用地,應當滿足符合相關規劃、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完備、建築材料環保、建築風格色彩與當地自然人文環境協調等條件。自駕車房車營地項目土地用途按旅館用地管理,按旅遊用地確定供應底價、供應方式和使用年限。
3、支持郵輪、遊艇旅遊優化發展
新建郵輪、遊艇碼頭用地實行有償使用。有償使用的郵輪、遊艇碼頭用地可採取協議方式供應。現有碼頭增設郵輪、遊艇停泊功能的,可保持現有土地權利類型不變;利用現有碼頭設施用地、房產增設住宿、餐飲、娛樂等商業服務設施的,經批准可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
4、促進文化、研學旅遊發展
利用現有文化遺產、大型公共設施、知名院校、科研機構、工礦企業、大型農場開展文化、研學旅遊活動,在符合規劃、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上述機構土地權利人利用現有房產興辦住宿、餐飲等旅遊接待設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權利類型不變;土地權利人申請辦理用地手續的,經批准可以協議方式辦理。歷史文化街區建設控制地帶內的新建建築物、構築物,應當符合保護規劃確定的建設控制要求。
(3)工業旅遊有哪些政策支持擴展閱讀
加強旅遊業用地服務監管的政策:
1、做好確權登記服務
各地要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體系要求,不斷增強服務意識,堅持方便企業、方便群眾,減少辦證環節,提高辦事效率,改進服務質量,積極做好旅遊業發展用地等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依法明晰產權、保護權益,為旅遊業發展提供必要的產權保障和融資條件。
2、建立部門共同監管機制
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等旅遊資源開發,建設項目用地供應和使用管理應同時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及其他相關區域保護發展建設等規劃,不符合的,不得批准用地和供地。
新供旅遊項目用地,將環保設施建設、建築材料使用、建築風格協調等要求納入土地供應前置條件的,提出條件的政府部門應與土地使用權取得者簽訂相關建設活動協議書,並依法履行監管職責。要及時總結旅遊產業用地利用實踐情況,積極開展旅遊產業用地重大問題研究和探索創新。
3、嚴格旅遊業用地供應和利用監管
嚴格旅遊相關農用地、未利用地用途管制,未經依法批准,擅自改為建設用地的,依法追究責任。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出讓或變相出讓風景名勝區資源及其景區土地。規范土地供應行為,以協議方式供應土地的,出讓金不得低於按國家規定所確定的最低價。
嚴格旅遊項目配套商品住宅管理,因旅遊項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要求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不得批准。嚴格相關旅遊設施用地改變用途管理,土地供應合同中應明確約定,整宗或部分改變用途,用於商品住宅等其他經營項目的,應由政府收回,重新依法供應。
Ⅳ 近幾年來國家對旅遊業的政策
1.
去產能、去庫存產業與旅遊的融合帶來全新業態 我國經濟結構將逐漸從去產能、去庫存向跨界融合方向發展.對於因去產能而失去生產能力的工業型企業(鋼鐵、煤炭行業),可以轉變經營思路,探索「旅遊+工業」的新業態發展之路,目前我國工業旅遊還未形成成熟的發展模式,工業旅遊相應的資源及產品構建還處於較為落後的初級階段,但在我國尋求經濟結構快速調整的利好政
2.
農業、鄉村與旅遊的融合,成為支撐農民創收的新方式 報告指出,2017年,國家將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強農惠農政策,拓展農民就業增收渠道,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推動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互促共進,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推動服務業模式創新和跨界融合,完善旅遊設施和服務,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大力發展鄉村、休閑、全域旅遊
3.
