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報廢汽車手續怎麼辦理
車報廢流程:領申請表登記審核—驗車—交行駛證、車牌—繳費—回收公司解體照像—查驗解體情況—審批—辦公室蓋章—注銷汽車檔案。
一、車輛報廢流程
1、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
2、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准,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
3、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
4、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後將車輛解體並照相。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
5、車主持《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並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二、車輛報廢需要哪些證件
1、機動車行駛證;
2、機動車登記證;
3、車輛牌照;
4、單位車輛加蓋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個人車輛車主攜帶本人的身份證;
6、事故車輛證明材料;
7、單位車輛在「機動車注銷登記申請表」和「報_廢汽車證明」上加蓋公章(與行駛證戶名一致),個人車輛車主人簽字。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四十四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准、滅失或者因故不在我國境內道路上使用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海關監管車輛,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
(四)交回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
⑵ 汽車報廢手續怎麼辦理流程
車輛報廢手續流程:
1、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向車管所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
車輛報廢的規定:
按法規規定對大型客車、大型貨車及其它營運車輛進行現場監銷,留存監銷後照片,在《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及《監銷機動車唯一性確認表》上簽字,解體廠填寫監銷台賬。在第4中會出現需要進一步拆解和二次監銷的車輛,遇到這類情況進行二次監銷,解體廠留存數碼照片檔案,填寫拆解台賬,可利用零件標明汽車報廢回收字樣後可以銷售。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