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地車進海南如何申請海南車通行證網上辦理方法
2019年8月1日起,需要進入海南省內道路行駛的非本地籍號牌小客車,必須事先辦理登記(可通過網路、電話或窗口方式辦理)。每輛非本地籍號牌車輛每年在海南省的通行總天數不可超過120天,可多次辦理。『貳』 外地車要長期在海南怎麼辦
法律分析:進入海南省道路行駛的非本省號牌小客車,限期通行120天,限期採取無感智能化管理,無需車主提前辦理登記。若想長期在海南,不受120天日期限制,則需獲得指標。
1、單位或個人申請辦理小客車注冊登記、轉移登記及遷入本省變更登記的,應按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申請取得指標。
2、小客車指標包括增量指標、更新指標和其他指標。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補發、換發號牌期間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叄』 外地汽車如何進海南
2019年8月1日0時前:外地車進出海南不受限。
2019年8月1日0時後:外地車進入海南將須通過網路、電話或者窗口方式辦理登記,每輛車每年通行總天數不超過120天,可以辦理多次。
為保持和改善海南生態環境質量,合理配置道路交通資源,海南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已經發布《關於對部分小客車實施限行的通告(試行)》。
關於對部分小客車實施限行的通告(試行)
為保持和改善海南生態環境質量,合理配置道路交通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自2019年8月1日0時起,對在本省行政區域道路上行駛的非本省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小客車採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進入海南省道路行駛的,須通過網路、電話或者窗口方式辦理登記。每輛車每年通行總天數不超過120天,可多次辦理。
二、駐瓊機構和在瓊注冊登記企業已在本省使用的非本省號牌小客車,實行過渡期通行證備案管理,過渡期於2020年12月31日截止。
三、未辦理登記、通行證或通行證超過有效期的非本省號牌小客車,進入本省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四、海南省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可根據實際需要,在重點時段、路段、區域實施小客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限制通行的道路周邊設置禁令標志,並通過增設、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間視頻監控資源,加大執法力度。
六、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及非營運性質的新能源小客車進入本省道路行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七、本通告限行的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參考資料來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 關於對部分小客車實施限行的通告(試行)
『肆』 現在開車去海南上島有什麼要求
海南對外地號牌車輛實行限期通行管理,並不是不允許外地車輛上島,而且現在上島也不需要車主自己辦理登記。限期通行實行智能無感化管理,由管理系統自動統計其行駛情況。也就是說,你可以自主開車上島。
要注意的是外地號牌小客車進入海南省行政區域道路行駛,每一自然年度內可通行天數累計不超過120天。
『伍』 外地車進海南怎麼登記
法律分析:進入海南省道路行駛的非本省號牌小客車,須通過網路、電話或者窗口方式辦理登記。每輛車每年通行總天數不超過120天,可多次辦理。
未辦理登記、通行證或通行證超過有效期的非本省號牌小客車,進入本省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法律依據:《關於對部分小客車實施限行的通告(試行)》 第一條 進入海南省道路行駛的非本省號牌小客車,須通過網路、電話或者窗口方式辦理登記。每輛車每年通行總天數不超過120天,可多次辦理。
『陸』 開車去海南過海要什麼證件或手續
開車去海南過海要身份證和駕駛證。
開車去海南過海流程:
(一)提前購票:
過海司機旅客可通過新海港微信公眾號選擇已發布的定點航班進行購票,秀英港、新海港現場售票窗口將不再售賣當天車船票,同時瓊州海峽輪渡運輸聯網售票平台也在同步建設中,該平台建成後,司機旅客可通過該平台購買瓊州海峽海口至海安的往返船票。
(二)自助通關檢票:
已購票的司機旅客按要求的抵港時間到達港口,在進港閘口系統將自動識別已購票車輛自助進港,通過電子車船票驗票配載,散客可通過人臉識別或電子船票自助安檢、檢票、配載。
(三)分區待渡:
車輛檢票後,須根據港內指示牌到達指定區域待渡乘船。
(6)小汽車進海南如何辦理擴展閱讀:
開車去海南過海5大問題須知:
1、線上預約購票定點班何時停售:線上購票停售時間為開航前60分鍾。
2、需要提前多久進港
車客到港時間:規定旅客在開航前30-150分鍾內安檢進站,小車在開航前30-150分鍾內進港,客車在開航前45-150分鍾內進港,貨車在開航前45-150分鍾內進港。
3、什麼時候停止驗票
港區停止驗票時間:小車旅客提前15分鍾停止驗票,客車提前30分鍾停止驗票,貨車提前30分鍾停止驗票。
4、錯過登船時間怎麼辦?