文化、教育旅遊將為扶貧、脫貧的輸送根基 報告指出,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
Ⅳ 文旅項目政府扶持政策
黑龍江省文化和旅遊廳對文旅產業進行以下補貼:
1、對實際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價款)5000萬元以上的新建文化旅遊產業項目(不含商業住宅類房地產項目投資),在項目全部竣工驗收後,按照其自持物業部分所形成的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鼓勵文化旅遊企業「升規入統」,對新納入規模以上統計范圍、正常生產經營、履行填報義務的文化旅遊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3、支持新引進(新設立)文化旅遊企業,建設冰雪主題樂園、冰雪小鎮等特色冰雪度假區,年接待遊客50萬人次以上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4、對新引進(新設立)開發戶外休閑、自然遊憩、田園觀光、農耕體驗、康養度假等特色旅遊的文化旅遊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按照年營業收入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5、支持新引進(新設立)文化旅遊企業依託北葯、礦泉、中醫葯等特色資源,投資發展文化旅遊康養產業,首次獲評國家中醫葯健康旅遊示範基地創建單位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6、支持新引進(新設立)文化旅遊企業發展雲演藝、雲展覽、旅遊直播、旅遊帶貨等新經濟業態,以及全息互動投影、無人機表演、夜間光影秀等沉浸式娛樂體驗產品,年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按照年營業收入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一、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明確的補貼
1、根據 2021年接待遊客數量、從業人員數、納稅金額、誠信經營等指標,對全省旅行社進行綜合考評。按排名位序分別給予前100位的旅行社紓困補助,第1—10名補助100萬元,第11—30名補助80萬元,第31—50名補助50萬元,第51—70名補助30萬元第71—100名補助10萬元。補助資金由省級財政保障
2、根據2021年累計接待遊客數量、從業人員數、納稅金額等指標,對全省旅遊演藝企業進行綜合考評。按排名位序分別給予前20位的旅遊演藝企業紓困補助,第1—5名補助100萬元,第6—10名補助50萬元,第11—20名補助30萬元。
3、對文旅企業2022年新增流動資金貸款,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予以貼息,貼息利率不高於5%。同一企業同一筆貸款,已享受國家和省級其他貸款貼息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復補助。
二、吉林省人民政府補貼:
1、對2020-2021年雪季運營的旅遊滑雪場,按營業收入金額給予補助。截至2021年1月21日,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補助200萬元;營業收入500萬元(含)至1000萬元之間的,一次性補助100萬元;營業收入200萬元(含)至500萬元之間的,一次性補助50萬元。
2、對2020-2021年雪季開始至2021年1月21日運營(含受疫情影響暫時停業)的4A級及以上旅遊景區(不包括開放式城市不收費公園類型景區)給予定額補助。其中,對5A級景區一次性補助60萬元,4A級景區一次性補助40萬元。
3、對2020-2021年雪季開始至2021年1月21日運營的4A級及以上鄉村旅遊經營單位給予補助。其中,對5A級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4A級的一次性補助8萬元。
4、對全省規模較大、受疫情影響嚴重的旅行社,按照繳納社會保險在職職工人數規模給予補助。其中,對職工人數50人以上的給予一次性補助80萬元;職工人數30-49人的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職工人數10-29人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
5、對2020年評定為5A級和4A級的鄉村旅遊經營單位,分別一次性獎補50萬元、30萬元。對2020年評定為吉林省工業旅遊示範點的單位,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
法律依據:《黑龍江省文化旅遊產業招商引資若干扶持政策》一、市場主體扶持政策措施
(一)世界500強文化旅遊企業、「全國文化企業30強」和「中國旅遊集團20強」,以及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和北交所上市的文化旅遊企業在我省新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年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按照年營業收入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Ⅵ 國家對旅遊的政策支持
法律分析:一、放寬旅遊市場准入,打破行業、地區壁壘,簡化審批手續,鼓勵社會資本公平參與旅遊業發展,鼓勵各種所有制企業依法投資旅遊產業。二、推進國有旅遊企業改組改制,支持民營和中小旅遊企業發展,支持各類企業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兼並重組,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大型旅遊企業集團。三、支持各地開展旅遊綜合改革和專項改革試點,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旅遊資源一體化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七十九條 旅遊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制定旅遊者安全保護制度和應急預案。
旅遊經營者應當對直接為旅遊者提供服務的從業人員開展經常性應急救助技能培訓,對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檢驗、監測和評估,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
旅遊經營者組織、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遊者,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Ⅶ 我們可以採取哪些政策或措施去支持旅遊業的發展,並舉例說明
我們國家採取一些寬松的政策,
去支持旅遊業的發展。
加強旅遊地的一些文化建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以吸引更多的國內外遊客。
Ⅷ 近年來國家關於促進旅遊行業發展的政策匯總
旅遊業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旅遊業的發展,對於擴大就業,拉動內需消費、加速經濟發展等具有很大的作用,為充分挖掘旅遊投資和旅遊消費增長潛力,國家出台了多項政策法規,通過逐步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多方資金支持等方面,全力推動旅遊產業發展。例如:2016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2016-2020年),《綱要》共二十篇,八十章,文中至少有15處直接提到旅遊產業的發展。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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