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屬於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國家行政機構中的什麼
工業園區管委會:詳細規劃和經濟
特 點:投資項目
內 容:合作依法辦理園區
園區總體規劃,編制園區詳細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制定園區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服務工作規定,為園區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或審核園區內的投資項目,並報有關部門備案或審批;統一規劃、管理入園項目和園區內的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負責園區的人事、勞動、國有資產、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等具體事務管理工作;管理園區進出口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依法辦理園區的涉外事務;承擔鎮政府授權管理和交辦的其它工作。
管委會是區政府的派出機構,行使區政府授予的許可權,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工業園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報請區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2、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及我市的有關規定,制定工業園區有關管理辦法。
3、按照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對工業園區土地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徵用、統一開發、統一管理。
4、統一規劃、管理工業園區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5、監督和治理工業園區的環境污染,依法實行環境保護。
6、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工業園區的財產、稅收、人事勞動等事物。
7、協調工業園區的內外投資、外資利用、經濟技術合作以及出口業務。
8、處理工業園區的涉外事務。
9、管理工業園區的財政收支。
10、管理工業園區的公益事業。
11、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設在工業園區的分支機構與企業的關系。
12、按規定許可權任免和獎懲管委會機關和基層單位的工作人員。
13、承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② 工業園管委會工作涉及哪些學科
工業園區內設5個職能科室:綜合科,計劃財務科,規劃建設科,經濟發展招商科,社會事務管理科。
投資促進崗:理工類、經濟管理類專業;科技招商崗:理工類專業;服務業招商崗:金融類、經濟類、理工類專業;財政金融崗:財務、經濟、金融類專業;規劃建設崗:城建規劃類、交通工程類、林業類及園林綠化類專業;安全管理崗:安全生產類、機械工程類、材料工程類、化學工程類、機電控制類、建築工程類及環境工程類專業;政務服務崗:中文文秘類、法律類、社會政治類、公共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人文社科類專業。
主要職責有:1、管委會對涉及工業園區建設所需的政府資源具有調控權。管委會對有關職能部門配合支持園區工作按規定進行督促、檢查、舉證考核。2、負責制定和實施園區各項規劃,包括園區發展專項規劃、土地利用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產業發展規劃等,履行園區規劃管理職能。3、配合有關街道、鄉鎮做好園區土地徵收、房屋拆遷和政策處理工作。4、負責園區內各項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履行園區建設管理職能。5、負責園區招商引資工作,統一項目審核,簽訂入園協議。6、負責園區內的項目技改審核、企業服務和管理。7、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③ 工業園區管委會的工業園區管委會主要職責
管委會是區政府的派出機構,行駛區政府授予的許可權,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工業園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報請區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2、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及我市的有關規定,制定工業園區有關管理辦法。
3、按照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對工業園區土地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徵用、統一開發、統一管理。
4、統一規劃、管理工業園區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5、監督和治理工業園區的環境污染,依法實行環境保護。
6、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工業園區的財產、稅收、人事勞動等事物。
7、協調工業園區的內外投資、外資利用、經濟技術合作以及出口業務。
8、處理工業園區的涉外事務。
9、管理工業園區的財政收支。
10、管理工業園區的公益事業。
11、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設在工業園區的分支機構與企業的關系。
12、按規定許可權任免和獎懲管委會機關和基層單位的工作人員。
13、承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④ 工業園區管委會 是什麼性質 政府的出機關,事業單位還是其他
工業園區管委會是歸屬工業園區的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轄,也是政府行政機關一部分。
一般的工業園區管委會都是政府的派出機構,代表政府管理工業園區的企業,是直屬事業單位,
多數是事業編制,但是管委會的幾個頭頭一般都是行政編制的,屬於公務員,
其它的工作人員仍然是事業編制,當然不是公務員。
事業單位參公管理是不同地區自己來定的,實力將強的工業園區管委會一般屬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有參公編。
一般要有行政執法職能才可以,管委會一般參公的不多。
管委會是區政府的派出機構,行駛區政府授予的許可權,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工業園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報請區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2、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及我市的有關規定,制定工業園區有關管理辦法。
