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輛年檢在什麼地方辦理
車輛年檢在以下地方辦理:
1、車輛年檢去車管所以及車管所指定的車輛年檢站辦理。
2、外地牌照車輛可以在牌照地年檢,也可以做異地年檢。
3、車輛異地年審最重要的就是車輛異地年審委託書,在要進行車輛異地年審時,首先要辦理的就是異地年審委託書。拿著臘哪異地年審委託書和年審相關的資料到委託所在地車管所進行車輛年審辦理車輛年審委託書,要帶上車主的身份證、行駛證、車輛保險資料、車船稅原件復印件、異地年檢申請書去注冊地車管所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沒肆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枯局轎格標志。
⑵ 車輛年檢具體去哪裡
一、車輛年檢具體去哪裡
1、汽車年檢可以到車管所指定的車輛年檢站或者是車管部門。如果是外地車牌的機動車也是可以選擇在牌照所在地進行年檢的,當然也可以在異地進行年檢。在對機動車進行年檢的時候,需要車主把機動車開到指定的地點之外,還需要本人攜帶個人身份證明、車船稅證明和行駛證以及交強險的相關文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二、車輛年檢需要哪些資料
車輛年檢需要資料分個人需要的材料和單位需要的材料。具體如下:
車輛年檢(個人)所需資料:
1、行駛證原件;
2、交強險副本;
3、身份證復印件;
4、車輛。
車輛年檢(單位)所需資料:
1、行駛證原件;
2、交強險副本;
3、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蓋鮮章);
4、委託書(蓋鮮章);
5、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6、車輛。
⑶ 機動車檢驗到哪裡去檢驗的
機動車檢驗到車管所以及車管所指定的車輛年檢站。
車輛年檢只需到車管所以及車管所指定的車輛年檢站,可以選擇就近原則,在網上查詢即可。值得一提的時,從2018年9月起,車輛將實現全租滾國「通檢」,小型汽車、貨車和中型客車均可在登記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檢驗車輛,申領檢驗合格標志。也就是說你可以在任一家有資質的機動車檢測站就近參加驗車,就算跨省也無需再開具異地驗車委託書。
汽車年檢(或車輛年檢),指孫世對已經領取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定期按《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進行的檢驗則型肢。目的在於檢查汽車主要技術狀況,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使汽車經常處於完好狀態,確保汽車行駛安全。
機動車檢驗時的注意事項
私家車檢車時,需要攜帶行駛證(包括副本)、車主身份證(最好有一張復印件)、保險單、交強險保單(含副本),驗車人不是車主本人時,還需要檢查驗車人的身份證。單位車輛則要帶上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並加蓋公章,機動車行駛證原件,《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證》第三聯原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等相關資料。
檢車過程中發現未處理的違法記錄,就無法通過年檢。以往不少車主在最後一天去年檢,突然查出的違章記錄讓車主措手不及,最終導致超期檢車。提醒車主檢車前上網查詢並處理完所有違法記錄,然後再去年檢。此外,檢查後備箱里是否攜帶了滅火器、三角牌等。
⑷ 機動車檢驗到哪裡去檢驗的
機動車檢測在車管所。
車輛年檢,就是指每個已經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相當於每年一次按《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給車輛做體檢。
機動車檢測流程如下:
1、車主將車開到檢測站,到服務台取號;
2、叫到號後登記繳費(交行駛證和車鑰匙);
3、引導員開車上線檢測;
4、檢測後出具檢測報告,工作人員上傳資料到車管所;
5、資料通過後簽章領取檢驗合格標志,最後車主到停車場取車離開。
車管所,全稱車輛管理所,主要負責承辦機動車注冊、變更、轉移、抵押、注銷登記。
車管所進行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補領、換領、審驗及受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相關的其他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⑸ 車輛檢驗去什麼地方
車輛年檢需要到汽車檢測中心,或者叫作檢車線。一般車主所在的鎮拿市內或者縣內,都會開設幾家汽車檢測中心,車主選擇合適的檢驗中心,申請辦理汽車的年檢手續就可以。車主必須持身份證、車輛行駛證、強制險副本、車船稅證明,將車開到機動車輛檢驗中心,再按照規定進行檢查,檢驗成功後,就可以領到年檢標志貼了。
車輛年檢的流程:
1、填表。需要填寫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和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兩張表格,要用碳素筆,圓珠筆不行,填表處有參考樣本;
2、找到年檢錄入窗口,審查材料,錄入;
3、找到違規查詢窗口。如有違規,在此一並繳清罰款;
4、找檢測員進行車輛的外檢,要求打開車前蓋,查驗車架號,檢測員給出檢測合格簽字頁,之後,到檢測繳費窗口,給發票;
5、找到檢測登錄窗口,所有材料留在該窗口處。可以開車去檢測車間了;
6、排隊等待檢測,有人指揮車輛。檢測完後給一張檢測報告單;
7、拿著檢測報告單回業務廳,交到5號窗口領取所有資料,並按要求簽字;睜旅沒
8、將資料送交1號窗口,並交上行駛證,辦事員發給年審車貼,並在行駛證悉納副本的反面打上新的年審日期;
9、年審完畢,可以回家了,別忘了把車貼貼在前車窗的右上角。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⑹ 車輛年檢在哪裡年檢
一、車輛年檢在哪裡年檢
1、車輛年檢的,能去車輛管理所,也能去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
對臨時入境的機動車需要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按規定向入境地或者始發地車輛管理所申領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
第五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使用統一的號牌管理信息系統製作、發放、收回、銷毀機動車號牌和臨時行駛車號牌。
第五十二條
