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汽車年檢在哪裡可以辦理
車輛年檢需要到車管所進行。
車輛年檢流程是怎樣的
1.外觀檢測到達檢測場後,第一步是外觀的檢驗,車主需要把車輛停在專門檢驗外觀的場地,把車輛中的滅火器和三角警示牌准備好,並把車輛的發動機艙蓋和後備廂打開,等待工作人員檢驗;
2.在外觀檢驗時,工作人員會拿出兩張表格,分別是機動車檢驗記錄單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有的檢測場是需要車主自己去業務大廳領取這兩份表格的)。工作人員會檢查並記錄車輛車架號、發動機號等數據,同時還會查看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等安全裝置是否齊全。當工作人員檢查外觀合格後,會在表格的外觀這一項簽字;
3.外觀檢測需要注意的是,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這樣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還有車身的顏色、外觀是否與行駛證上的照片一致。現在很多年輕人喜歡在自己的車上貼一些個性車標,這在驗車時是不會通過的,車主需要先把車標清理干凈,才會通過外觀檢驗。不過也有特例,「實習」標等經過公安機關備案審批的合法車貼是被允許的。如果你是新買的車也不要馬上貼上自己喜歡的帖紙,需要在上牌完成之後再貼。
4.還有就是,按照規定前排車窗三角窗夾角處不能貼膜,這里需要留出良好的透光性為駕駛員觀察兩側後視鏡提供便利,所以此處一旦貼膜,將不能通過驗車。
㈡ 車輛年檢去哪裡辦
車檢去車管所以及車管所指定的車輛年檢站辦理。年檢內容:檢查發動機、底盤、車身及其附屬設備是否清潔、齊全、有效;檢驗車輛的制動性、轉向操縱性、燈光、排氣;檢驗車輛是否經過改裝、改型、改造等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對機動車駕駛證實施審驗。
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㈢ 車輛年審要在哪裡年審
車輛年檢在當地的車管所辦理,需要先預約才可以辦理。
辦理送檢申請後,先進行上線檢測。將車輛駛入自動檢測區域,依次檢測尾氣、車速、燈光、側滑、底盤是否符合標准,所有項目合格才能通過。
外觀檢測,核對車輛號牌、類型、車身顏色、發動機號、VIN代碼、車架號的正確無誤;檢驗車身外觀:對保險杠、發動機艙、後視鏡、下視鏡、車窗玻璃、漆面、發動機運轉狀況及客車內部和車輪等細節進行檢查。
車主可以從檢驗員處索取檢測報告和檢驗申請表,若檢測項目全部通過,就可以去支付檢測費,領取行駛證和合格證標簽;如果有不合格的項目,車主要自行修理後則參加復檢,直到合格才能去辦理簽證手續。
2021年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1次。
第6年和第8年時,車輛上檢測線進行檢測。對10年以上的私家車,仍然按照原規定的檢驗周期執行,即10年至15年的每年檢驗1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1次。
新規將6年內的7座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㈣ 餘杭牌照的車子要到哪裡年審
有的,不用很久的,也就排半個小時吧,你什麼時候到期?恩。到老餘杭去年審的,良渚出發走高速到瓶窯那裡,走倉平線,或者從良渚直接走去倉平方向高速,路上會有指示的,
我最近有點事情,我身體不好住院了,我7月中旬出院,我可以替你去年審。我有工作證的,代審的,
不知道你等不等。
至於轉區的話,應該可以的吧
㈤ 車輛年檢具體去哪裡
一、車輛年檢具體去哪裡
1、汽車年檢可以到車管所指定的車輛年檢站或者是車管部門。如果是外地車牌的機動車也是可以選擇在牌照所在地進行年檢的,當然也可以在異地進行年檢。在對機動車進行年檢的時候,需要車主把機動車開到指定的地點之外,還需要本人攜帶個人身份證明、車船稅證明和行駛證以及交強險的相關文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二、車輛年檢需要哪些資料
車輛年檢需要資料分個人需要的材料和單位需要的材料。具體如下:
車輛年檢(個人)所需資料:
1、行駛證原件;
2、交強險副本;
3、身份證復印件;
4、車輛。
車輛年檢(單位)所需資料:
1、行駛證原件;
2、交強險副本;
3、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蓋鮮章);
4、委託書(蓋鮮章);
5、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6、車輛。
㈥ 杭州汽車年檢地點和時間
法律分析:杭州汽車年審監測站:
第一檢測站西湖區西溪路529號電話:87978117
第二檢測站濱江區濱康路222號電話:86685694/86685664
第三檢測站下沙盛安路50號電話:85267777
第三檢測站分站拱墅區沈半路460號電話:88131908作息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第四檢測站拱墅區石祥路589號二手車交易市場內電話:88173757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第六十六條 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後,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㈦ 車輛年檢去哪辦理
車輛年檢的,能去車輛管理所,也能去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持有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准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