3、按照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對工業園區土地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徵用、統一開發、統一管理。
4、統一規劃、管理工業園區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5、監督和治理工業園區的環境污染,依法實行環境保護。
6、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工業園區的財產、稅收、人事勞動等事物。
7、協調工業園區的內外投資、外資利用、經濟技術合作以及出口業務。
8、處理工業園區的涉外事務。
9、管理工業園區的財政收支。
10、管理工業園區的公益事業。
11、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設在工業園區的分支機構與企業的關系。
12、按規定許可權任免和獎懲管委會機關和基層單位的工作人員。
13、承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網路_工業園區管委會
⑤ 什麼叫工業園區管委會管理人員,具體工作是干什麼的
管理人員是指在組織中行使管理職能、指揮或協調他人完成具體任務的人,其工作績效的好壞直接關系著組織的成敗興衰。工業園區管委會管理人員是指經批准後(園區詳細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等),組織實施制定園區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服務工作的工作人員。
一、工業園區管委會
根據園區總體規劃編制園區詳細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制定園區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服務工作規定為園區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或審核園區內的投資項目並報有關部門備案或審批統一規劃、管理入園項目和園區內的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負責園區的人事、勞動、國有資產、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等具體事務管理工作管理園區進出口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依法辦理園區的涉外事務承擔鎮政府授權管理和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工業園區管委會是區政府的派出機構,行駛區政府授予的許可權,其主要職責:
1、制定工業園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報請區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2、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及我市的有關規定,制定工業園區有關管理辦法;
3、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工業園區土地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徵用、統一開發、統一管理;
4、統一規劃、管理工業園區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5、監督和治理工業園區的環境污染,依法實行環境保護;
6、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工業園區的財產、稅收、人事勞動等事物;
7、協調工業園區的內外投資、外資利用、經濟技術合作以及出口業務;
8、處理工業園區的涉外事務;
9、管理工業園區的財政收支;
10、管理工業園區的公益事業;
11、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設在工業園區的分支機構與企業的關系;
12、按規定許可權任免和獎懲管委會機關和基層單位的工作人員;
13、承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一般的工業園區管委會都是政府的派出機構,代表政府管理工業園區的企業,是直屬事業單位,多數是事業編制,但是管委會的領導崗位一般都是行政編制的,屬於公務員,其它的工作人員仍然是事業編制,當然不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參公管理是不同地區自己來定的,實力將強的工業園區管委會一般屬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有參公編。一般要有行政執法職能才可以,管委會一般參公的不多。
四、備註:
1、參公編全稱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編制」。是政府委託或受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是事業單位的一種,單位的管理制度參照公務員管理,但人員屬於事業編制,而不是公務員編制 。
2、管委會一般參公的不多:《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具有行政編制、有國家財政供養、行使管理國家職能,三者缺一不可。因此,不具有行政編制的,都不是公務員。
⑥ 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的所有制性質是什麼
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一般都是地方政府的派出機構,代表政府協調工業園區內相關政策問題,並為企業提供相應的服務。由於不是企業性質,因此不存在所有制性質的問題。
⑦ 工業園區管委會能否列為行政單位的法律法規依據
工業園區管委會不能列為行政單位。所謂行政單位,應取得獨立的法人地位,該法人地位的取得,依賴於法律的設定。工業園區本質上是一級政府的派出機構,專門為該特定區域的工業發展提供整體服務的機構。但涉及到進駐企業的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項目立項審批、土地使用、規劃設計等,均有相應級別的區縣或省市職能機關審核批准,而不是由工業園區管委會審核批准。所以,工業園區管委會不具有行政單位的行政職權,不是一級行政單位。
⑧ 工業園管委會和生態環境局哪個權力大
所在體系不同,無法斷定誰的權力大,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工業園區管委會屬於事業編制,其中領導職數包括黨委書記、主任,副主任(包括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股級職數。
生態環境局是政府組成部門,是行政機關,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