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債權質押能否強制執行
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流程:第一步: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第二步:法院受理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第三步:申請復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四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第五步:採取強制措施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㈡ 老賴車子抵押出去可以執行嗎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所以,已經設定擔保的財產,法院是可以強制執行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四十條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 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 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 行人的債權。
㈢ 已抵押車能強制執行嗎
法律分析:能。如果法院強制執行的房產已經抵押給銀行了,法院仍可以進行執行,但應該先在拍賣或變現款中先行支付銀行的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四十條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㈣ 法院可以強制執行營運車輛嗎
一、法院可以強制執行營運車輛嗎
1、法院不可以強制執行營運車輛。營運車輛,必須經法定程序審批,並不是人人都有資格的。法院可以對營運收入進行控制,根據實際情況扣劃部分收入。區分營運機動車和非營運機動車,主要看機動車行駛證上的車輛使用性質。如果行駛證車輛使用性質是「營運「,那麼該車就必須要有運管部門發給的「道路運輸證」和營運車輛駕駛員必須有的「從業資格證」才可以從事營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二、被強制執行車輛還能開嗎
被法院強制執行的車輛是能開的,但是在法院查封期間不可以將車輛辦理抵押、買賣。查封車由於經濟債務糾紛等原因被法院禁止辦理注冊、變更、轉移、抵押解押、注銷、質押解除質押的車輛。即查封期間禁止辦理注冊、變更、轉移、抵押解押、注銷、質押解除質押;而對年審、臨時號牌、補領牌證等不作禁止。
㈤ 車在抵押狀態下能被法院執行嗎
法律分析:按揭的車法院仍能強制執行的。被執行人按揭購買的車輛,所有權仍歸被執行人所有,法院在執行時仍可以依法對該車輛實施查封、扣押、拍賣等措施,只是在拍賣所得款中,應該首先償還抵押債權後,余額才可以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款交給申請人。所以法院是有權利強制執行被抵押的車子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四十條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㈥ 車輛抵押給個人法院可以執行嗎
抵押給人的車輛人民法院可以執行,但不影響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如果房屋是抵押人生活必需的車輛,只能查封,不得執行。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質押物、留置物可以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一、車輛抵押給個人法院可以執行嗎
1、抵押給人的車輛人民法院可以執行,但不影響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如果房屋是抵押人生活必需的車輛,只能查封,不得執行。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質押物、留置物可以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四十條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 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 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 行人的債權。
二、合同繼續履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合同的繼續履行,又稱實際履行或強制履行,是指在違約方不履行合同時,基於非違約方的履行請求,法院強制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債務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繼續履行在一定程度上能使合同恢復到在正常履行條件下,非違約方能夠達到的利益狀態,是一種重要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
判決合同繼續履行應具備如下條件:
1、存在違約行為;
2、必須有守約方請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債務的行為,即必須是基於債權人的履行請求權的行使;
3、必須是違約方能夠繼續履行合同。應當說除了不能繼續履行的合同,其他的合同都能夠繼續履行。
㈦ 車輛抵押給個人法院可以執行嗎
一、車輛抵押給個人法院可以執行嗎
1、抵押給人的車輛人民法院可以執行,但不影響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如果房屋是抵押人生活必需的車輛,只能查封,不得執行。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質押物、留置物可以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四十條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 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 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 行人的債權。
二、合同繼續履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合同的繼續履行,又稱實際履行或強制履行,是指在違約方不履行合同時,基於非違約方的履行請求,法院強制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債務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繼續履行在一定程度上能使合同恢復到在正常履行條件下,非違約方能夠達到的利益狀態,是一種重要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
判決合同繼續履行應具備如下條件:
1、存在違約行為;
2、必須有守約方請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債務的行為,即必須是基於債權人的履行請求權的行使;
3、必須是違約方能夠繼續履行合同。應當說除了不能繼續履行的合同,其他的合同都能夠繼續履行。
㈧ 車輛抵押給了我,別人起訴申請強制執行,車子歸屬誰
很多人不知道車輛抵押給個人了法院要怎麼執行,一般可以對車輛進行拍賣。拍賣後要看車輛的抵押是否辦理了抵押登記,如果辦理的抵押登記就屬於優先債權,拍賣車輛的所得款項需要優先償還抵押權人,如果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所有的在車輛上的債權就屬於普通債權,拍賣所得款項按債權人的主張債權數額比例進行分配。因此車輛抵押後法院執行是有效的。車輛抵押手續的解除方法:
1、在車貸款還清之後,可以到車管所解除抵押手續的,這樣就可以將車輛過戶到自己名下;
2、需准備的資料有:《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
3、如果屬於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還要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汽車貸款還清後,會有銀行工作人員通知去辦理解押的,只需要攜帶個人身份證,然後和銀行工作人員一起,去車管所辦理車輛解押就可以了。車輛抵押意思就是把車子抵押給貸款的公司或者銀行,需要辦理的相關手續,不過這個沒有什麼影響的,只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還清貸款就可以解除的了。按照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進行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解除。車輛抵押登記的意思是指按揭買車的汽車,需要到銀行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手續,當還完車貸就可以去辦理解除抵押登記了。1、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申請抵押登記,應當填寫《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證明、憑證,由機動車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一)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身份證明;(二)機動車登記證書;(三)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車輛管理的應當自受理後,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抵押登記內容。
2、申請注銷抵押的,應當填寫《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
表》,持下列證明、憑證,與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一)抵押人和抵
押權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後,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注銷抵押內容和注銷抵押的日期。
㈨ 留置權還是質押權法院能強制執行車嗎
無論車輛是留置還是質押,法院都能強制執行車輛,但在拍賣前會通知留置權或者質押權人申請參與對拍賣款的分配,而且有優先分配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零八條規定: 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
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