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損毀的登記證書、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登記證書、行駛證。
補領、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的,原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作廢,不得繼續使用。
二、車輛年檢需要帶什麼材料
車輛年檢需要帶以下材料:
1、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2、車主身份證復印件;
3、行駛證;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
5、自修車輛或修理廠承修的車輛需在查驗表上蓋章;
6、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7、輕型汽油車的需提供採用穩態工況法檢測的尾氣檢測合格報告單。
⑺ 汽車年檢去哪裡檢查
法律分析:
車輛年檢只需到車管所以及車管所指定的車輛年檢站,可以選擇就近原則,在網上查詢即可。值得一提的時,從2018年9月起,車輛將實現全國通檢,小型汽車、貨車和中型客車均可在登記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檢驗車輛,申領檢驗合格標志。也就是說你可以在任一家有資質的機動車檢測站就近參加驗車,就算跨省也無需再開具異地驗車委託書。年免檢新車年檢所需資料1.行駛證(正副本);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3.機動車交強險保單;4.車船稅納稅或免稅證明。免檢新車年檢流程:方法一:免檢車(辦理人)—車管窗口或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提交以上資料—民警受理、審核資料—行駛證副本簽章和核發標志。(免費)方法二:通過線上渠道(當地車管部門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進行申請,填寫相關資料,等車管所受理後,就會以上門收件的形式將所需資料快遞到受理處,核查無誤後,車管所會將所有的檢驗合格標志以快遞的形式送貨上門,而你只需交來回的快遞費即可(一般是35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衍生問題:
小汽車年檢需要什麼資料?
汽車年檢(個人)所需資料:行駛證原件、交強險副本、身份證復印件、車輛。如果是單位的車,還要准備代理人的資料,即包括行駛證原件、交強險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蓋鮮章)、委託書(蓋鮮章)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從2020年11月20日起,免檢車的范圍由6座以下(含6座)擴大至9座以下(含9座)。並且超過6年不滿10年的小微型客車,由原來的一年一檢調整為兩年一檢。車輛可以異地年檢。異地委託年檢的程序要求車主必須首先向原注冊地提出申請,之後才能進行年審,而且每年都得到原車輛注冊地車管所提出申請。如果在車輛使用地有未處理的違章行為,必須提前處理完畢。
⑻ 車輛年檢在哪裡
一、車輛年檢在哪裡
1、車輛年檢的,能去車輛管理所,也能去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持有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
持有第三款規定以外准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發生責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人必須遵守什麼規定
1、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
2、不準出借塗改或偽造的駕駛證;
3、不要把車給沒有駕照的人開;
4、不準駕駛不符合駕駛證的車輛;
5、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6、喝酒後不準開車;
7、不允許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械故障的車輛;
8、不要駕駛不符合裝載要求的車輛;
9、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允許駕駛車輛;
10、駕駛和乘坐兩輪摩托車必須佩戴安全帽;
11、車門和行李箱未關閉時,不允許駕駛。
12、不允許穿拖鞋開車;
13、駕駛車輛時不允許吸煙、飲食、聊天或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車輛通過人行橫道時,交通信號解除時,行人必須停車或者減速;當有信號交叉口時,應注意避開行人。
⑼ 車子做年檢在哪做
車輛年檢在各地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進行年檢,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准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磨顫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准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
(9)汽車檢驗哪裡檢驗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對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瞎輪敗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
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桐皮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
⑽ 車輛年檢去哪裡
車輛去車輛管理所進行年檢,可以是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車輛年檢規定有什麼
1、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2、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3、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4、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向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九條規定的換證、補證業務時,應當同時按照第六十四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