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噪音衛生標准最高不能超過多少
法律分析:根據《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國家第五條規定,企業工作雜訊不應超過85分貝,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A)。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每個工作日接觸雜訊時間(小時) 允許雜訊〔分貝(A)〕:1.8小時85分貝2.4小時88分貝3.2小時91分貝4.1小時94分貝,最高不得超過115分貝。
法律依據:《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
第五條 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A)。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A)。
第六條 對每天接觸雜訊不到八小時的工種,根據企業種類和條件,雜訊標准可按表1、2相應放寬。
❷ 工業雜訊標准85分貝嗎
根據《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國家第五條規定,企業工作雜訊不應超過85分貝,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A)。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
《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
第四條本標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和國家勞動總局負責解釋。
第五條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
第六條對每天接觸雜訊不到八小時的工種,根據企業種類和條件,雜訊標准可按表1、2相應放寬。
第七條工業雜訊檢測方法,按《工業企業雜訊檢測規范》進行。
第八條對產生雜訊的生產過程和設備,要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以及機械化、自動化、密閉化措施,用低雜訊的設備和工藝代替強聲的設備和工藝,從聲源上根治雜訊。
❸ 國家規定,企業工作雜訊不應超過多少
根據《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國家第五條規定,企業工作雜訊不應超過85分貝,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A)。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
每個工作日接觸雜訊時間(小時) 允許雜訊〔分貝(A)〕:
1.8小時85分貝
2.4小時88分貝
3.2小時91分貝
4.1小時94分貝,最高不得超過115分貝。
《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第五條:
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A)。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A)。
第六條 對每天接觸雜訊不到八小時的工種,根據企業種類和條件,雜訊標准可按表1、2相應放寬。
❹ 工作場所噪音不得超過多少分貝
法律分析:新建企業工作地點雜訊容許標准工作地點雜訊容許標准為85分貝。現有企業暫時達不到這一標準的,可以放寬到90分貝。另規定接觸雜訊不足八小時的工作,雜訊標准可相應放寬,即接觸時間減半容許放寬3分貝,但無論接觸時間多短,雜訊強度最大不得超過115分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 第五條 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
❺ 我國規定工作地點雜訊充許標準是多少分貝
我國規定工作地點雜訊容許標准為85分貝。
現有企業暫時達不到這一標準的,可以放寬到90分貝。另規定接觸雜訊不足八小時的工作,雜訊標准可相應放寬,即接觸時間減半容許放寬3分貝,但無論接觸時間多短,雜訊強度最大不得超過115分貝。
噪音控制方法
1、降低聲源噪音,工業、交通運輸業可以選用低噪音的生產設備和改進生產工藝,或者改變噪音源的運動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體發聲體的振動);
2、在傳音途徑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傳播,改變聲源已經發出的噪音傳播途徑,如採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規劃城市和建築布局等;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護,在聲源和傳播途徑上無法採取措施,或採取的聲學措施仍不能達到預期效果時,就需要對受音者或受音器官採取防護措施,如長期職業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隔音耳塞、耳罩或頭盔等護耳器。
《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第一條 為了貫徹安全生產和「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工業企業雜訊的危害,保障工人身體健康,促進工業生產建設的發展,特製訂本標准。
第五條 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
第八條 對產生雜訊的生產過程和設備,要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以及機械化、自動化、密閉化措施,用低雜訊的設備和工藝代替強聲的設備和工藝,從聲源上根治雜訊。
第九條 新建(包括引進項目)、擴建和改建的工業企業,必須把雜訊的控制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各主管部門必須會同工業企業所在的省、市、自治區衛生、勞動和有關部門合理選擇廠址,認真審查設計,做好竣工驗收,嚴格把關。沒有衛生、勞動部門簽字蓋章,不準施工和投產。
❻ 工廠雜訊標准多少分貝
法律分析: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A)。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A)。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❼ 雜訊衛生標准規定最高不能超過多少分貝
法律分析:雜訊聲級衛生限制為85分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三條 在城市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工業雜訊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第五條 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分貝(A)。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分貝(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