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異地汽車如何轉籍問題
異地汽車轉籍的辦理流程如下:
一、准備所需材料
在辦理異地汽車轉籍前,車主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二、在車輛原所在地(甲地)辦理過戶手續
三、在車輛新上牌地區(乙地)辦理上戶手續
至此,異地汽車轉籍的過戶手續即辦理完畢。車主需注意,在整個過程中,應遵守當地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確保手續齊全、合法。
B. 車輛轉籍直接在12123弄就可以嗎
可以在手機軟體交管12123上申請車輛轉籍業務,車輛類型必須是本人名下的非營運小型或者是微型載客汽車,在轉移業務辦理完成後,可在交管12123上重新選擇車輛牌照,以郵寄的方式或者是當地自取。
首先需要准備機動車行駛證,車主的身份證,車輛注冊登記時候所綁定的手機號碼。在手機上下載交管12123軟體,輸入相關證件信息注冊。注冊後,利用身份證號碼輸入密碼登錄交管12123,在里邊兒選擇相應的業務,來在線辦理。
可以選擇車輛號牌,只要輸入辦理機動車號牌車輛的相關信息,以及車管所信息。就可以在交管12123上選擇車輛號牌。在選擇車輛號牌後,號牌是以郵遞的方式寄書,收到車輛號牌後,直接安裝到車輛上就可以了。
1、辦理轉籍的時候,首先要登錄交管12123,找到機動車業務,選擇機動車轉籍申請。
2、根據辦理的業務選擇轉籍的類型,包括機動車所有人不變,以及機動車所有人變化這兩種。如果選擇的是機動車所有人不變,就可以選擇所有人對應的機動車點擊查詢。選擇轉入地城市,點擊下一步,填寫車輛的相關信息,獲取手機驗證碼,提交成功以後,就可以生成機動車轉籍申請。
如果選擇的是機動車所有人變化,需要先選擇轉入地,點擊下一步,填寫原車主對應資料,將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照片上傳,然後獲取驗證碼,提交成功以後就可以生成機動車轉籍申請。
通過了交管12123受理完成機動車轉籍的車輛,就可以直接到轉入地車管所進行車輛查驗,並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業務。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十四條申請變更備案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屬於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收回並重新核發行駛證。
(二)屬於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屬於身份證明號碼變更的,還應當提交相關變更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
(三)屬於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辦理備案。
(四)屬於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查驗機動車,監督重新打刻原車輛識別代號,採集、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
(五)屬於第二十三條第五項、第六項規定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行駛證、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操縱輔助裝置或者尾板加裝合格證明,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查驗機動車,收回並重新核發行駛證。
(六)屬於第二十三條第七項規定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行駛證,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查驗機動車,收回並重新核發行駛證。
因第二十三條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申請變更備案,車輛不在登記地的,可以向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應當按規定查驗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並將機動車查驗電子資料轉遞至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按規定復核並核發行駛證。
C. 怎樣才算轉籍申請成功了
車輛的登記所在地更改就算轉籍成功。
機動車轉籍申請流程:
登錄「交管12123」手機APP,主頁面點擊【更多】,進入機動車業務欄,點擊【機動車轉籍申請】,根據自己情況選擇【機動車所有人不變】或【機動車所有人變化】。
選擇需辦理轉籍申請的機動車,在選擇轉入地城市選擇要轉入的城市。
機動車所有人不變亂指:進入確認信息界面,核對所有人、號牌種類、號牌號碼、轉入地等信息,確認無誤後,點擊獲取驗證碼,輸入簡訊驗證碼,點擊【提交】按鈕,完成機動車轉籍申請提交。
機動車所有人改變:進入填寫信息界面,填寫信息確認無誤後,點擊獲取驗證碼,輸入簡訊驗證碼,點擊【提交】按鈕,完成機動車轉籍申請提交。
溫馨提示:
1、用戶可以為已備案的本人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摩托車辦理機動車轉籍申請,也可以為購買的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辦理機動車轉籍申請業務。
2、車主用戶確認持有轉入地身份證明(暫住地居住的內地居民,需持有居住證),未持有轉入地身份證明的,轉入地車管所不予受理。
3、機動車胡做狀態為「轉出、被盜搶、停駛、注銷、海關監管、嫌疑車、查封、扣留、達到強制注銷標准、強制注銷、事故逃逸、鎖定、達到報廢標准公告牌證作廢、違法未處理、事故未處理、抵押/質押」的,使用年限1年以內(含1年)的,以及車輛類型、使用性質不符合轉籍申請條件褲陪衡的,不得申請。
4、網上申請的,申請提交成功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在3日內辦理,期間可以通過網辦進度查詢業務辦理進度。預受理成功的,可辦理互聯網在用車轉入選號業務。
5、業務辦理成功後,車主可直接攜帶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等資料開車前往轉入地車管所辦理機動車轉籍業務。
通過之後車管所受理後,機動車所有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到車管所辦理變更業務,屆時車管所會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回收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30天的臨時行駛號牌,並將機動車檔案交給機動車所有人;
然後機動車所有人領取臨時號牌後,應在臨時號牌的有效期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辦理轉入手續前,准備好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檔案;到住所地車管所業務大廳後,提出轉入申請,領取《機動車轉入申請表》填寫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條機動車的登記,分為注冊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和注銷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