需退票重新購票。
5、退票規則
司機旅客所購買的(海安航線)船票在開航前3小時退票不收取手續費,在開航前120-180分鍾(2小時至3小時)退票收取10%的退票費,在開航前60-120分鍾退票收取20%的退票費,在開航前60分鍾將不允許退票。
(6)小汽車進海南如何辦理擴展閱讀來源:
網路-粵海鐵路
『柒』 海南上牌新規
法律分析:條件一:車輛本身需滿足「國六標准」。輕型汽車在海口市辦理新車注冊登記的,必須滿足《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外省車牌的輕型汽車需要轉移登記遷入海南省內的,也需合「國六標准」。所購車輛是否達到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准,可查看車輛環保信息隨車清單,或登錄機動車環保網進行查詢。條件二:車主需獲得海南小客車指標單位或個人申請辦理小客車注冊登記、轉移登記及遷入本省變更登記的,應按本辦法規定申請取得指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二十條 機動車的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由交通主管部門對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實行資格管理,其中專門的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實行資格管理。
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學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駛技能的培訓,確保培訓質量。
任何國家機關以及駕駛培訓和考試主管部門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採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捌』 外地車需要辦什麼證件才能在海南行駛
需要辦理臨時號牌。在瓊注冊企業、駐瓊機構以及在瓊居住的個人所持有的外地號牌小客車(非營運性質)可辦理過渡期備案。
《海南省外地號牌小客車通行管理辦法(試行)》將於8月1日起施行。外地號牌小客車進入海南省行政區域道路行駛,每一自然年度內可通行天數累計不超過120天。
非海南省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號牌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適用本辦法,外地號牌的警車、救護車、新能源小客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則不適用本辦法。
(8)小汽車進海南如何辦理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利用交通監控設備收集、固定外地號牌小客車在海南省行政區域內的道路行駛記錄,自動累計計算通行天數。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外地號牌小客車採取限制通行措施,在限行區域、路段設置提示標志和禁令標志,並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管理需要,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定外地號牌小客車通行管理細則,並組織實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異地行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海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臨時號牌
『玖』 柴油車進海南必須要登記嗎
要登記。
1、未辦理登記、通行證或通行證超過有效期的非本省號牌小客車,進入本省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海南省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可根據實際需要,在重點時段、路段、區域實施小客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2、限期通行實行智能無感化管理。外地號牌小客車進入海南省行政區域通行無需辦理登記,由管理系統自動統計其行駛情況。
3、外地號牌小客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可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布的網址、微信公眾號等途徑查詢車輛的可通行情況。
4、外地號牌小客車登記的聯系方式等信息發生變化的,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可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布的網址、微信公眾號等途徑將車輛最新有效信息留存。
『拾』 外省車輛進海南規定
外省車輛進 海南 規定: 一、進入海南省道路行駛的非本省號牌小客車,須通過網路、電話或者窗口方式辦理登記。 每輛車每年通行總天數不超過120天,可多次辦理。 二、駐瓊機構和在瓊注冊登記企業已在本省使用的非本省號牌小客車,實行過渡期通行證備案管理,過渡期於2020年12月31日截止。 三、未辦理登記、通行證或通行證超過有效期的非本省號牌小客車,進入本省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四、海南省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可根據實際需要,在重點時段、路段、區域實施小客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限制通行的道路周邊設置禁令標志,並通過增設、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間視頻監控資源,加大執法力度。 六、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及非營運性質的新能源小客車進入本省道路行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